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52U852现存量数据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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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U852现存量数据不对
自动编号: | 17382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报账中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2 | 关 键 字: | 现存量 | 问题名称: | U852现存量数据不对 | 问题现象: | 客户使用情况:U852采购、销售、库存、存货、应收应付、总帐 1. 现存量存货 4109007 现存量为24,但是 期初余额为零,1月本期也发生1个入库1个出库,结存为零。 | 原因分析: | 由于有同一批号但保质期不同的存货,导致整理现存量时,将数据插入到现存量表时报错,所以现存量即使整理过也不对。 | 解决方案: | 1、请在查询分析器中针对错误帐套执行852库存管理补丁“data_vp_st.sql”,然后再整理现存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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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内帐需要注意啥? _0做内帐需要注意啥?[]
内账最简单了,就是公司实际的收支情况是吧,我现在学做内帳,感觉就是记流水账@傻瓜媳妇:嗯,所以最好还是多接触外帐。这样成长的才快。内帐不需要财会知识的都能做。会的都说不难,没做过的都觉得不简单,我也是刚接触工业内帐,不太会,会的能不能交流一下呢
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要通过应收票据吗?还是只仅限与商业汇票要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_0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要通过应收票据吗?还是只仅限与商业汇票要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支票是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和本票是其他货币资金,商业汇票是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也应该是应收票据吧商业汇票是应收票据,其他的是其他货币资金@oHY:是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特殊行业性质期间损益结转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一米科技牵手用友iUAP Mobile,快速开发“逸米云商” 摘 要:一米科技基于十多年的信息化经验,以及对移动互联时代线上线下业务一体化融合的独特理解,在用友iUAP平台上,研发出了一套整合PC、手机APP、微信、POS机等多个载体的分销零售(连锁)系统--逸米云商。 目前,实体店在互联网冲击下,正经历一波“关店潮”,实体企业的分销零售渠道正面临着严峻的转型升级挑战,而单纯地依赖第三方电商平台,正越来越凸显出局限性,实体企业及零售实体店面,必须进行创新,实现移动互联时代的转型升级。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在家做直播的主播怎么领工资,都是在网上招聘说是网上有个系统跟你结算自动发工资可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在家做直播的主播怎么领工资,都是在网上招聘说是网上有个系统跟你结算自动发工资可怎么保证他会给你钱呢?
YY主播都是加入系统,凭客户的关注发工资,返还到注册的账户里,再转到银行卡。
餐饮系统反结账到第二天该怎么办 餐饮系统反结账到第二天该怎么办现在那账反结到第二天了然后账就不对了我该怎么把这笔账转到当天。希望专家帮忙指点一下,谢谢
2010年以后的成本管理参考文献 2010年以后的成本管理参考文献''
管家婆erpx3反结账怎么结账 管家婆erpx3反结账怎么结账''
怎么设置期间损益结转 怎么设置期间损益结转[]
1、进入用友通软件,打开总账系统——月末转账,选择“期间损益结转”, 2、点击期间损益结转后面的放大镜 ,弹出期间损益结转设置对话框,如图所示: 3、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本能利润科目”后面的放大镜 ,重新设置本年利润科目,点击〖确定〗后回到“转账生成”界面。 4、选择需要结转的科目,双击,选择完毕后,按〖确定〗即按计算结果生成转账凭证。 5、对刚刚生成的凭证进行审核和记账后即可。点击总账-期末-转账定义-期间损益结转,选择本年利润科目,然后点击总账-期末-转账生成-期间损益结转生成凭证,具体的操作可参照社区上的视频教程: http://kuaiji.youku.com/servic ... 89387@服务社区苏娜:谢谢@qq392629945:好的,谢啦@程梅竹:[/西瓜]
12.1产成品入库单已审核但是弃审功能键是灰色的,不能弃审是什么原因 12.1产成品入库单已审核但是弃审功能键是灰色的,不能弃审是什么原因
检查是否先进先出的存货,在这张产成品入库单日期之后有做了出库单,并且出库单生成了凭证,需要把出库单的凭证删除再弃审单据。@服务社区刘小艳:先进先出,把出库单删了就可以弃审了,但是弃审采购入库单的时候提示下图错误,这个是什么原因呢@yunji:这个报错的问题询您备份账套后下载最新的补丁进行修复。补丁在社区—产品线可下载。@服务社区刘小艳:打了补丁了 弃审采购入库单还是有提示,弃审不了。存货使用的先进先出@yunji:现在这个提示是因为数据出现异常导致的,如果已经更新过补丁的话,烦请备份账套后联系经销商将数据提交到支持网上根据数据进行排查处理。
“名义”股东分红 仍需代扣个税“名义”股东分红 仍需代扣个税
案例 某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公司由9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法人股东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出资600万元,占2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李某、陈某、邬某、马某、涂某、张某、颜某、黄某等8人分别出资300万元,各占10%的股份。 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2013年3月,小贷公司将2012年底止的未分配利润及部分盈余公积进行了股东分红。从该公司股东红利分配表上看,法人股东投资公司分得3850829元,自然人股东李某等8人每人分得1923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小贷公司给李某等8名自然人股东股息分红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76800元,即:1923000×8×20%=3076800(元)。 然而,小贷公司以李某等8人并非实际出资人,不是真正的股东,而是名义(显名)股东为由提出异议,认定李某等8名自然人股东不属于纳税义务人,不应缴纳股息分红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并提供了投资公司与李某等8人分别签订的8份《显名股东投资协议书》作为证据证明。 对此,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显名股东是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东,属于法定股东,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理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实质性原则,显名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只是名义上的股东,所取得的股息红利也只是名义上的分红,所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亏损弥补简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亏损弥补简览
