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订货商城邀请客户失败 是什么原因 谢谢
2018-2-14 0:0:0 wondialT+订货商城邀请客户失败 是什么原因 谢谢
T+订货商城邀请客户失败 是什么原因 谢谢[]您好,请问有没有错误的提示,回复上来看一下这样的提示 两个用户都是邀请失败 请问这种一般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还有如何操作客户为上机人员 谢谢重新启动一下服务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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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材料出库单项目 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材料出库单项目
用友T3-用友通材料出库单项目和项目大类无法录入?
未在‘材料出库单’单据设计中增加‘项目编码’和‘项目大类编码’表体项目。
可按如下步骤解决:
1、基础设置–单据设计–材料出库单–点击‘增加’–选中‘项目编码’和‘项目大类编码’–点击‘确定’–点击‘保存’。
2、填制材料出库单时,先录入‘项目大类编码’,再录入‘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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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T+导入期初资产卡片,有固定资产是两个部门使用,每个部门分摊50%的,怎么导入到系统里面? T+导入期初资产卡片,有固定资产是两个部门使用,每个部门分摊50%的,怎么导入到系统里面?[]
卡片上有个多部门使用的勾,建议您先在软件中录入一张多部门使用的卡片进行导出,根据模板编辑再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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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上地公司发生下列交易事项中第四笔的其他货币资金2194800怎么来的 2009年 上地公司发生下列交易事项中第四笔的其他货币资金2194800怎么来的?计算分析题?1、2009年,上地公司发生下列交易事项:?(1)2月1日,上地公司从银行向A证券公司划出资金30?000?000元,用于证券投资。?(2)3月12日,上地公司委托A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B上市公司股票200?000股,每股价8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3?500元,上地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3)4月16日,上地公司出售所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票,每股售价11元,另付相关交易费用5?200元。?要求:?(1)?编制上地公司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的会计分录;?(2)?编制上地公司以市价购入B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3)?编制上地公司购入B?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4)?编制上地公司出售B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5)?计算上地公司2009年度上诉交易或事项而确认投资的金额。
你好,我现在系统升级到Win10,我的T3不用了,总是说门户已运行。请问可以在线升级T3吗 你好,我现在系统升级到Win10,我的T3不用了,总是说门户已运行。请问可以在线升级T3吗[]
建议不要使用win10.如果是客户端的话,还算可以。
如果是刚刚升级到win10的话,可以百度,win10退回win7,进行处理一下。退回win7
或者升级你的软件(具体联系下服务商)
请备份好数据只有10.9或以上版本才能支持win10,需要重新安装软件,恢复数据,如果账套不能正常备份出来,需要使用数据库物理文件来恢复了。
刚升级的win10 可以回退到win7 开始菜单--设置--更新和安全--恢复--回退到win7 ,先把账套备份一下,然后再去操作,看是否可以正常使用;请问账套怎么整体备份呢?怕备份不全丢失数据无法退回了,要怎么办呢?谢谢@用户1465360169_733:那就最好找服务商来处理吧win10系统和T3不大兼容 最好不要win10装T3说是所需软件已被删除,无法退回至WIN7那就需要重装操作系统了,请联系您的服务商来处理,以免误操作影响到数据T3当地的服务商吗?是的,就是您当时购买软件的代理商
因势利导 加强指导 因势利导 加强指导
乡镇审计是自发性的审计组织,是伴随乡镇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对乡镇审计的巩固和提高,需要因势利导,加强指导。多年以来,江苏省各级审计机关重视对乡镇审计的指导,采取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乡镇审计上档次上水平,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目前已呈现机构健全、人员充实、制度完善、工作扎实。作用巨大的良好局面。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全省1479个乡镇,已开展审计工作的有门86个,占乡镇总数的87%。全省拥有乡镇审计机构1430个,其中:乡镇政府审计机构569个,占乡镇审计机构总数的39.8%,占乡镇总数38.5%;财审合署的乡镇审计机构267个,占乡镇审计机构总数的18.6%;属于经管站管理的乡镇审计机构431个,占乡镇审计机构总数的301%;属农工商总公司管理的乡镇审计机构114个,占乡镇审计机构总数8%;其它乡镇审计机构利个,占乡镇审计机构总数的3.5%。全省配备乡镇审计人员5ll6人,其中,列入乡镇政府编制的1785人,占乡镇审计人员总数的34.9%。乡镇审计所需经费38%由财政拨款解决,其余由乡镇企业支助。全省各类乡镇审计机构1998——-2000年三年中,审计了56611个项目单位,查出损失浪费10.55亿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6.61亿元,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6.21亿元,移送贪污贿赂案件790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110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8人。乡镇审计活跃在农村经济第一线,为维护乡镇经济秩序,保卫集体财物安全,促进乡镇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面对税务专项检查 被查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面对税务专项检查 被查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税务专项检查。税务专项检查不同于日常检查,税务专项检查在检查范围、检查力度、监督管理、定性处理等方面,其标准和要求将会更高,检查将会触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和层次,通过检查将会暴露出企业隐含的诸多涉税问题。因此,对于这次税务专项检查,被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一、查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尽早排除涉税风险。
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税务专项检查的严肃性和紧迫性,不应当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而应当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应对即将面临的税收专项检查。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切不可听之任之,最终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应当尽早着手,在接受税务检查之前,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财务核算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尽量采取补救措施,提前排除有关涉税风险,以便轻松迎接即将来临的税收专项检查。
二、要审查税务检查的合法性,要求有利害关系的检查人员回避检查。
