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本运作中的税收筹划
2016-2-8 0:0:0 wondial企业资本运作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资本运作中的税收筹划企业资本运作也称为企业资本经营,它是指利用市场的法则,通过自身的运作来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的一种经营方式。但是由于我国企业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财税上存在不少的问题,财税疑难问题的处理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笔者从实际出发,首先对于企业运作过程中无形资产的财税疑难问题和企业经营管理中所涉及到的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接着着重从税收筹划方面对企业税收筹划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无形资产的财税问题
(一)无形资产计价、摊销的涉税问题处理
企业中所外购的无形资产一般都是根据其购买价款、相关的税费和直接归属于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的总和,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对于资产交换所产生的无形资产和投资者本人所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要有可依据的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但是无形资产的计价并不是入账价值多就对企业有利,要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长短来进行考虑,这方面企业要事先预测,才能合理决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只能用直线法来作为计提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起来十分便利,有利于税收征管。此外,根据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由于商誉存在不可辨认性,已不再属于无形资产范畴。
(二)无形资产投资与转让的涉税问题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本身经营活动的一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时候应该在投资交易的时候把它们分解成为依照公允价值销售相关的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来进行处理。另外,依据当前的政策来看,凡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入股的是不需要进行纳税的,这样的处理主要是为了环节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的无形资产转让涉及到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另外一种就是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在此过程中,双方要按照合同金额来计缴印花税,同时转让方还需要依据转账金额来计缴营业税。
(三)无形资产捐赠与受赠的涉税问题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个是公益性的捐赠,另一个是非公益性的捐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在不超过纳税人年度会计利润的12%的范围内进行税前扣除,非公益性的捐赠则规定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凡是通过受赠的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那么受赠的企业应该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捐赠方式代为支付的有关的税费确认收入并计算所得税。企业在接受无形资产捐赠时,双方可以适当低估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应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减轻企业税负。
二、企业经营管理的税收问题
(一)企业增值税的税收问题
第一,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依据增值税应纳的税额来附征的,但这两项费用势必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而且相应得会增加企业所得税。因此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结果不能直接体现出为企业减轻税负的效果。第二,当前我国的增值税应纳税款的缴纳采取的是发票扣税法进行计算的,因此专用发票就成为了增值税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因为筹划而不能使用专用发票,对于企业来说当前的筹划方案就不适用了。第三,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税基相对比较宽敞,从征收的范围来看几乎纳入了所有的货物,但对于征税的对象来说,因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提升的替代效应几乎是零。这就是说纳税人更容易通过提高货物价格的办法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身上。第四,根据增值税计税的依据来看,对于整个关联企业来说要想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减轻纳税额很难实现,如果增值额确定的话那么应纳增值税额就应该是确定的,转移定价只不过是在内部转移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除非企业享有增值税的减免税政策优惠。第五,因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在货物流通的环节上进行征收的,但这中间还要经过很多的环节,所以并不能体现为企业的最终收益。流转税的减少不能够直接得体现为收益增加,所以用先进的流入增加更能准确评价增值税税收筹划。
(二)企业消费税的税收问题
第一,部分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方面占压了企业的资金,另一方面又缩小了税基弱化了消费税的能力。第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没有根据客观的经济形势变化进行及时调整,产生了一些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问题。不仅消费税开征的品目变少了,而且征税的许许多多的产品的税收增量变小,不利于税收收入的持续发展。第三,一些应税消费品的税率不合理。部分危害人类生存环境影响人类健康的消费品的税负过低,调节的力度不够。第四,部分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办法不合理导致相同产品的税负不公。一方面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不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第五,一些关联性企业转移定价避税造成了消费税收入的大量流失。第六,消费税属于中央税,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税收工作不够重视,造成了大量消费税拖欠的现象,不利于地方对于征收消费税工作的支持。
