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录入产品入库单时,一张单据最大能录入多少?
2018-2-12 0:0:0 wondialT+录入产品入库单时,一张单据最大能录入多少?
T+录入产品入库单时,一张单据最大能录入多少?[]根据操作系统的位数版本限制,可以录入支持到6w多行。。。。。打开单子会不会卡?2008R2系统,8G内存,IBM服务器。录入1000多行应该可以吧一个单子,卡不卡?也会卡。。。。。好吧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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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 近日,记者从用友超客了解到,企业空间已经完成与用友优普U8+ERP打通,推出企业空间社交化U8+服务。希望通过企业空间的平台能力,将用友优普U8+的应用输出给用户。双方将全面对接,携手推动中国企业管理变革,为企业用户提供更具价值的服务,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企业空间与U8+ERP的集成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用友超客于今年年中成立,发力社交协同与移动CRM,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商业管理模式,企业空间作为全面覆盖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商业平台,在产品功能上延续用友在企业级市场多年的精益求精,在体验上结合互联网特色,同时注重企业需求与痛点,并发现企业在管理、业务整合方面存在一些短板。用友优普U8+作为中国最有代表性的ERP产品,拥有60万中型企业客户。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的联手合作,将为中国企业信息化带来新的想象力。 社交化的U8+,移动业务新境界 用友优普 U8+研发团队与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团队紧密合作,顺应时代与客户需求,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该产品具有如下特性: 通过U8+云应用中心的简单配置,实现U8+移动应用及数据服务向企业空间应用中心推送,企业空间成为U8+社交化移动门户。 将U8+升级为数据服务中心,根据不同角色需要,跨帐套、按需定制移动应用图标,并实现移动业务处理和数据查询。 将U8+移动端升级为社交化门户,借助企业空间强大的社交能力和多空间机制,实现社交化沟通、业务协同及产业链协同,实现面向经销商、客户、供应商及伙伴等的移动数据服务。 将U8+ ERP从单项功能的部门级应用转变为全员级,实现员工移动化的需求。 推动企业空间进一步与业务系统整合,提升企业社交价值,帮助伙伴聚合更多用户。 此次打通之后,在功能上,用友超客已经实现U8+ ERP中单据审批、财务报表、业务报表、请假、薪资查询等ERP应用的集成,后续还会有打卡、考勤、表单等应用。对于U8+用户来说,可以直接从企业空间直接进行相关操作,未来这一便利也将会拓展到U8+和企业空间的所有用户。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应用都是“可插拔”模式,用户可以自主选配适合自己的应用,不会出现产品臃肿的现象。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社交化U8+云服务实现了扁平化沟通、实时化协同、移动化业务、社交化经营,让组织更加智慧、让协作更加高效、让管理更加便捷,企业移动业务得以升华,达到新境界。 构建企业应用入口,内部先行 事实上,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之初,便已确定了企业应用入口的定位,并早已为伙伴集成做了充足的准备。企业空间基于自身的Ybase平台快速开发构建各类社交型SaaS应用与服务,同时通过OPEN API开放接口集成外部应用,能够做到平台上应用的深入整合,保证后台数据的网状协同。 在这样的准备下,企业空间在平台的路上已经取得了斐然的进展,用友集团体系下的嘟嘟通话、微超客、畅捷支付,外部的超客头条、超跑等应用都已经完成与企业空间的整合。此次与U8+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更是一次大规模的整合,为企业空间的平台之路树立了一项里程碑。 据悉,之所以选择与U8+集成,首先是用友超客考虑到企业客户对于打通ERP数据的迫切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ERP已经融入企业管理的血脉之中,但反观企业应用市场,定位于企业应用入口、企业应用平台的产品尚未有一家完成ERP的打通。 