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都要依法向企业下达正规的《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因此,如果检查人员没有依法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或者没有出示税务检查证,企业就可以拒绝检查,以防止个别人员滥用检查权利,侵害企业的利益。
如果被查企业与检查人员存在厉害关系,担心检查人员滥用职权、趁机对企业进行打击报复,被查企业可以向该税务稽查局要求相关检查人员回避。尽管是否回避的最终决定权在稽查局局长,但是如果有厉害关系的检查人员没有回避,并且检查人员存在滥用职权、故意打击报复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被查企业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将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陈述申辩,提供有关资料,尽早澄清事实。
被查企业通常都是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之后才进行陈述申辩,其实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随时都可以陈述申辩。并且不仅可以在查后对拟处罚决定进行陈述申辩,而且在查中就可以对涉税问题进行陈述申辩。被查企业如果对检查人员认定的某项违反事实有异议,应当尽可能同时提供不同的证据和依据,争取双方在将案件移交到审理环节之前就澄清事实,尽早避免错案发生,减少经济损失;另外,被查企业如果对既成偷税行为不是主观故意,也可以在陈述申辩的时候讲明情况,请求税务机关能够给予最低额度的罚款,以便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对违法取得的证据,不予认可涉及的违法事实。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稽查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在法律上,违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查企业对涉及的违法事实可以不予认可。如果将来税务机关依据这些证据进行处理、处罚 ,被查企业可以依法要求听证、复议或诉讼,以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五、认真审核《税务检查工作底稿》,慎重签署企业意见。
《税务检查工作底稿》是检查人员对违法事实所涉及的业务情况和数据进行的描述,也是证据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对《税务检查工作底稿》要慎重对待,不能草率签下“情况属实”的字样,在上面签署意见之前要首先根据《税务检查工作底稿》上所涉及的业务和数据,查找企业相关的会计资料,认真核实,务求准确,然后再根据核对的情况签署企业的真实意见。
六、可以采取预缴涉案税款,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在税务检查中,只要发现被查企业有未按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行为,就必然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少缴纳的税款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虽然滞纳金在计算比例上是很低的,但是如果滞纳税款的时间较长,就可能对滞纳金累积成一个很大的数额。
税务检查人员从查出涉案税款到最终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必须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履行一系列检查工作程序,这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这样必然要延长滞纳税款的时间。
因此,被查企业在检查中要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检查人员进行沟通,沟通的目的不仅是要及时澄清一些非违法问题,而且还可以从中了解在检查中所涉嫌的违法问题的情况。被查企业对于税务机关查出的税款,如果在将来可能的听证、复议和诉讼中胜算把握不大,其滞纳的每一天都要加收不菲的滞纳金,被查方就应当考虑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前、甚至在检查过程中就尽早缴纳有关税款,以尽量缩短滞纳税款的时间,争取少加收滞纳金的结果。被查对象在检查中就预缴涉案税款,也是积极配合检查的态度,还可以争取税务机关酌情对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七、依法行使权利,不要错过时机。
被查企业除享有陈述申辩权利之外,对罚款还享有听证、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对税款和滞纳金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行使这些权利都有时间上的限制,被查企业在相继收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都有告知行使相关权利的途径、条件和期限,如果被查企业对其中的事项仍有异议,切记不要错过行使相关权利的最佳时机。
八、被强制执行,要防止财产非正常损失。
被查企业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而逾期仍未缴纳的;或者对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能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这个过程中,被查企业虽然处于被强制执行的不利地位,但仍要关注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能收到侵害,一是扣缴存款不能超过应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的总金额;二是税务机关在对财产进行变现时,要按照法定的变现顺序进行,不能随意选择处理财产的方式,造成低价处理财产,使被查企业蒙受额外经济损失;三是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如果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给被查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被查企业可以进行复议或诉讼,要求税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新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比分析 新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比分析 一、 尽量按照口径填表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虽然我们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企业所得税应所得额的计算是用收入总额-不征入-收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但是,无论是修改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还是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设计思路都是一致的,即申报表是通过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和调减得到应纳税所得额。既然是基于这个目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和《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中都将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收入剔除(对应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中也将视同销售成本剔除)。这样就保证了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数字尽量和会计保持一致,这样便于后期机关利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和企业报送的信息进行风险比对,减少不必要的差异导致比对风险异常。因此,这一调整实际体现了总局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设计思路,即申报表不是简单用来报税的,他实际为税务机关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来源。