三、我国企业跨国筹资活动的国际纳税筹划
企业筹资的方式决定了资本结构,不同的方式形成了不同的税前和税后的资金成本。企业在筹资的过程当中应该比较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打的资金成本。不同的筹资渠道的资金成本是不尽相同的。我国的跨国企业在跨国筹资中有两种可以考虑的模式:其一,合理采用债务的筹资模式;第二,组建国际金融公司。
四、我国跨国企业利润分配活动中的国际纳税筹划
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涉及到利润分配的比例、方法和程序以及企业的保留利润等等方面。跨国企业的利润分配既关系到投资方和相关国家的利益同时又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这一分配活动同其他的经营活动同样会涉及到税负的问题,所以我国跨国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也应该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五、企业税收筹划的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筹资税收筹划
一般而言,企业进行的筹资活动有两种情况: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债务筹资的资金成本一般比较高,并且存在偿付风险,好处就是门槛低,操作起来也简单,可行性不错;权益筹资的资本一般比较低,操作起来十分繁琐,而且门槛比较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如果把税收筹划的因素算进去,那么权益筹资的优势将会再一次被削弱;按照规定,权益资本是以股息的形式获得报酬,通常要被征税两次,第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次是分配后作为权益资本所有者的股息收入,这需要征收预提所得税。由此可以看出,权益筹资下,这种重复课税模式所产生的税负显然要高于债务筹资,所以企业应该统筹考虑。
(二)投资税收筹划
资企业投资决策的形成过程当中,投资方式的选择也成为了决定企业税收后收益是否最大化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此,企业可以直接利用我国的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来有效地节约投资的成本,为企业增加投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国家宏观政策上的调控、引导资源流向的体现,这必然与国家的整体战略规划和整体构想相符合,企业如果真的能够合理地加以利用,一定会深受这种政策的利益。比如说,国家对于一些资源性企业给予了税收优惠,那么企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去改变生产经营的范围,让企业自身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并因此获得减税收益。
再比方说,企业在实施对外投资的时侯应该尽量去选取以机器设备、生产技术为注册资本的合资企业方式,避免直接以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进行出资。因为后者方式需要缴纳高额的土地增值税、城建税等等其他附加的相关税金,既加大了投资成本,也加大了企业支出负担。
(三)内部交易筹划
在大型的企业集团中,企业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就成为了企业合理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起作用的是转让定价,涉及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技术转让等活动,这种方式也是跨国企业经常采用的国际税收筹划方法之一。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及买卖双方都有权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所生产、经营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标准,只要买卖双方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他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四)资本运作筹划
就目前来看,企业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契税等,其中资产转移中的流转税和对产权转移所形成的税务处理是税务筹划的重点。所以,企业要从实际角度出发,从税收筹划方面考虑转移哪类资产以及如何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综合筹划的方面去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六、结论
只有完善了税收筹划的管理制度和健全了管理体系,解决了企业运作中财税疑难问题,资本的运作才能够顺利进行,才能够真正的实现价值的增值,效益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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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抵减的合理避税筹划 捐赠抵减的合理避税筹划
可能很少有人在捐赠时会考虑到其中的税收筹划,大家或许都有这种心理,“好容易崇高一回,再斤斤计较多丢份”。
但无论如何,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在税法中给行善事的入和组织以一定的纳税优惠,以鼓励他们的行为。
我们认为真正注意并利用好这些优惠,并不影响行善事的初衷,而且这种种务实的做法,才可能使善事长久,而不是一时的冲动。
捐赠的税收筹划角度很新,但没什么不好,因为纳税是义务,而捐赠是美德,互不冲突。不过,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年美国总统尼克松税务问题事件,人们发现年薪20万美元的美国总统尼克松1969年、1970年、1971年的几年里,所纳的个人所得税竟然比年薪7000美元的普通百姓还少,尼克松总统解释说,他将价值57万美元的文献捐给美国国家资料局而获得了抵税优惠。但他的文献究竟该作价几何,无从知晓,捐文献的日期究竟是在新的对捐赠有限制性规定的税法生效之前还是之后都难以确定。事件经多方查证后,尼克松总统补回了1970年、1971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而1969年度的因超过时效而作罢。所以,捐赠的税收优惠是促进善事的手段,希望捐赠者不要把它当成逃税工具,更不要在已经逃避纳税后,拿出一个捐赠来做挡箭牌。这样才既没有违背税法的本来意图,也没有污损捐赠行为的高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