其次,U8+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ERP产品,目前面向的60万中大型企业用户,代表了中国企业的中坚力量。小企业考虑的是生存,能用即用,大企业因为企业需求,更多会选择私有云部署,而U8客户代表的这类企业是信息化发展最快,也是最能接受新事务的力量。 其三,U8+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实现产业链协同,拓展企业社交化应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革,与用友超客的理念不谋而合。二者联手,也将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其四,用友超客和用友优普U8+同属用友集团旗下,内部联手降低整合难度,利于全面的打通。同时,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原本即是一体,两方团队有着非常好的协同和合作基础。 联手U8+,只是用友超客企业应用入口道路上的第一步,未来还将会有更多产品加入进来,用友超客将以完全开放的心态,联手伙伴推进中国商业管理变革。

顾家家居携手用友iUAP Mobile 探索移动化变革顾家家居携手用友iUAP Mobile 探索移动化变革 “互联网+”并不是“互联网+传统企业”,而应该是“传统企业+互联网”。家居行业同样如此,通过互联网来创新发展模式,已成为寻求增长的大方向。 顾家家居,专业从事客厅及卧室家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为全球家庭提供健康、舒适、环保的客厅及卧室家居产品。目前,顾家家居产品远销世界120余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拥有超过2800余家品牌专卖店,为全球家庭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中,酒香也怕巷子深。顾家家居之所以能够享誉全球,跟他们的营销理念,以及在信息化方面的不断探索是分不开的。顾家家居从2011年开始试水电商;2013年合并线上线下营销,尝试O2O;2014年又提出“终端再造”的概念,来优化线上线下的经销体系。 可以看出,顾家家居对融合互联网的创新一直在探索。2015年,顾家家居决定开拓移动端,探索移动化变革!在移动端做什么呢?别以为仅仅做个支付功能。其实可以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通过移动端来梳理营销渠道,对市场和销售状态进行实时管控和分析,快速响应客户。 顾家家居在电商和营销层面已经打好了基础,这些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争取更多市场空间。通过各种互联网手段将产品卖出去后,你是否知道都卖给了谁?什么产品好评度最高?哪个区域的销量最好?这是顾家家居希望知道的。 现在很多企业并没有像顾家家居一样,先抛出问题,再解决问题,而是为了移动化而移动化。往往会采用局限性、碎片化的移动部署方式,如此导致移动应用所产生的数据无法交互和共享,数据难以充分挖掘。 顾家家居的选择截然不同,他们首先清晰了解移动化会带来的价值,所以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入手去选择移动化产品。顾家家居决定用移动平台来开发应用,在一个平台上,分阶段的去构建多种业务应用;从技术角度来看,需要开放的、可扩展的、支持异构数据和系统的、架构稳定的平台。经过多重考虑,顾家家居最终选择了用友iUAP Mobile移动平台。 用友iUAP Mobile从技术上采用交叉编译的方式实现跨平台开发,仅开发一次就可生成不同终端应用,还保持了原生的性能和体验;iUAP Mobile具有很好的开放性和兼容性,可以实现跨平台应用的集成,包括不同移动端应用,以及PC端与移动端应用的整合。使顾家家居的APP与原有PC的业务数据得到很好融合;另外,iUAP Mobile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提供了完整的安全机制,涵盖设备端、服务器端、通讯、数据等安全,可以完全融入企业或组织现有的信息安全框架。 之前,顾家家居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经销商门户虽然覆盖到一级经销单,但核心的经销商库存数据无法获取,系统无法覆盖到终端,会员数据目前仅限于核心的VIP静态资料,市场活动数据执行缺少信息支撑,团队管理仍停留在手工状态等一系列问题。 顾家家居通过用友iUAP的开发和顾问团队深入讨论, 先从整合和分析各营销渠道数据开始。