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2016-4-6 0:0:0 wondial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税法与原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最大的不同,在于取消了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实物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原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一个纳税主体,而新税法则采用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也相应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用友u8怎么导出报表2019-4-23 8:0:0
- 用友u8怎么导出数据2019-4-23 8:0:0
- 用友u8怎么清除异常2019-4-23 8:0:0
- 用友u8怎么自动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u8怎样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u8怎样备份数据2019-4-23 8:0:0
- 用友u8怎样备份账套2019-4-23 8:0:0
- 用友u8总账导出2019-4-23 8:0:0
- 用友u8总账批量导出2019-4-23 8:0:0
- 用友u8手动备份2019-4-23 8:0:0
最新信息
![库存收发存表显示金额](http://yun.kuaiji66.com/zb_users/plugin/MiniTu/noimg.png)
库存收发存表显示金额 库存收发存表显示金额
问题号: | 27080 |
---|---|
适用产品: | T6系列 |
软件版本: | 1089-T6-企业管理软件V6.0 |
软件模块: | 18-库存管理 |
问题名称: | 库存收发存表显示金额 |
问题现象: | 库存模块查询收发存汇总表时,为什么有些存货能显示金额,有些不显示? |
问题原因: | 功能说明 |
关键字: | 库存收发存表显示金额 |
解决方案: | 在库存管理-账表-汇总表-收发存汇总表的查询过滤条件中,有“金额依据”一项,如此项不做选择,则查询收发存汇总表时系统默认带入的金额,是相应存货档案中参考成本中的金额,如该存货存货档案中参考成本没有金额,则在查询收发存汇总表时金额为空。 |
行业: | 0-通用 |
补丁编号: | |
解决状态: | 1-临时解决方案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