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某建筑公司未缴税款案

2016-4-22 0:0:0 wondial

某建筑公司未缴税款案

某建筑公司未缴税款案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被查单位名称:北京***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4月,由市局检查处指令我局检查建筑安装业其中之一。

  (二)该单位基本情况

  该单位成立于1999年04月,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打桩机制造。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稽查方法和手段

  (一)案件的前期准备

  接到此案,经核心征管系统查询,掌握了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通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准备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接受检查。

  (二)检查的过程和措施

  2009年4月26日,检查组向该单位发送了《税务检查通知书》,首先要求该单位按照市局专项检查部署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查阶段该单位自查总结说明“经过自查没发现问题”。检查组经过对该单位发票购领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后认为该单位存在涉税问题, 随后向该单位发送了《调取帐薄资料通知书》。

  三、违法事实、做案手段及定性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检查,该单位“应付工程款”2007年至2008年年末余额巨大,存在重大涉税问题,于是,我检查组要求该单位提供两年度该全部建设施工合同。经检查,该单位分别于2007年9月1日与**电气化局集团动车段工程西铁工程公司项目部签定“新建铁路**动车段工程”合同,合同价款2000万元; 2007年9月18日与**电气化局集团**动车段工程建筑公司项目部、**电气化局集团**动车段工程一公司项目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动车段工程指挥部签定“北京动车段渣土桩及载体桩工程”合同,合同价款7800万元,两份工程(以下简称动车段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9800万元,未按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造成税款的漏缴和滞纳。具体情况如下:

  1、动车段工程

  (1)、经检查,该单位2007年9月间承接的动车段工程,合同总价款9800万元,未按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经**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动车段监理部确认的工程进度为:2007年2.67%、2008年6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财税[2006]177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认2007年动车段工程收入2616600元,调整后的2007年营业收入为72816291.92元;确认2008年动车段工程收入59025400元(其中:该单位2008年12月已经确认收入41600000元,),实际调增当期营业收入17425400元,调整后的2008年营业收入为107768780.51元。

  (2)、经检查,该单位于2008年12月结转动车段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收入”41600000元,未按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2、无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经检查,该单位分别于2007年4月、7月、9月、12月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000000元、508148元、100000元、160000元,无代扣代缴完税证明,且又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处理意见和依据

  (一)、关于补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动车段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财税[2006]177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认2007年动车段工程收入2616600元,调整后的2007年营业收入为72816291.92元;确认2008年动车段工程收入59025400元(其中:该单位2008年12月已经确认收入41600000元,详见稽查证据004),实际调增当期营业收入17425400元,调整后的2008年营业收入为107768780.5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营业税78498元(2616600*3%),应补缴2008年营业税522762元(17425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京政发(1985)86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城市维护建设税5494.86(78498*7%)元,应补缴2008年城市维护建设税36593.34(522762*7%)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及京政发[1994]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中关于“一、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以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教育费附加2354.94元(78498*3%),应补缴2008年教育费附加15682.86元(522762*3%)。

  2、无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财税[2006]177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营业税83044.44元(276814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京政发(1985)86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城市维护建设税5813.11(83044.44*7%)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及京政发[1994]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文件的通知》中关于“一、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以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教育费附加2491.33元(83044.44*3%)。

  (二)、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

  1、补缴2007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一)项、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调增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329194.27元[2616600-86347.80-(109709.05+91348.88)],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329194.27元 +108301.19元(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37495.46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437495.46元*33%-35739.39元(已纳数)=768634.11元。

  2、补缴2008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第二十七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调增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638195.61元(17425400-13212166.19-575038.20),该单位应补缴2008年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638195.61元 +1597669.93元(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235865.54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235865.54元*15%-239650.49元(已纳数)=545729.34元。

  (三)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总计376749.05元,具体情况如下:

  1、该单位2007年未按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应缴未缴营业税7849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494.86元,滞纳时间自2007年12月11日至2009年4月16日,按营业税月征期计算滞纳天数,营业税滞纳金18330.7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1283.15元;

  2、该单位2008年未按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应缴未缴营业税52276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593.34元,滞纳时间按2008年营业税月征期计算滞纳金天数,营业税滞纳金74675.8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5227.31元;

  3、该单位未按2008年各月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41600000元,未按规定的纳税时限缴纳的营业税1248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87360元;滞纳时间按2008年营业税月征期计算滞纳天数,营业税滞纳金124820.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8737.41元;

