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政策衔接问题解读
2016-4-9 0:0:0 wondial新旧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政策衔接问题解读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政策衔接问题解读近日,总局出台了国家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明确了新旧个人所得贯彻实施政策衔接方面的几个问题。
一、执行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明确工资薪金所得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均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新税法主要变化
(一)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提高:新法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将使人数量大幅度减少,同时由于各档税率下的减除费用都明显增加,减轻了纳税人税负。
(二)税率结构修改: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税率,改为适用10%税率为主,取消了40%税率,改为适用45%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其中最低档5%税率由原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以下提高到15000元以下,最高档35%税率由原来5万元以上提高到10万元以上。税率结构调整使高收入者的税负有所提高,而中低收入者税负将明显减轻。
(三)修改纳税期限。新法将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与、等保持一致,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体现“便民”原则。
三、计算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
按46号公告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实际发放工资薪金时间在9月1日以后(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可按新费用标准扣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不论所属期是9月以前的哪个月,与按核算的职工工薪资金原则不一致,后者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前者与收付实现制原则一致。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者(合伙人)自2011年9月1日前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旧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其计算方法是: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举例说明如下:
A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按季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8月会计利润为40000元,9-12月每月会计利润为6000元,全年会计利润为64000元,假设汇缴申报时调整15000元,其中归属于1-8月为10000元,9-12月为5000元,则企业预缴申报、汇缴申报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10月份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应纳税款:[(40000-2000×8)/8×12×30%-4250]/12×8+[(6000-3500)×12×10%-750]/12=4366.67+187.5=4554.17元
2012年1月预缴申报时应纳税款:
1-8月应纳税款=[(40000-2000×8)/8×12×30%-4250]/12×8=4366.67元
9-12月应纳税款=[(6000-3500)×12×10%-750]/12×4=750元
2012年1月份应纳税款=4366.67+750-4554.17(已缴)=562.5元
2012年汇缴申报时应纳税款:
1-8月应纳税款=[(40000+10000-2000×8)/8×12×35%-6750]/12×8=7400元
9-12月应纳税款=[(6000×4+5000-3500×4)/4×12×20%-3750]/12×4=1750元
2012年汇缴应补缴税款:7400+1750-5116.67(已缴)=4033.33元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对2010年汇缴调整数据需区分1-8月与9-12月调整金额,因为两个阶段的费用标准与适用税率均不一致。
四、
由于2011年9月1日作为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初始年度,也为纳税人税收筹划留下了一定空间。
(一)工资薪金所得
由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支付所得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如果纳税人将9月份以前月份工资薪金、季度奖金延至9月份以后发放,则可享受费用标准3500元及较低新税率的优惠。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则纳税人可将生产经营所得延至2011年9月1日以后,可能采取的做法是1-8月加大成本、费用摊销支出,尽可能减少确认收入(如延迟发货、分期发出商品等)以达到减少1-8月生产经营所得增加9-12月生产经营所得的目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此阶段企业财务核算的审核,对于纳税人合理的税收筹划应予以鼓励支持,对于不符合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的应按规定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涉及偷税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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