以此进行营销渠道的整体管控,以及实时把握商机。 顾家家居APP界面 第一,开发移动营销管理功能,将营销管理向终端渠道延伸,以此构建整体营销管控体系。在这里面,顾家家居可以宏观掌控销售终端的动向、布局、市场策略、竞品市场促销动向等。将全国的销售资源进行整合。实现销售商机透明,规范销售管理,有利于业务统一开展。 第二,渠道营销数据进入APP后,可以将这些数据与其它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加快数据的流转。同时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支持,辅助快速决策。后台可以按沙发、床垫等产品品类,统计出每个品牌的销量、产品流向、顾客评价、退单量等,并排出精准的名次,还可通过信息系统的优化,将众多城市发生的庞大而繁杂的数据进行归类、交叉对比和分项统计,形成有用信息,从而指导企业依据 消费者需求调整生产和营销方式。 第三,iUAP Mobile提供了位置服务,顾家家居可以基于各地经销商的实时位置,进行内部服务资源调配,提高客户响应速度。 顾家家居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家居将为传统的家居行业带来一片新的蓝海。而移动互联网为家居行业带来了更多创新动力。通过移动化,将移动端的大数据进行充分运用,可以更加有效的对供应链、产品开发、线上引流等进行引导,提高移动平台的业务价值。 顾家家居的互联网化过程是一个进化的过程,企业只要清晰认识到自己的业务需求,并找到一个开发、可扩展、以业务为中心的互联网平台产品,那就可以不断提高运营效率、轻松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消费需求。

用友U8其他业务员明细账查不到数据_0U8其他业务员明细账查不到数据
U8其他-业务员明细账查不到数据
自动编号: | 6559 | 产品版本: | U8其他 |
产品模块: | 应收应付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21 | 关 键 字: | 业务员明细账 |
问题名称: | 业务员明细账查不到数据 | ||
问题现象: | 增加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输入业务员再将此汇票背书后生成凭证,但在业务员明细账里却查不到,是不是只能对发票和其他应收款等进行查询,而没有查询票据的功能。 | ||
原因分析: | 业务明细帐查询问题咨询。 | ||
解决方案: | 在业务明细帐查询对话框中,明细对象选择部门、业务员即可。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用友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原始的资产与新增的资产能否分...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原始的资产与新增的资产能否分...
财务通标准版2005-请问原始的资产与新增的资产能否分...
自动编号: | 3828 | 产品版本: | 财务通标准版2005 |
产品模块: | 总账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关 键 字: | 固定资产 | |
问题名称: | 请问原始的资产与新增的资产能否分... | ||
问题现象: | 请问原始的资产与新增的资产能否分开统计?在自定义查询下具体该如何操作?能否提示一下? | ||
原因分析: | 参见答案 | ||
解决方案: | 在卡片管理中使用自定义查询。如按开始使用日期或录入日期进行判断,按条件给个比较数据就可以。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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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每次打了最新补丁都会出现一些问题,昨天晚上更新了84号补丁,现在全部不能用了!!!1-所有的业务单据,选单生成的时候都报错!!!
- 希望T+的下个补丁能够处理下面一些需求:(1)存货中心——业务情况没有“出入库流水账”,查询比较麻烦,还有返回去 存货核算——出入库流水账 那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出该存货然后查询流水账,操作麻烦,12.1(包括12.1)之前的版本也是,希望以后改进。(2)系统之间ctrl+c和ctrl+v不能好好实现,而且没有右键的复制和粘贴的,操作麻烦,希望能改进。
- 计算工资的时候个税金额算不来,请教怎么回事,公式没设置错啊 急……
- 做材料出库单时,无法更改里面的明细,有修改的办法吗。
- 这个在哪儿设置呀?