基于这个目的,申报表设计时应该尽量考虑为后期税务机关开展风险比对提供更加高效、明晰的信息。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的填报调整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并最终在《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反映。 二、 视同销售业务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虽然我们对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填报规则进行了变更,但是视同销售业务的填报规则设计上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某企业用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该产品的成本是100,市场售价是150.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业务宣传费 125.5 贷:存货 1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25.5 对于这笔业务,根据《企业所得实施条例规定》应该做视同销售。因此,我在进行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时,应该将150填报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3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中,100填入该表第13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中。但是,你既然视同销售了,我此时税收上可以扣除的业务宣传费就不再是会计核算的125.5,而是175.5.但是,这个数字我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中是无法填报的。因为该表说明规定第一行只能填纳税人按会计核算计入当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这个问题在用于捐赠、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的视同销售中都存在。我们认为,申报表不能去否定政策的合理执行。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可以按照125.5计算出来的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与按照申报表计算出来的可以税前扣除金额之间的差额,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并附说明解决。 三、 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 在修改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我们已经明确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就是纳税人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但是,新企业所得税由于将视同销售收入剔除在收入明细表之外,也就是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中不含视同销售收入了。那问题是视同销售收入能否再作为他们的扣除依据呢?通过分析《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5行第2列业务招待费的税收金额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销售(营业)收入的填表说明,都是写的按税定可以扣除的金额,特别是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第4行填表说明中写的是“填写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且在表内、表间关系中,该行并不和主表(A100000)第1行有关联关系。因此,虽然视同销售收入从主表第1行剔除了,但是企业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填报的计算扣除依据的收入仍然是包含视同销售收入的。 四、 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视同销售问题 对于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家一直是有争议的。因为,在新的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并没有企业将财产用于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大家一般认为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企业一种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按照第25条企业非货币资产交换处理。但是,我们看到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专门有一行即第8行用于填报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第18行用于填报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成本。因此,新申报表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上是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的。但是,严格意义来讲,这个设计是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因为,申报表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来的,是用来实现或明细法律既有的规则的,你不能通过申报表创设出新的法律规则。如果你认为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是非货币资产交换(不管是否合理),在申报表设计上你应该在第2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下面新增一行“其中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作为他的附属行,这样从形式上还基本能过得去。但是,如果把“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并列,实际你就承认我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既然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没有规定企业用财产对外投资需要视同销售,你这里申报表突然把他加上了岂不是额外创设新的税收规则吗,这个就违背了上位法。因此,这里申报表设计有欠妥的地方。 五、房地产企业按预计毛利率交税是否可以扣除及土地增值税问题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预售收入,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按照预计毛利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否扣除其实际缴纳企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税,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税务机关给扣除,有些税务机关又不给扣除。这个问题,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在该表第22-25行的计算中,申报表和填表说明都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可以扣除的。 六、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完工前的预售收入也可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但是,要注意,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由于设计思路基本是根据会计来的,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会计作为预收账款,新申报表就不会把他放到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中(《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中。