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主表和附表不平
2019-4-23 8:0:0 wondial现金流量表主表和附表不平
用友财务软件现金流量表设置方法如下:
①增加现金流量项目:依次点击“基础设置”-“财务”-“项目目录”,打开项目档案,如下图:
点击“增加”,选择“现金流量项目”,再点击“完成”,提示“预制完毕”,点击“确定”
提示:预置完毕,如下图:
②退出项目档案,依次点击“基础设置”-“财务”-“会计科目”, 点上面的“编辑”菜单,如下图:
T3、T6与U8指定科目位置不同,以下为T6/T3指定科目位置:
以下为U8指定科目位置:
打开指定科目后,在指定科目对话框中,选择“现金流量科目”,把待选科目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指定到到右侧的已选科目,如下图:
现金流量科目指定完毕,如下图:
在填制凭证的时候,涉及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时会弹出现金流量表,如下图:
在现金流量表对话框中,点击“增加”,然后在“项目编码”的下面点击小放大镜,在参照中选择对应的现金流量项目,输入金额,如下图:
选择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如下图:
③进入财务报表→选择现金流量表,生成步骤同资产负债表,用友软件中现金流量表没有预置公式,客户先要定义好公式。 如下图: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2019-4-29 8:0:0
- 企业是接单生产模式,需求不稳定,经常出现紧急订单,如何判断这样的紧急订单会不会造成计划和生产的..2019-4-27 8:0:0
- 企业在车间管理中,可以依据工段、车间、设备、员工等多种资源进行明细式派工?2019-4-27 8:0:0
- 以物易物在用友T3用友通通2005中如何实现2019-4-27 8:0:0
- 什么是安全库存、最低库存、最高库存?用友软件U8+中是如何管理的?2019-4-27 8:0:0
- 一般企业普通采购流程分为哪几种?2019-4-23 8:0:0
- 会计在填制凭证时会出现漏录某张凭证的情况,系统支持补录会计凭证吗?_12019-4-23 8:0:0
- 企业的生产班组能生产哪些品种,产能有多大很明确,这种情况下ERP系统能不能代替人工按照生产计划..2019-4-23 8:0:0
- 什么是动态安全库存?U8+的动态安全库存是如何实现的?2019-4-23 8:0:0
- 为什么说用友U8+的成本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2019-4-23 8:0:0
最新信息
选择最好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降低税负 选择最好的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降低税负 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选择自行加工,也可以选择委托加工: ◎ 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由生产企业按照销售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人连续生产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不用缴纳消费税。用外购的已纳消费税的产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可以在本企业继续加工成应税产成品,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继续加工再对外销售的,原支付给受托方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企业进行生产应税消费品筹划时按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进行测算,选择消费税负最低的方案,现举例分析对比如下: (一)选择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方案 1、选择自行购进原材料,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 【例1】A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价值200万元,准备由一车间加工成烟丝,预计加工费为220万元,然后由二车间加工成甲类卷烟,预计加工费为80万元,生产完成后工费为220万元,然后由二车间加工成甲类卷烟,预计加工费为80万元,生产完成后出售甲类卷烟,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税率为25%。 A卷烟厂自行加工生产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45%=675(万元) A陵卷烟厂自行加工生产甲类卷烟税后利润=(1500-200-220-80-675)×(1-25%)=243.75(万元) 2、选择用外购已纳消费税的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 【例2】A卷烟厂购进已经缴纳消费税烟丝价值495万元(注:已经缴纳消费税烟丝价值495万元计算参见例3),准备投入加工费80万元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对外出售,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A卷烟厂用外购已纳消费税的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45%-495×30%=526.50(万元) A卷烟厂税后利润=(1500-495-80-526.50)×(1-25%)=298.88(万元) (二)选择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方案 1、选择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半成品收回后,再生产为产成品对外销售方案 【例3】A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价值200万元,准备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预计加工费为220万元,加工后烟丝由A卷烟厂收回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预计加工费为80万元,生产完成后出售甲类卷烟,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00+220)/(1-30%)×30%=180(万元) A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45%-180=495(万元) A卷烟厂税后利润=(1500-200-220-80-495)×(1-25%)=378.75(万元) 2、选择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产成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方案 【例4】A卷烟厂购进一批烟叶价值200万元,准备委托B卷烟厂直接加工成甲类卷烟,预计加工费为300万元,甲类卷烟生产完成后A卷烟厂全部收回对外出售,预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暂按45%计算,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B卷烟厂加工甲类卷烟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00+300)/(1-45%)×45%=409.09(万元) A卷烟厂收回甲类卷烟对外出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A卷烟厂税后利润=(1500-200-300-409.09)×(1-25%)=443.18(万元) 从以上四个案例A卷烟厂税后利润的计算结果进行选择,第一应选择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产成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方案;第二应选择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应税半成品收回后,再生产为产成品对外销售方案;第三应选择用外购已纳消费税的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第四应选择自行购进原材料,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方案。 以上不同加工方式产生税后利润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不同加工方式应税消费品的税基不同,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税负最重,购买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方式,虽然以产品销售价格为税基,但允许扣除购入原材料的已经缴纳消费税税额,税负相对较轻,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其往往低于产品销售价格,而低于的这一部分,实际上未缴纳消费税,故税负最轻。
U8.50暂估处理生成的凭证,不能自动带出应付暂估款科目U8.50暂估处理生成的凭证,不能自动带出应付暂估款科目
U8.50-暂估处理生成的凭证,不能自动带出应付暂估款科目
自动编号: | 8969 | 产品版本: | U8.50 |
产品模块: | 系统环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1 | 关 键 字: | 应付暂估款科目 |
问题名称: | 暂估处理生成的凭证,不能自动带出应付暂估款科目 | ||
问题现象: | 暂估处理生成的凭证,不能自动带出应付暂估款科目 | ||
原因分析: | 应付暂估款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和受控于应付系统 | ||
解决方案: | 取消应付暂估款科目辅助核算和受控于应付系统的设置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