一、企业筹办期间(一年以上)如何确定亏损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明确:“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不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也就是说,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的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只能在“开办费”科目中进行归集。 二、企业的以前年度亏损能否从清算所得中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预计毛利是否允许弥补亏损后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对预缴申报表作出修订,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部分,将“实际利润额”的计算过程列示到申报表。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行。 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将毛利额弥补亏损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因此,纳税人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弥补。 五、减、免征所得额项目与应税项目的盈亏能否互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制定的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表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免税项目所得均应计入纳税调整后所得中,也就不会成为弥补亏损的所得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进一步明确,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弥补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因此,在主表第19行、附表三第17行和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四、减免所得额合计”中,对当期有所得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应用正数填报;对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应用负数填报。 六、资产损失追补确认出现亏损应进行追溯调整并按规定弥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和《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规定:1.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可以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2.因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所得税款,可在审批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抵缴,抵缴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3.企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损,首先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七、技术开发费、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弥补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作为纳税调减项目。此种改变,使得前述项目除了可以减少所得额还具备了扩大当年亏损的可能性。 而在之前的2006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将免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计扣除列入从纳税调整后所得中减除的项目,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弥补亏损后,没有所得额的话将不再计算减除,不能扩大年度亏损额。 八、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允许弥补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64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九、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不能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不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以后年度转为查账征收后也不能弥补核定征收年度及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283号)规定,对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仍在税法弥补期内的亏损,核定征收企业不得计算亏损弥补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指引》(穗地税发〔2008〕17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核定征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核定征收年度的亏损和应摊未摊、应提未提的费用,不得在查账征收年度结转弥补或税前扣除。纳税人由查账征收方式改为核定征收方式的,其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不得在核定征收年度弥补。 纳税人由查账征收方式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再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的,其以前年度已确认未弥补的亏损可从再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的年度起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以发生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开始计算,5年内不论盈亏或者改变征收方式,均连续计算弥补年限。 十、除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的盈亏不得互抵 现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因此除另有规定外,境内企业之间、境内与境外企业之间、境外企业之间的盈亏不得互抵。“另有规定”是指企业合并、分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亏损的继承弥补。但同一国家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 企业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境外同一国家(地区)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允许互抵,境外不同国家(地区)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也不得互抵。 