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初始化时一直提示输入SA口令
2019-2-12 21:0:0 wondialT3初始化时一直提示输入SA口令
T3初始化时一直提示输入SA口令[]您好!在服务社区-更多,工具下载中下载:数据库Sa口令清除及T3注册组件工具:
http://yun.kuaiji66.com/yonyou/ziyuanxiazai.html
清除sa密码-- 注册DLL文件及清空SA口令后依然如此 难道要系统重装了?????@王沈辉ruy:如果清空了,还那样,那就只能重装系统了,注意备份账套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2019-4-30 8:0:0
- #财务软件#下载了一个金蝶软件,入科目时一直显示占用怎么办?2019-4-23 8:0:0
- t310.8.2普及版无法反记账,在凭证菜单下没有恢复记账前状态,在对账界面按快捷键也无效,反结账正常,演示账套也这样2019-4-23 8:0:0
- T3建立年度账时提示iInvNTaxcost列名无效2019-4-23 8:0:0
- T3普及怎么反年结2019-4-23 8:0:0
- T3普及版共有几十个帐套,其中有两个帐套无法登陆,这个要怎么办呢?2019-4-23 8:0:0
- T3标准版10.8.2怎么反年结,我现在已经结账到2016年了,但是发现2015年有两张凭证做错了想修改想修改一下,怎么反年结啊2019-4-23 8:0:0
- T3结账时提示总账与往来账不平 ? 如何查哪里不对的2019-4-23 8:0:0
- 刚买的T3用友软件,想录入期初余额,但是没有未分配利润,添加会计科目就显示新增或修改的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与账套设置中的编码方案不符,然后百度看了一下如何设置,但是弹出来的是我没有权限或者共享冲突,现在是怎么弄呢? _22019-4-23 8:0:0
- 单位财务处就两人,一个会计主管和一个出纳,记账凭证由出纳来审核可以吗,不然用友软件的操作没法进行下去啊。这个跟基础工作规范里面的“出纳不得兼任稽核”有冲突吗?2019-4-23 8:0:0
最新信息
用友U8 V10.0介绍
本次发版产品“用友U8 V10.0”系统为2009年10月发版的产品“用友ERP-U8 V8.90”的升级版本,包括以下产品:企业门户、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分销管理、零售管理、决策支持、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应用、企业应用集成。
本站今日为各位用友软件爱好者免费发布用友U8 V11.1的免费下载地址,用友U8 V11.1用友软件官方已经更名为用友U8+V11.1(个人感觉用友U8+应该是云的意思)。用友U8+ V11.1不仅支持多国语言,包括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操作系统,而且支持线上电商、线下分销零售等多渠道营销平台,以全新的交互体验、移动应用提高应用交互效率,并通过软硬一体化,产业链协同的策略全面开放的帮助企业在技术创新、商务创新、渠道创新方面所需要的应用支持。
本次为大家免费发布的用友U8+V11.1免费下载地址为之前发布的用友U8 V11.0的升级版本,主要包括以下模块:企业门户、财务会计、管理会计、CRM、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分销管理、零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支持、集团应用、企业应用集成、移动应用、iSD用友绿色服务桌面。具体各个模块的细节功能,我们可以看一下下面的图示: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
- 企业是接单生产模式,需求不稳定,经常出现紧急订单,如何判断这样的紧急订单会不会造成计划和生产的..
- 企业在车间管理中,可以依据工段、车间、设备、员工等多种资源进行明细式派工?
- 以物易物在用友T3用友通通2005中如何实现
- 什么是安全库存、最低库存、最高库存?用友软件U8+中是如何管理的?
- 一般企业普通采购流程分为哪几种?
- 会计在填制凭证时会出现漏录某张凭证的情况,系统支持补录会计凭证吗?_1
- 企业的生产班组能生产哪些品种,产能有多大很明确,这种情况下ERP系统能不能代替人工按照生产计划..
- 什么是动态安全库存?U8+的动态安全库存是如何实现的?