而是直接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1行计算税调整额填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9行中。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依据时要自行把这部分收入加上计算。但后期房地产完工产品确认收入了,如果这部分收入是属于前期预售款结转的,这部分收入就不能再作为三费计算依据。这些是需要靠人工判断填写的,表格并没有通过设计规则来强制。 七、房地产企业产品完工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 根据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只有在产品完工,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时才会在申报表上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因此,《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只是把其当期完工产品确认收入中对应的以前按照预计毛利率确认的毛利额和当时实际发生的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转回。因此,企业完工产品会计确认收入后,正常填报主表(A100000)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土地增值税没有清算,在会计确认收入,按照会计谨慎原则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进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不能扣除的。但从填报说明上看,主表(A100000)第3行要求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科目填报。此时,纳税人需要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在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通过纳税调增解决。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税收上房地产完工产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和是不一致的。如果企业已经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的3个需要确认完工产品收入的条件,但是会计上还不符合没有确认收入的,如何进行填报则是一个不确定性的问题,这里前后差异就更加复杂了。 八、企业用性资金用于研发的支出能否加计扣除问题 对于企业用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能否加计扣除,国税发「2008」116号文在文件中并没有说明,也是在附件的表格中说要扣除财政补助部分。但是,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纳税人取得财政性资金,如果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了,则用这部分收入发生的研发支出既不能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如果企业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交税了,则这部分研发支出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计扣除。但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即使取得财政性资金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已经完税了。但用这部分收入形成的研发支出,也只能据实扣除,不能加计扣除。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第 11列“减: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且第12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等于10-11.因此,这里扣除的只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支出的部分。如果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没有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而是作为征税收入交税了。这部分收入用于研发形成的支出,则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计扣除。 九、免税项目亏损能否用应税项目所得弥补问题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大量的项目式优惠。企业免税项目有所得可以免税。但如果免税项目有亏损,能否用应税项目所得去弥补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但是,如何计算出免税项目的亏损,申报表如何实现,这个在原先的申报表中都是不明确的,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现在,在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中明确纳税人必须将免税项目的收入、成本、相费、应分摊的期间费用和纳税调整额单独列出来,单独计算第6列项目所得额。但是,哪些是免税项目需要分摊的期间费用,是所有的都要分摊,还是部分分摊。另外,如果分摊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是否这部分免税项目分摊的费用,需要按照项目的收入计算扣除限额吗,否则为什么加上一列“纳税调整额”,但这样是否过于复杂。更为关键的是,该表第7列“减免所得额”在填表说明中写了:本行<0,填写负数。而该列数据根据表内、表间关系要填到主表(A100000)第20行中,减去负数的“所得减免”实际就是纳税调增了。因此,这实际明确了如果企业免税项目亏损是不能用应税项目所得去弥补的,需要纳税调增。但是,根据填表说明来看:第7列“减免所得额”: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本行<0的,填写负数。且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换句话说,企业如果有多个免税项目,这个填表规则实际明确的这样一个政策,就是企业如果有多个免税项目,应该首先将不同免税项目的盈利和亏损进行相互弥补,如果不同免税项目最终有所得,享受免税。如果不同免税项目盈亏互抵后最终是亏损,该亏损就不能用当年应税项目所得来弥补。 但这里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由于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企业?仅就设在优惠地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含优惠地区外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外的企业,其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仅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仅就该分支机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此时,如果区内享受优惠的机构又亏损,能否用区外25%的所得弥补呢,还是要单独计算呢?从新申报表设计来看,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不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中。从填表说明来看,如果区内亏损,这里我就填0不享受优惠,不需要填写负数,即区内亏损可用区外所得弥补。 十、政府补贴申报表填报问题 申报表实际中,有些信息会在多张表中体现。比如政府补助,一部分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第9行反映,一部分又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且这两种表中的纳税调整信息都要关联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并最终反映到主表。