  4、该单位2007年4月、7月、9月、12月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000000元、508148元、100000元、16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83044.4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813.11元,滞纳时间按2007年营业税月征期计算滞纳天数,营业税滞纳金20057.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1404.04元;

  5、该单位应补缴2007年企业所得税768634.11元,滞纳时间自2008年6月2日至2009年4月16日,滞纳天数318天,滞纳金122212.82元。

  四、案例点评分析

  查办本案的认识体会:

  该税案的查处,在稽查和征管上都有特殊意义,值得借鉴和探讨。

  该案的成功查处关键有二点:一是前期工作做的细致,考虑了案件的复杂情况;二是调查取证工作比较成功。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最新信息

热点文章

新闻资讯

  •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用友)和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就企业信息化建设事宜进行战略签约。

    参加此次会议有天津用友总经理赵永春,天津用友副总经理王成岩、通广集团副总经理马严、通广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尹刚、七一二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门国梁、七一二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黄建尧等。

    image

  •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image

知 识 库

  •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的账务处理采用放射式数据处理流程,对业务数据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共享的操作方法,凭证数据库既是数据归集的“信息仓库”,又是后续业务处理的“信息源泉”。因此,凭证填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账表及相关业务信息的准确性。
      在用友软件中,其基础设置及凭证管理模块为我们提供了凭证类别控制、受控科目控制、制单序时控制、支票控制、制单权限控制等功能,加强了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常因用户不理解各项控制参数的含义,以及对后续操作的影响;没有准确无误地设置相关控制参数及基础信息;没有正确完整地录入凭证辅助信息等原因,使先进的控制工具无法充分发挥效用,损失了部分数据信息,降低了软件的使用效能。对此,笔者将以用友ERP-U8.72软件为例,总结凭证填制环节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追根寻源,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解决。一、凭证类别设置时常见问题
      出错信息描述:“不满足借方必有条件”,“不满足贷方必有条件”,“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不满足凭证必有条件”。
      典型案例剖析:2009年8月16日,总经理办公室支付业务招待费1 200元,转账支票号ZZR003。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660205)1 200
      贷:银行存款/工行存款(100201)1 200
      当凭证保存时,弹出出错信息框,提示“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此信息说明用户之前为不同类别的凭证设置了限制条件,指定了相应的限制类型和限制科目。这样,当凭证填制时,系统就会根据所设置的凭证类别判断凭证内容是否符合限制条件,不相符时就会出现类似的出错信息。对于此类问题,用户首先应根据提示信息,认真查对所选凭证类别与所录入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然后进一步判断究竟是凭证类别设置错误,还是会计科目选择错误?
      此案例中的凭证类别选择的是“转账凭证”,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应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01,100202”,即在凭证借贷方不能出现这三个科目。而该凭证的贷方却出现了100201科目,显然违背了所设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判断可知,此问题是因凭证类别设置错误所致的。根据业务内容该凭证类别应为“付款凭证”,而非“转账凭证”。当更正凭证类别后,问题即得到解决。经进一步分析得知,用户在填制凭证时,因为看到在业务中用到了转账支票,就认为这应该是一张转账凭证,从而导致凭证类别判断错误。而追根寻源是由于用户对业务的凭证类别判断不准,不明白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甚至于不清楚什么是收、付、转凭证。当问题出现时,就会因不理解凭证类别限制条件的含义而找不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对于此类问题,如果用户在认真查对后,发现凭证类别与凭证内容匹配,但仍出现出错信息,则应考虑可能是因用户粗心将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设置有误。常见的错误有将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设反了,或将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设为“凭证必有”,或未写全限制科目。

