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凭证辅助项显示不一致,填制凭证页显示的辅助项与辅助明细不一致,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如图:同样是007号凭证,在填制凭证页面看到的辅助项和在辅助明细里面,打印预览里面的不一致,四月份的所有凭证的辅助项现在就乱了。
2018-4-11 0:0:0 wondialT+凭证辅助项显示不一致,填制凭证页显示的辅助项与辅助明细不一致,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如图:同样是007号凭证,在填制凭证页面看到的辅助项和在辅助明细里面,打印预览里面的不一致,四月份的所有凭证的辅助项现在就乱了。
T+凭证辅助项显示不一致,填制凭证页显示的辅助项与辅助明细不一致,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如图:同样是007号凭证,在填制凭证页面看到的辅助项和在辅助明细里面,打印预览里面的不一致,四月份的所有凭证的辅助项现在就乱了。
请使用您本地服务器:C:\Program Files (x86)\Chanjet\TPlusPro12000\Appserver\server\Tool\checkBug,这个目录下的工具找错并修复一下再看,如果还是不行需要提供数据才能彻底解决,请联系您的经销商,将您的数据发送至伙伴支持网,由总部进一步处理。谢谢,已经解决了,是因为客户在往来单位使用之后修改了往来单位名称,通过整理凭证选中“根据当前当前基础档案更新凭证辅助历史”选项,解决问题。@康旗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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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节税“临界点” 业务招待费节税“临界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企业如何能够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减少调整事项呢? 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我们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000×5‰=50万元,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但是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际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元的代价。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代价。 结论如下: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也等于吃了1000元要掏1250元的腰包。 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吃1000元掏1100元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