因此,为了避免被重复调整,在对政府补贴的填表中要分类,属于享受不征收收入的政府补贴填入《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要征税的政府补助填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且这个填报方法还是基于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 十一、投资损失的填报问题 和第十条一样,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填写的是企业各项投资盈利和亏损合计后的数额。而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第8列是 “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这个差异的调整要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同时,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12行投资损失的税会差异也要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为了避免投资损失税会差异在两处填报两处重复调整,实际上《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这张表只能填入税收上计算时所得的投资转让行为。税收上计算时亏损的投资行为应该只填报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中。 十二、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的填报 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既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有,也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有。实际上,非货币资产交换,如果会计和税法一致,都做销售处理,就填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只有会计不走销售,税法做销售的,才填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不能重复填报。 十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填报 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既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有,也在《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实际上,《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主要是填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91号)的优惠。如果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则只要在《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填报。如果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和税法都确认收益,则两张表都不填。如果会计不确认收益,但税法确认收益,且不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则只填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 十四、分期收款销售填表问题 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一次确认收入,但税法是分期确认收入的。因此,申报表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第 5行中进行了调整。但是,和视同销售一样,你税收上既要对分期销售的收入在税收和会计上的差异进行调整,也要对分期销售的成本在税收和会计上的差异进行调整。而现在的申报表只反映了对收入差异的调整,没有反映对成本确认差异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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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其他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明细账中查询不到该张凭证U8其他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明细账中查询不到该张凭证
U8其他-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明细账中查询不到该张凭证
自动编号: | 12513 | 产品版本: | U8其他 |
产品模块: | 应收应付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V821 | 关 键 字: | 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明细账中查询不到 |
问题名称: | 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明细账中查询不到该张凭证 | ||
问题现象: | 总账中可以查到凭证,但是在应收中的各种账簿及凭证查询中找不到该凭证 | ||
原因分析: | 可能是用户操作问题 | ||
解决方案: | 方法一:按照GL_ACCVOUCH表中的记录,在AP_DETAIL表中手工增加一条记录;方法二:删除GL_ACCVOUCH和AP_DETAIL中相应的凭证记录,重新在应收制单。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研究述评与改革建议 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研究述评与改革建议 在面对不确定性的全球以及地区风险环境下,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一套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识别、评估和提高政府活动中的风险管理水平,将风险降低至合理的范围,提高政府治理过程的有效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帮助实现政府目标。 但从我国政府治理的实践来看,政府部门预算执行中的内部控制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政府部门尤其是财政部门完善自身内部控制的需求。 本文认为目前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呈现出以下特征:首先,其主要通过法律或在法律范围内确定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责任、提交定期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其次,内部控制执行主体多元化,责任主体不仅包括管理层、内部机构和全体员工,还包括最高审计机关或民间组织、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其它组织;再次,电子政务的普及发展和推进使得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更多关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控制环节;第四,政府部门内部控制重视通过法律确立政府制度及开展胜任能力建设,并充分发挥的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建设性作用。 基于对已有文献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提出以下改革建议:建立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应由财政部牵头,通过立法制定规范,并循序渐进推进规范的建设,使其与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相协调。我们还应明确界定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目标: 合理保证政府部门运作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共资源安全、提高财政透明度、兼顾效率与公平、主动应对危机与风险、促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责的履行。通过推行总制度、开展增值型内部审计服务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指南以建立和健全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