境内与境外分支机构之间的盈亏不得互抵,是指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规定,对已计入利润总额的境外应税所得应先进行纳税调整减少处理,再用于弥补境内亏损,最后就其余额按税收抵免法计算补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2行“境外应税所得填报说明表明,对纳税人计算利润总额的境外成本费用应作为“调增金额”,对“调减金额”。主表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应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与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7列“可弥补境内亏损”应一致。根据附表六填表说明,“境外应税所得”是指境外所得换算含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境外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以前年度亏损)和免税所得后的余额。 十一、被合并、分立企业在合并、分立前发生的亏损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方式下的优惠承继与亏损弥补问题 1.债务重组和股权收购情况,债务重组只是债务方以资产或股权等用以偿债并享受相应债权方让步所得,并不影响债务方优惠承继或亏损弥补,但如果债权换股权后外资股东比例低于25%,我们认为相应的外资企业优惠还是不应当予以享受,需要追缴已享受的优惠税额。股权收购情况下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2.资产收购情况,原则上不影响优惠承继,但如果某生产性外资企业以经营性资产作为对价收购对方资产,资产置换后该企业将不符合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条件,其相应的已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可能面临补缴的问题。 3.企业合并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九条规定:“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合并或分立,合并各方企业或分立企业涉及享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过渡政策尚未期满的,仅就存续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按照《通知》第九条的规定执行;注销的被合并或被分立企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不再由存续企业承继;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不得再承继或重新享受上述优惠。合并或分立各方企业按照《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和税收优惠过渡政策中就企业有关生产经营项目的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问题,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执行。” 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和八十八条(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假如系吸引合并,由于被合并企业法人资格已消失,其相应资产潜在增值已实现,在视同清算时其未弥补亏损已得到减除,因此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允许在合并企业得到弥补;如系新设合并,则被合并方均视同清算处理,其相应亏损均不得由新设合并企业弥补。优惠承继相应如此,吸引合并中的被合并企业和新设合并中的所有被合并企业相应优惠均不得继续承继,但是如果被合并企业有实施条例三项经营项目所得的,合并企业可以在剩余优惠年限内继续单独核算上述项目所得并享受相应优惠。 4.企业分立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九条规定:“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如系新设分立,由于被分立企业均作视同清算处理,因此被分立企业亏损不得由新设分立企业弥补,且优惠也不可以延续享受,除了三项经营项目所得优惠外。 5.其他法律形式改变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下的优收承继与亏损弥补问题: 1.企业合并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款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通知》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由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下,被合并企业并不视同清算,因此未弥补亏损应当得到弥补确认,但为了防止企业以盈补亏获取超额税收利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了补亏的上限,即以合并的净资产为本金,以最长期限国债利率为净资产获利限额,超出此限额的亏损国家没有义务予以承担。因此无论是存续合并还是新设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均应在此限额内按剩余结转年限由合并企业予以弥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税收优惠年限不一致的,合并后企业每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统一按合并日各合并前企业资产占合并后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划分,再分别按相应的剩余优惠计算应纳税额。” 2.企业分立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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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申报后,申请作废,再申报就申报不了了 我是申报后,申请作废,再申报就申报不了了
请税务局专管员帮你清零后报。
用友t+如何生成报表
用友软件如何生成报表
1、报表生成财务报表 → 文件菜单 → 新建 → 选择行业分类模版 → 在格式状态下修改格式(左下角) → 点击左下角“格式”,使其变成“数据”状态 → 数据菜单 → 关键字 → 录入关键字(单位名称、年、月、日)→ 确定
2、保存报表报表取数完毕 → “保存”到本地磁盘(非系统盘)
3、 增加报表月份取数财务报表 → 文件菜单 → 打开 (找到上次保存的报表)→ 在“数据”状态 → 编辑 → 追加表页(页数自定)→ 在左下角打开第二页 → 录入关键字(单位名称、年、月、日)→ 确定 → 取数后保存
资产管理与使用不是同一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何界定 资产管理与使用不是同一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何界定''
您好:我几天前在认证界面提交了认证信息,身份证照片也上传了。但没有认证通过,也没有回复我为什么没有认证通过。请问有什么原因会导致认证不能通过??? 您好:我几天前在认证界面提交了认证信息,身份证照片也上传了。但没有认证通过,也没有回复我为什么没有认证通过。请问有什么原因会导致认证不能通过???[]
检查一下您的信息,比如身份证是否输入错误等,如果没有问题,请联系任经理,说明情况,将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邮件给她[email protected];
用友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不是连U...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不是连U...