- 为什么说用友U8+的成本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
- T66.1产品,1-4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正常,5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时,固定资产中原值和累计折旧均为0,服务工程发一个“t6按照折旧信息表重算fa_total”语句,执行后固定资原值数是对的了,但累计折旧仍为0,并且本月结帐后下月计提折旧后发现本月折旧与累计折旧均为同一个数(一个月的折旧)
- 做材料出库单时,无法更改里面的明细,有修改的办法吗。
- 计算工资的时候个税金额算不来,请教怎么回事,公式没设置错啊 急……
- vtop vm-1 收银机 现在零售POS软件 顾显在扫商品的时候会显示单价 在结算的时候不会显示总价,结完账又可以显示找零金额。打了400说在这边提交一下问题,求解决中,急急急。货都订了要开业了就差这个不行。
- 为什么每次打了最新补丁都会出现一些问题,昨天晚上更新了84号补丁,现在全部不能用了!!!1-所有的业务单据,选单生成的时候都报错!!!
- 希望T+的下个补丁能够处理下面一些需求:(1)存货中心——业务情况没有“出入库流水账”,查询比较麻烦,还有返回去 存货核算——出入库流水账 那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出该存货然后查询流水账,操作麻烦,12.1(包括12.1)之前的版本也是,希望以后改进。(2)系统之间ctrl+c和ctrl+v不能好好实现,而且没有右键的复制和粘贴的,操作麻烦,希望能改进。
- 固定资产披露表里的累计折旧跟总帐里的数据不符合,总是比总帐里的数据多一个月的,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 这个在哪儿设置呀?
-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
- 材料出库单制单时参照入库单可以自动带出入库单单价,因为是食品行业,所以调料上是先从调料仓调拨到现场仓,在从现场仓做材料出库单时,就不能参照的功能,也不能自动找到入库单的单价,所以客户需要是材料出库自动带出入库单的单价。有点急。
我当月凭证录完了,怎么进行记账,您给演示一下 我当月凭证录完了,怎么进行记账,您给演示一下[]
凭证审核了吗,审核以后,直接点击记账即可。记账界面会有下一步-下一步的可以看视频学习
http://kuaiji.youku.com/servic ... 997a9同楼上!@王瑞环zh:请问我哪一步做错了?@王先生1471506340:您这是结账吧,不是记账。结账的话点上一步,看看原因@王先生1471506340:图一向下拉,查看@EEEric:都是套路,又启用了核算模块[/憨笑]@王瑞环zh:[/偷笑][/强][/咖啡]@EEEric:[/龇牙][/憨笑],看到多了,就知道路了@王瑞环zh:[/偷笑][/偷笑][/偷笑][/握手]@王瑞环zh:第一张图片就是上一步,显示平衡,是什么原因呢@王先生1471506340:参照6楼的回复解决@王先生1471506340:滚动条往下拉,下面还有说明@EEEric:你给他远程一下,看看能不能收个红包[/偷笑][/偷笑]@王瑞环zh:你来吧[/偷笑]@王瑞环zh:提示存货系统未结账,我怎么操作@王先生1471506340:用账套主管登录进系统管理,账套选择你现在这个,登进去以后,在账套下,启用那里只留总账模块@EEEric:看到套路了吗[/龇牙]@王瑞环zh:看到了,满满的套路!!![/偷笑][/偷笑][/偷笑]@王瑞环zh:是这个吗?启用是灰的点不了@王先生1471506340:系统-注册-用户名是账套主管的账号@王先生1471506340:用你登录账套,做账的号进@王瑞环zh:ok。thanks@王先生1471506340:[/微笑]
我已经有三年没有长高了,现在14岁,唉,请问有什么方法吗,我不要复制粘贴的内容。 我已经有三年没有长高了,现在14岁,唉,请问有什么方法吗,我不要复制粘贴的内容。我需要的是你们认真的回答,以你们脑海里想对我说的文字为主,我不要你们随便在网上找些复制粘贴回答我,我现在读初二了,身高还是161,每天都为身高发愁,谢谢了。
如果你情况属实,三年没再增长,那你就该去医院看看了,毕竟我们不是大夫,只有医院才能给你明确答复,也才能真正帮你。。。呵呵,建议查查骨龄
长高这件事不能急,长不高只是时机未到。我今年15岁 ?身高190 ? ?我喜欢吃蔬菜- - ?切勿自寻烦恼!根本还没有进入青春发育期?!着急也没有用啊?!再耐心等等?吧?!只要你的父母身高还可以?,那你肯定会超过?他们的?!淡定,我同学还有156的办法就是补钙,买点葡萄糖酸钙口服液,再买点有助消化的,平时多吃饭这个多半是遗传?身体在16-19岁会有一个大的飞跃所以你不要急
打篮球好像可以促进升高,它是全身运动。而且你还处在青春期,一定还会高的。可以每天摸高,就会要一种要长高心理暗示摸高就是要么那种稍微掂一下脚就能碰到的地方,起到拉伸作用就会长高了,还有啊不要每天为身高担忧,你肯定还能长的要多补钙啊国产牛奶太渣很多都是掺水的化学物质,要喝进口的= =(我说真的,国产的和进口的区别。。。你喝了进口的就知道了)钙片啊什么的也太渣,钙元素钙的食物要多吃比如骨头汤啊什么的
用友u8明细账导出工具
一、用友软件中总账、明细账、科目汇总、日记账、科目余额表等输出EXCEL方法:
用友软件设计了“输出”功能,当您进行账簿查询、报表查询等功能时,屏幕上方有一个“输出”按钮,选择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保存的文件名,在保存类型中选择“excel文件”,然后点击确定。这样您就可以得到一个从财务软件中输出的excel文件。
二、批量导出:明细账中有“批量”按钮可以批量输出成excel
契税免征:财政部、税总 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免征:财政部、税总 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通知》规定,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据悉,《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可按《通知》执行。
- 存货总帐重算工具下载
- T6/T3行业性质与科目分类不符工具下载
- 登录T3提示运行错误48 无法找到文件 getAccossmode 卸载软件重新安装 T3卸载不掉怎么办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
- 企业是接单生产模式,需求不稳定,经常出现紧急订单,如何判断这样的紧急订单会不会造成计划和生产的..
- 企业在车间管理中,可以依据工段、车间、设备、员工等多种资源进行明细式派工?
- 以物易物在用友T3用友通通2005中如何实现
- 什么是安全库存、最低库存、最高库存?用友软件U8+中是如何管理的?