  • 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

    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

    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

      一、电算会计中借贷记账法是否不适用
      在借贷记账法中,“借”既可以表示增,也可以表示减,而“贷”既可以表示减,也可以表示增,卢卡?帕乔利提出的复式借贷簿记方法之所以几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推崇,正是因为其“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锱铢必较、泾渭分明的科学原理。尽管我国会计实务也曾一段时间对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情有独钟,但最终仍达成共识,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借贷记账法。有人以会计软件常以正、负号分别替代借、贷符号为由,企图说服人们相信这一记账法已经难以胜任新形势。应当注意的是,即使借、贷符号在数据库中不采用“借”和“贷”加以表示,也并不表明借贷记账法就可放弃。不可否认,在将借贷记账凭证的发生额登录到总账之后,对于登账后所结计的期末余额往往以正数表示借方余额,而以负数表示贷方余额,甚至在借贷库文件中只设一个金额字段,在该字段中分别以正负号表示借贷方。但所有这些标记都没能改变“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其实质仍然是借贷记账法。这里的正、负号与增减记账法的增减符号的属性风马牛不相及。
      从长远来看,随着原始凭证的逐步电子化,记账凭证的自动生成势在必行,届时,何种记账方法使自动生成更可行,当然要根据其科学性而定。智能软件的设计凭借的是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思维与推断,而经过了数百年磨练的借贷记账法,无疑是未来智能专家设计会计软件的最佳选择。当然,一味否定增减记账法的科学性也是错误的。在计算机之中,当采用增减记账法填制记账凭证之后,我们完全可以编写一段简短的程序将其转换为借贷记账法下的相应记账凭证。其转换的主要依据是各该科目的记账符号与所属科目类别。以从银行提取现金为例,在增减记账法下,增记“现金”,减记“银行存款”。现金和银行存款都是资产类科目,对资产类科目,其增加就转换为“借”,其减少就转换为“贷”。依此,也可将借贷记账法下的凭证转换为增减法下的凭证。

      二、“反结账、反记账、取消审核”的可行性
      至今,尚有不少会计核算软件设置“取消审核”、“反记账”、“反结账”的功能。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设置的确给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带来许多方便,尽管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但不少实务工作者却对其依依不舍。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在计算机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反记账的作用不可替代。其理由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错误的记账凭证,如果不施行反记账的做法,则将导致账簿中存在大量无用的冗余信息,影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所谓电算化会计中“反记账”,事实上也就是将一批原先已经登录到账簿上的发生额从各该账户再予以扣减,使各该账簿恢复至该批凭证登账之前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状态。毋庸置疑,没有人会赞同手工会计下采用“反记账”。对手工的账簿记录,为了保证其有案可稽,当其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同时,对两种出错情况的更正应当分别加以严格处理:一是登记账簿时所发生的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记账凭证出错而导致账簿记录发生差错时而发生。一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一是红字冲销法,二是补充更正法。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规定所强调的一点,那就是对出错之处必需留有修改的痕迹。
      在电算会计之中,记账错误和记账凭证填制错误仍然在所难免。虽然红线注销法在电算会计中难以操作,但对出错的电子数据,却不能不留下修改的痕迹。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保留错误电子数据,另作更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录账簿,换言之,要将正与误两张凭证同存于会计档案之中,同时,其所登录的正与误两处账簿记录并存于同一账簿之中。《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第十八条也作出与上相同的规定:“发现已经输入并审核通过或者登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可以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者补充凭证法进行更正;记账凭证输入时,红字可用‘-’号或者其他标记表示”。
      由上可见,不管是手工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对出错的修改均强调留有痕迹。事实上,电算化会计中,由于电子数据的修改在技术上可不留痕迹,因而更需要对留有痕迹予以强调。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管理软件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备份好账套,这种情况只能强制删除了,请备份好账套之后,停止数据库服务和T3产品服务,自动备份服务;然后删除T3安装路径以及C盘下ufcomsql文件夹,然后使用360清除无用注册表,最后重启电脑即可;

  • 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用友T3-业务通在11.0的软件中点击打印软件就自动退出

    其他的操作都正常,就是某个单据如销货单,点击“打印”—“预览”,或者是“打印”—“打印模板设置”,就自动退出软件了,再登入的时候提示:“该用户已登录,是否重新登录”。该单据的默认打印模板异常,导致一点“打印模板设置”或者是“打印”就自动退出了。1.先登入产品,然后在同一浏览器里输入网址:
    http://127.0.0.1/YWTPRO/CommonPage/printservices/DesignFrame.aspx (新一代业务通);
    2.将异常的模板删除;
    3.点击“新建”按钮,重新建立“打印模板”即可。
    备注:如果是系统模板也是异常的话,可以将系统模板删除再重建。
    如有其它问题,请在下面回复。也可以联系用友畅捷通专业服务商-用友天龙瑞德。
    用友天龙瑞德专业销售用友软件,用友财务软件,维护用友T3用友T6用友U8畅捷通T+。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010-59798025。网址:http://www.kuaiji66.com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