用友软件首页

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存入哪家银行

2018-1-16 0:0:0 wondial

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存入哪家银行

中投互联(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存入哪家银行''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最新信息

开发商支付给客房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开发商支付给客房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开发商支付给客房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探讨问题:某房地产公司销售某电梯公寓10万平方米,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于2005年4月30日前向客户办理完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权证》,否则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结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推迟3个月办理完《房屋所有权权证》,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共支付客户违约金300万元。   有人认为,根据《国家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但也有人认为:经济合同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不属于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是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并不是题中所说到的情况。   请问:   1、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时,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向客户索取支付凭证?应向客户索取什么凭证?   2、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执行?   观点一:补偿性质的违约金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03-22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高太君   1、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时,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向客户索取支付凭证?应向客户索取什么凭证?   答:笔者认为,需要索取客户的收款凭证或让客户在公司自制的付款凭证上签收,并在入帐时,可同时把《销售合同》附在记帐凭证后,作为原始凭证之一。   2、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执行?   答:题中所说的因开发商迟办理完《房屋所有权权证》的原因而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违约金,不属于经国务院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的:   一、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和虽然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是以下几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动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来看,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属于个人所得税点项内的项目,才可以征税。题中因开发商原因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不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文件规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皖地税[2006]9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批复如下: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从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内容可以看出,经商财政部同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所得',是指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与题中开发商因推迟办理完《房屋所有权权证》而支付客户的违约金,性质不同。房地产公司不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   观点二:不需要代客户缴所得税 但应保存资料备查   2007-03-22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徐子伟   对国税函[2006]865号《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探讨――兼回答E税论坛“众说纷纭0701”违约金也要交个人所得税,似乎很难让人理解。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违约金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一、什么是违约金。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关于违约金的性质,目前比较有争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认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违约金兼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属性。   对于违约金的性质,笔者认为,应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而做相应的认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据此,笔者认为,当合同不能履行时,主要以补偿性的违约金为主,但也不排除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为《合同法》第114条第3 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支付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此时违约金就带有惩罚性质,惩罚性的违约金主要存在于当事人就迟延履行合同时约定违约金的情况。   就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所述情形来看:“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按常理来说,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缴纳后续房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履行,购房认应向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是由于产公司未直辖市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是导致房屋买卖合同难以履行的直接原因。此时,房产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购房人不能按期缴纳后续房款、双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三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购房个人是被动而非自愿不缴纳后续房款,和房地产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房产公司支付的违约金既有对购房人支付银行购房贷款利息及其他预期损失(不可实际计量损失)的补偿,更重要的又有对自己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承诺的惩罚,所以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性质,更多是带有一种惩罚性质。   二、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和虽然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笔者理解,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建立在公民个人财产的增长的基础上的,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很大的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的情况。   基于对上述两个概念的理解,笔者对获得违约金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如下分析:对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建立在公民个人财产的增长的基础上。但是,对于违约金,一般来说是具有补偿性质的,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获得并没有促使公民个人财产的增长,那么,对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没有基础。当然,在我国还存在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对于该种违约金,由于存在个人财产的增长,因此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国税函[2006]865号的批复中违约金的性质,笔者认为,其更多的是属于惩罚性违约金的范畴,对于该种情况按“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该说是较合理的。从法律效力上来看,国税函[2006]865号的批复只适用于文件所描述的特定情形,不能够扩展其使用范围,而对于房地产公司对购房者支付的违约金,要依据实际情况正确判定性质,税务机关来确定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新的执法难题。   基于以上观点对众说纷纭0701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1、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时,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向客户索取支付凭证,应看客户的经济性质,若客户是法人单位,应由其出具收款收据;若客户是自然人,应由房地产公司出具付款凭据,客户签字领取。同时将相应的资料,如合同约定标准、法人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   2、在本案所述情形下,房地产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不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执行,但应将相应的详细资料存档备查。   观点三:房地产公司是否代缴个税 要根据违约金的性质   2007-03-22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许闲   1.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时,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向客户索取支付凭证?应向客户索取什么凭证?   这个问题的解答应该首先解决什么是有效的凭证?根据规定,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凭证是指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薄的书面证明。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 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或填制的凭证。这里所谈合法、有效的凭证就是指这种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①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②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用性票据和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收费收据。只有填制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文字准确,有关单位和人员印章齐全,记录的经济业务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填制的凭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才能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薄。   实践中大量的现金交易都是通过银行实现的,由于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票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它属于上文所指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用性票据和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收费收据。因此,房地产公司无需向客户索取支付凭证。   2.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执行?   问题一: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参照执行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这个问题比较好回答,不用。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主要针对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 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而该问题涉及到的违约金是在延迟交房情况下发生的,而非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问题二:房地产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到违约金是否是个人所得税的应入,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这个问题没有定论,但是也不能牵强地根据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就认定所有来源于房地产公司的违约金都是个人所得税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解答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清楚违约金的性质,即违约金属于赔偿性质还是惩罚性质。许多情况下违约金都是兼具有赔偿和惩罚的性质的。本案例中提到的违约金,实际上是房地产公司在延期交房的情况下对客户高额资金的利息补偿,由于这种利息补偿有远远高于市场的一般利息率,因此它同时也是对房地产公司的一种惩罚金。它符合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特征,所以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公司需要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涉及相关的案例,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它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实际上,这个案例给我们提出了另一个思考,即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将违约金作为可扣除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对于违约金性质的界定和是否可以在企业成本中扣除,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的讨论。   观点四:违约金税前可扣除 个税不能按“其他所得”征收   2007-03-22         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王大祥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背景,考虑到销售地,销售时间,支付违约金的金额真实情况下,税收处理如下:关于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支付的违约金属于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允许在税前列支。   至于扣除凭证的问题,纳税人发生上述支出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真实合法凭据的不得进行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涉及到证明力的问题,一般建议上述支付违约金应该附有相关的律师函,及相关的计算证明,还包括由客户的收条。   关于个人所得税: “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中是这样确定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其征税是列举式的,而非涵盖式的,国税函[2006]865号仅明确了针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作为“其他所得”纳入征税规定,而问题中因延期交付支付的违约金未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范围。