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不是连U...
自动编号: | 482 | 产品版本: | 财务通标准版2005 | 产品模块: | 总账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 关 键 字: | UFO报表 | 问题名称: | 请问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不是连U... | 问题现象: | 请问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不是连UFO的报表也一起备份?如果是这样的话,搜索所有的BAK文件,是否能找到UFO报表的备份文件,怎么打开? | 原因分析: | 参见答案 | 解决方案: | 每月做备份的时候,是连UFO的报表也一起备份的,如果要打开备份文件,你可以搜索所有的*.re_格式的文件,找到这些备份文件后,把*.re_格式改为*.rep的格式即可重新安装报表及可用报表打开。针对*.bak文件是对数据库的备份,跟报表备份没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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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用友)和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就企业信息化建设事宜进行战略签约。 参加此次会议有天津用友总经理赵永春,天津用友副总经理王成岩、通广集团副总经理马严、通广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尹刚、七一二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门国梁、七一二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黄建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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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的账务处理采用放射式数据处理流程,对业务数据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共享的操作方法,凭证数据库既是数据归集的“信息仓库”,又是后续业务处理的“信息源泉”。因此,凭证填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账表及相关业务信息的准确性。 在用友软件中,其基础设置及凭证管理模块为我们提供了凭证类别控制、受控科目控制、制单序时控制、支票控制、制单权限控制等功能,加强了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常因用户不理解各项控制参数的含义,以及对后续操作的影响;没有准确无误地设置相关控制参数及基础信息;没有正确完整地录入凭证辅助信息等原因,使先进的控制工具无法充分发挥效用,损失了部分数据信息,降低了软件的使用效能。对此,笔者将以用友ERP-U8.72软件为例,总结凭证填制环节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追根寻源,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解决。一、凭证类别设置时常见问题 出错信息描述:“不满足借方必有条件”,“不满足贷方必有条件”,“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不满足凭证必有条件”。 典型案例剖析:2009年8月16日,总经理办公室支付业务招待费1 200元,转账支票号ZZR003。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660205)1 200 贷:银行存款/工行存款(100201)1 200 当凭证保存时,弹出出错信息框,提示“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此信息说明用户之前为不同类别的凭证设置了限制条件,指定了相应的限制类型和限制科目。这样,当凭证填制时,系统就会根据所设置的凭证类别判断凭证内容是否符合限制条件,不相符时就会出现类似的出错信息。对于此类问题,用户首先应根据提示信息,认真查对所选凭证类别与所录入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然后进一步判断究竟是凭证类别设置错误,还是会计科目选择错误? 此案例中的凭证类别选择的是“转账凭证”,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应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01,100202”,即在凭证借贷方不能出现这三个科目。而该凭证的贷方却出现了100201科目,显然违背了所设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判断可知,此问题是因凭证类别设置错误所致的。根据业务内容该凭证类别应为“付款凭证”,而非“转账凭证”。当更正凭证类别后,问题即得到解决。经进一步分析得知,用户在填制凭证时,因为看到在业务中用到了转账支票,就认为这应该是一张转账凭证,从而导致凭证类别判断错误。而追根寻源是由于用户对业务的凭证类别判断不准,不明白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甚至于不清楚什么是收、付、转凭证。当问题出现时,就会因不理解凭证类别限制条件的含义而找不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对于此类问题,如果用户在认真查对后,发现凭证类别与凭证内容匹配,但仍出现出错信息,则应考虑可能是因用户粗心将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设置有误。常见的错误有将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设反了,或将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设为“凭证必有”,或未写全限制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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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