应付股利挂账要视同分配扣税应付股利挂账要视同分配扣税
企业将应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股利挂在“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但未实际支付,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作出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如未分配利润,就不需要对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已分配到股东名下的股利,尽管没有实际发放给股东,也应该在分配到股东个人名下时,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股东向企业借款年终不还又未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借方登记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其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经代扣而尚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年终汇算清缴时,对于已分配到股东名下、企业已经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某某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
问:混合销售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经营行为,但在具体实践中,容易和兼营行为混淆。那么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征税?
答:所谓混合销售,在营业税与增值税中各有所指。营业税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增值税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劳务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价款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
兼营行为,指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其特点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对于纳税人的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即对不同税种范围的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纳税。
由此可见,虽然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经营范围都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营业税劳务,但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两类经营项目,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兼营行为强调的是两类经营项目不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鉴于混合销售在营业税与增值税中的指代不同,对于如何征税,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除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里所称的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这里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对混合销售的定义是很明确的。对列举的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采用的是分别计税的方法;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需要注意的是,上列条款是现行营业税及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由于“营改增”全国试点的开展,造成现行营业税及增值税部分条款与“营改增”政策相抵触。比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经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纳税人如果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也不属于兼营行为,属于混业经营,缴纳增值税但税率不同。部分条款的失效并不影响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性质的判断,仅是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变化。
除了上述的通行规定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还对一些特殊情形做出了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由上述规定可看出,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劳务,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基本原则属于混合销售业务,本应全额征收营业税或者全额征收增值税。但是,全额征收营业税会产生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又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还需就自产货物按市场售价再征一道增值税,造成自产货物金额重复征税问题。所以,将此混合销售行为拆分为兼营行为处理,避免了重复征税。因此,所有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全部按兼营行为处理,不论该纳税人属于生产型企业还是建筑安装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