报税什么流程啊?刚参加工作 _0

报税什么流程啊?刚参加工作 _0报税什么流程啊?刚参加工作[]

算好数据,填报扣款
各个地区的税务局都会对新办企业进行培训,你可以咨询下去听听

热点文章

新闻资讯

  •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用友)和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就企业信息化建设事宜进行战略签约。

    参加此次会议有天津用友总经理赵永春,天津用友副总经理王成岩、通广集团副总经理马严、通广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尹刚、七一二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门国梁、七一二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黄建尧等。

    image

  •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image

知 识 库

  •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的账务处理采用放射式数据处理流程,对业务数据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共享的操作方法,凭证数据库既是数据归集的“信息仓库”,又是后续业务处理的“信息源泉”。因此,凭证填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账表及相关业务信息的准确性。
      在用友软件中,其基础设置及凭证管理模块为我们提供了凭证类别控制、受控科目控制、制单序时控制、支票控制、制单权限控制等功能,加强了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常因用户不理解各项控制参数的含义,以及对后续操作的影响;没有准确无误地设置相关控制参数及基础信息;没有正确完整地录入凭证辅助信息等原因,使先进的控制工具无法充分发挥效用,损失了部分数据信息,降低了软件的使用效能。对此,笔者将以用友ERP-U8.72软件为例,总结凭证填制环节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追根寻源,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解决。一、凭证类别设置时常见问题
      出错信息描述:“不满足借方必有条件”,“不满足贷方必有条件”,“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不满足凭证必有条件”。
      典型案例剖析:2009年8月16日,总经理办公室支付业务招待费1 200元,转账支票号ZZR003。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660205)1 200
      贷:银行存款/工行存款(100201)1 200
      当凭证保存时,弹出出错信息框,提示“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此信息说明用户之前为不同类别的凭证设置了限制条件,指定了相应的限制类型和限制科目。这样,当凭证填制时,系统就会根据所设置的凭证类别判断凭证内容是否符合限制条件,不相符时就会出现类似的出错信息。对于此类问题,用户首先应根据提示信息,认真查对所选凭证类别与所录入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然后进一步判断究竟是凭证类别设置错误,还是会计科目选择错误?
      此案例中的凭证类别选择的是“转账凭证”,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应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01,100202”,即在凭证借贷方不能出现这三个科目。而该凭证的贷方却出现了100201科目,显然违背了所设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判断可知,此问题是因凭证类别设置错误所致的。根据业务内容该凭证类别应为“付款凭证”,而非“转账凭证”。当更正凭证类别后,问题即得到解决。经进一步分析得知,用户在填制凭证时,因为看到在业务中用到了转账支票,就认为这应该是一张转账凭证,从而导致凭证类别判断错误。而追根寻源是由于用户对业务的凭证类别判断不准,不明白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甚至于不清楚什么是收、付、转凭证。当问题出现时,就会因不理解凭证类别限制条件的含义而找不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对于此类问题,如果用户在认真查对后,发现凭证类别与凭证内容匹配,但仍出现出错信息,则应考虑可能是因用户粗心将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设置有误。常见的错误有将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设反了,或将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设为“凭证必有”,或未写全限制科目。