一、电算会计中借贷记账法是否不适用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既可以表示增,也可以表示减,而“贷”既可以表示减,也可以表示增,卢卡?帕乔利提出的复式借贷簿记方法之所以几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推崇,正是因为其“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锱铢必较、泾渭分明的科学原理。尽管我国会计实务也曾一段时间对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情有独钟,但最终仍达成共识,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借贷记账法。有人以会计软件常以正、负号分别替代借、贷符号为由,企图说服人们相信这一记账法已经难以胜任新形势。应当注意的是,即使借、贷符号在数据库中不采用“借”和“贷”加以表示,也并不表明借贷记账法就可放弃。不可否认,在将借贷记账凭证的发生额登录到总账之后,对于登账后所结计的期末余额往往以正数表示借方余额,而以负数表示贷方余额,甚至在借贷库文件中只设一个金额字段,在该字段中分别以正负号表示借贷方。但所有这些标记都没能改变“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其实质仍然是借贷记账法。这里的正、负号与增减记账法的增减符号的属性风马牛不相及。 从长远来看,随着原始凭证的逐步电子化,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势在必行,届时,何种记账方法使自动生成更可行,当然要根据其科学性而定。智能软件的设计凭借的是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思维与推断,而经过了数百年磨练的借贷记账法,无疑是未来智能专家设计会计软件的最佳选择。当然,一味否定增减记账法的科学性也是错误的。在计算机之中,当采用增减记账法填制记账凭证之后,我们完全可以编写一段简短的程序将其转换为借贷记账法下的相应记账凭证。其转换的主要依据是各该科目的记账符号与所属科目类别。以从银行提取现金为例,在增减记账法下,增记“现金”,减记“银行存款”。现金和银行存款都是资产类科目,对资产类科目,其增加就转换为“借”,其减少就转换为“贷”。依此,也可将借贷记账法下的凭证转换为增减法下的凭证。
二、“反结账、反记账、取消审核”的可行性 至今,尚有不少会计核算软件设置“取消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功能。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设置的确给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带来许多方便,尽管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但不少实务工作者却对其依依不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反记账的作用不可替代。其理由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错误的记账凭证,如果不施行反记账的做法,则将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所谓电算化会计中“反记账”,事实上也就是将一批原先已经登录到账簿上的发生额从各该账户再予以扣减,使各该账簿恢复至该批凭证登账之前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状态。毋庸置疑,没有人会赞同手工会计下采用“反记账”。对手工的账簿记录,为了保证其有案可稽,当其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同时,对两种出错情况的更正应当分别加以严格处理:一是登记账簿时所发生的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记账凭证出错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而发生。一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一是红字冲销法,二是补充更正法。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所强调的一点,那就是对出错之处必需留有修改的痕迹。 在电算会计之中,记账错误和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仍然在所难免。虽然红线注销法在电算会计中难以操作,但对出错的电子数据,却不能不留下修改的痕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保留错误电子数据,另作更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录账簿,换言之,要将正与误两张凭证同存于会计档案之中,同时,其所登录的正与误两处账簿记录并存于同一账簿之中。《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八条也作出与上相同的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他标记表示”。 由上可见,不管是手工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对出错的修改均强调留有痕迹。事实上,电算化会计中,由于电子数据的修改在技术上可不留痕迹,因而更需要对留有痕迹予以强调。
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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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备份好账套,这种情况只能强制删除了,请备份好账套之后,停止数据库服务和T3产品服务,自动备份服务;然后删除T3安装路径以及C盘下ufcomsql文件夹,然后使用360清除无用注册表,最后重启电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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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其他的操作都正常,就是某个单据如销货单,点击“打印”—“预览”,或者是“打印”—“打印模板设置”,就自动退出软件了,再登入的时候提示:“该用户已登录,是否重新登录”。该单据的默认打印模板异常,导致一点“打印模板设置”或者是“打印”就自动退出了。1.先登入产品,然后在同一浏览器里输入网址: http://127.0.0.1/YWTPRO/CommonPage/printservices/DesignFrame.aspx (新一代业务通); 2.将异常的模板删除; 3.点击“新建”按钮,重新建立“打印模板”即可。 备注:如果是系统模板也是异常的话,可以将系统模板删除再重建。 如有其它问题,请在下面回复。也可以联系用友畅捷通专业服务商-用友天龙瑞德。 用友天龙瑞德专业销售用友软件,用友财务软件,维护用友T3、用友T6、用友U8、畅捷通T+。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010-59798025。网址:http://www.kuaiji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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