- T66.1产品,1-4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正常,5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时,固定资产中原值和累计折旧均为0,服务工程发一个“t6按照折旧信息表重算fa_total”语句,执行后固定资原值数是对的了,但累计折旧仍为0,并且本月结帐后下月计提折旧后发现本月折旧与累计折旧均为同一个数(一个月的折旧)
- 固定资产披露表里的累计折旧跟总帐里的数据不符合,总是比总帐里的数据多一个月的,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 材料出库单制单时参照入库单可以自动带出入库单单价,因为是食品行业,所以调料上是先从调料仓调拨到现场仓,在从现场仓做材料出库单时,就不能参照的功能,也不能自动找到入库单的单价,所以客户需要是材料出库自动带出入库单的单价。有点急。

U8.52生产订单缺料表中,所有现存量为0U8.52生产订单缺料表中,所有现存量为0
U8.52-生产订单缺料表中,所有现存量为0
自动编号: | 15964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存货核算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61----生产制造--生产订单 | 关 键 字: | 升级问题 |
问题名称: | 生产订单缺料表中,所有现存量为0 | ||
问题现象: | 在生产订单缺料表中,即使有库存的料品,如33060501006, 有库存,但在生产订单缺料明细表中,现存量还是零。该问题很急,正在集中精力上线。请给予快速支持。 | ||
原因分析: | 该问题是由于在861增加"对于LP件,存货的控制可用量和检查可用量按销售订单号+行号统计;按销售订单号+行号提供给MRP/MPS有效供应量中的可用量部分。" 即订单库存的概念.详见861发版说明;所以会存在对应销售定单+行号的生产定单子件现存为0的现象,说明该子件入库时并没有参照mrp计划采购,其入库为自由库存,不算做该单子件的库存.所以以前有订单的作业需要进行销售预留操作,以确定自由库存中那些用于指定销售+行号的生产耗用子件. | ||
解决方案: | 按照缺料明细中对应的定单+行号,在销售订货中进行按订单预留操作即可.以后子件的入库根据需要把握定单库存. 如有问题请反馈!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我已经注册了,为什么进软件还是提示这个, 我已经注册了,为什么进软件还是提示这个,
全盘搜索下 .cjt文件是否存在,存在的话,检查下是否是在 C:\WINDOWS(32位系统)C:\syswows64(64位系统)里面,不在的话,将该文件剪切到该文件夹,若没有该文件的,重新设置IE浏览器,包括安全级别最低,activeX控件设为允许,删除个性化设置,禁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把注册网站设置信任站点,然后重启浏览器在注册。您可可以参考知识库的lice错误问题的解决方法:
http://service.chanjet.com/zhi ... 6ae60这个文件放到文件下面还是提示@刘军东:将两个都删除,重新将加密狗注册一下
您可以参考服务社区--学堂-文库中的加密锁注册方法:http://service.chanjet.com/zhi ... 74a46。注意:浏览器设置步骤必须完全参照链接文档进行操作才能注册成功

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税前扣除企业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税前扣除
税法对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问题有专门规定‚但执行中仍然五花八门‚笔者结合案例分析如下:
税法规定
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若计入个人工资、薪金‚则可税前扣除;若列支企业管理费‚则不可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如企业与管理部门李某约定‚月薪为税后4000元‚则企业须每月为李某承担个人所得税15.46元(其他未提及事项忽略不计)。
企业账务处理(单位:元):
1.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工资、薪金列支
支付工资、薪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15.46
贷:库存现金 40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5.46
计提工资、薪金:
借:管理费用 4015.46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15.46
2.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作为管理费列支
支付工资、薪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0
贷:库存现金 4000
计提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 15.46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5.46
计提工资、薪金: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00
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列支的15.46元‚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赠送礼品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赠送礼品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问:公司交际应酬给客户赠送礼品,代扣个税,并计入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A105010申报表中列入视同销售收入。这块费用是否需要进行重分类,从业务招待费调整到视同销售成本,并在计算业务招待费限额中将此视同销售剔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4.第4行“(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交际应酬,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填列方法同第2行。
14.第14行“(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成本”: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交际应酬,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时,其对应的予以税前扣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填列方法同第12行。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汇算清缴时调整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以及确认费用,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收入额。会计处理时按购买资产成本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金额记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税法按上述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面粉厂生产的黑粉是粮食还是饲料? 面粉厂生产的黑粉是粮食还是饲料?
问:我们面粉厂生产的黑粉是粮食还是饲料,能否享受政策?