  • 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

    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

    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

      管理会计自西方引入我国以来, 在企业中的实践不尽人意。管理会计本身的决策、控制、预测等功能并未发挥出来,也不能与企业战略较好融合。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另一方面是大部分企业信息处理方式的落后及信息化使用率不高。的确,我国会计信息化起步较晚,在许多中小企业中信息化技术的使用处于较低层次。大部分中小企业虽用会计软件记账,但都是仅从减轻会计人员负担、提高核算效率方面考虑,忽视了管理会计软件的使用,无法为管理会计创造一个良好的推广应用外部环境。
      具体来说,企业信息化程度低下对管理会计实践的负面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处理方式的落后,信息管理存在不集中、不及时、信息不能共享等缺陷,影响了管理会计实时分析和控制作用;二是管理会计软件开发的严重滞后影响了管理会计决策和预测职能的发挥,无法使企业管理层体会到管理会计的重要作用,导致管理层在主观上轻视对管理会计的应用,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是管理会计广泛应用的必要条件,企业信息化程度的高低是管理会计实施效果好坏的重要影响因素。
      用友软件总裁王文京认为,在当今经济和技术环境下,管理会计的开展,需要信息技术和软件系统的支持。目前,很多大型集团企业正在逐步探索建立财务共享中心,这将有助于推进管理会计在企业的运用。其中决策支持信息化包括预算预测、内部控制、决策支持、风险管理、成本分析等管理会计方面的信息化。
      王文京进而指出,包括大型企业成本精细化核算、管理与控制,费用全面管理与控制,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部责任核算及报告等,构成了我国软件企业新的信息化市场机遇与空间。管理会计信息化时代已经来临。
      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信息化系统,首先是最大限度整合各类信息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各部门想从财会部门得到信息,需要有一个可以共享的管理会计信息数据平台,使各个部门都可以在这个共享的信息数据平台寻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可以集中整合企业的信息资源,有效降低企业收集、加工、分析信息的成本,提高整体效益。其次,管理会计涉及较多的模型和数理统计方法,也需要有较高程度的信息化提供保障。 因此,要推广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实践,全面提高企业管理会计信息化程度是非常必要的,将企业的信息化与管理会计融合,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管理会计才能在企业中所向披靡。具体来讲,管理会计信息化实现的路径为:
       (一)结合企业战略,明确自身需求,并对自身合理定位,这是有效实施管理会计信息化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认清自身需求和所处的状况,才能开展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对企业财务人员而言,要充分参与企业的决策活动、企业的价值链分析、企业资源规划、供应链管理和企业流程重组等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二)优化企业的管理机制,简化各项工作流程,制定信息规范。企业应优化人力、物力、财力配置,破除各部门之间不合理的壁垒并减少管理层次,制定相应的信息规范,确保原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和适用性,建立相关的信息化标准。
      (三)统一规划,设计和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在实施管理会计信息化时,设计和建立的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应能提供企业运行所需的各项功能,包括客观准确的成本核算、及时有效的风险防范、安全的资金集中管理、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严格的内部控制、操作性强的业绩评价体系等功能模块。但不是所有功能模块都需要详尽全面,由于企业所处的信息化发展阶段不同,目标不同,因此,各功能模块的重要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应遵循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有所侧重的原则。
      (四) 建立起以管理会计为核心的内部管理系统,推进管理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加强以计算机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会计与业务一体化建设,使各部门能及时得到相关管理会计信息。
      除此之外,还应吸收消化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逐步引进到使用先进的管理会计软件,使会计工作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过渡。
      当然,管理会计信息化实施过程,要分阶段进行,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发展,要有层次、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处理好待建各个应用系统或模块间的轻重缓急、先后顺序,决不能脱离实际,盲目操作。管理会计信息化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综合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管理软件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备份好账套,这种情况只能强制删除了,请备份好账套之后,停止数据库服务和T3产品服务,自动备份服务;然后删除T3安装路径以及C盘下ufcomsql文件夹,然后使用360清除无用注册表,最后重启电脑即可;

  • #东营同城会#东营会计电算化是考用友还是金蝶?

    #东营同城会#东营会计电算化是考用友还是金蝶?

    #东营同城会#东营会计电算化是考用友还是金蝶? #东营同城会#东营会计电算化是考用友还是金蝶?[]

    不是用友
    全国统一的
    类似于用友
    @宝怡妈妈:谢谢
    @宝怡妈妈:备考的话参考用友就可以是吗?
    @归去来兮1438652473: 我朋友也考,只能用用友参考了吧
    可以打电话到8203555,8083111,这是用友软件在东营地区的代理商,有免费的软件应用培训,还可以领取小礼物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