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4-21 0:0:0 wondial哪些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哪些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问:哪些分支机构不实行就地预缴?
答:根据国家总局公告(2012)57号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2019-4-29 8:0:0
- 明细账权限设置时提示“没有操作员”?2019-4-29 8:0:0
- 用友T3用友通凭证及明细帐打印出错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凭证删除问题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其他出入库单据的对方科目如何设置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其他业务成本在科目余额表中无数据,在明细账中可以查到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关于销售模块中发货单生成发票时存在的问题或需求?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关于销售开票如何能只开金额不开明细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关于银行代发的表样设置2019-4-23 8:0:0
- 用友T3用友通关于采购订单的执行问题?2019-4-23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