答:您的意思是:如果你们厂生产的黑粉是粮食,就应该视同应税产品缴纳。如果是饲料,则可以视为产品免缴增值税。具体情况回答如下:
根据部、国家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黑粉不属于上述免税饲料产品的范畴,它是面粉加工企业提取高筋度面粉、特一粉、特制精粉后,生产出的人可以食用的面粉,它属于面粉的一个品种,属于粮食范畴。因此,该厂应将其作为应税产品按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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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6/T3行业性质与科目分类不符工具下载
- 登录T3提示运行错误48 无法找到文件 getAccossmode 卸载软件重新安装 T3卸载不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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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海投资注册150万贸易公司,孩子可以参加中高考吗 本人上海投资注册150万贸易公司,孩子可以参加中高考吗'' 不能,上海要靠投资落户的话,150万远远不够,好像是千万以上的高新产业投资,才能在落户上加分。居住证没有满120分,无法落户,也无法在上海高考。

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背书怎么办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背书怎么办
案例
我公司为了方便将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没有背书便直接作为货款付给供应商。经咨询律师,有人说涉嫌偷税;有人说让对方开一张收据就没什么问题。请问,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税法有无特殊要求?我公司这样处理,有无税收问题?
专家解答
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目前,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目前使用范围并不广泛,企业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汇票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实力较强,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就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正常购销业务的付款凭证,待付款日期临近时,再将资金交付给银行。这样就不会占压企业的资金,节约资金成本。而对于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来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也就如同收到了现金,既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作为付款凭证,也可以在需要现金的时候申请贴现,换回现金。正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以上流通便利、节约资金成本的优点而广受企业的欢迎,成为企业间相互结算的重要方式。但是,也正是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这些特点,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通过套取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等手段进行伪造;或者在数额较小的真汇票上改动金额进行变造;或者先签发真汇票,再根据真汇票克隆完全相同的假汇票等手段进行票据诈骗,给一些企业和银行造成很大损失。
近年来,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管和稽查过程中,发现银行承兑汇票居然也成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分子虚开发票的“工具”。
所谓“虚开发票”,指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法分子为他人、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目的就是获利;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不法纳税人,目的则是为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或成本费用,以偷逃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虚开发票”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国务院在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时,专门规定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对“虚开发票”行为也一直重点防范,严厉打击。但仍有一些不法纳税人为少缴税款铤而走险,让他人为其虚开发票。
而为证明其虚开业务的真实性,应对税务机关的征管和检查,就打起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主意,利用其可流通、可多次背书转让的特点虚构资金流。其手段无外乎有以下几种:
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方先是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开票方,然后通过多次背书转让后,最后返回受票方、下属机构或其关联企业。这样受票方企业只需损失一点手续费或贴现息,就能制造资金流与购进业务相匹配的假象,逃避税务机关检查。
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方直接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或复印与其没有任何关系的银行承兑汇票虚构资金流入账。
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与开票方勾结,在受票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上作虚假背书,制造已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开票方的假象,而实际上汇票所有权并没有转让。
以上行为虽然隐秘,但只要税务机关到出票地银行进行调查核实,均可水落石出,成为认定其“虚开”行为的有力证据。也有些不法纳税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及其粘单中受票方、开票方没有背书记录是为了付款方便和安全,开票方开具一张“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据也可证明付款真实为理由辩称交易行为真实。这种借口完全违背了《票据法》有关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转让的规定。《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首先是建立企业间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之上,由购货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销售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销售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将汇票进行交付。转让票据的唯一合法方式就是背书,即由持票人(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被背书人名称。前一手被背书人应为后一手背书人,前一手被背书人企业名称必须与后一手背书人财务章相符。银行承兑汇票只有经过以上合法的背书转让流程才能有效,对于私下转让或非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他的“转让”方式,法律都不会予以保护。
该案例中,采取不背书的私自交付与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就等于自行放弃其汇票权利,属于一种无效的票据转让行为。在实务操作中,也确实存在着部分企业由于对相关法规等理解不够,也有些企业为贪图蝇头小利,在实际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过程中不规范流转,由此引发的纠纷、诈骗也屡有发生。为了最大限度的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在此提醒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损失,在背书转让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票据流通的程序办理转让、支付等业务,注意票据记载的出票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是否环环相扣;持票人名称与前手书写被背书人是否一致;票面上书写信息、前手各个背书人签章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