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单位免征土地使用税,税务局认为其不是全额拨款不能免。现探矿厂的拨款是先拨给装备中心,再转给探矿厂,这样还能免土地使用税吗? _0
2018-2-28 0:0:0 wondial财政拨款单位免征土地使用税,税务局认为其不是全额拨款不能免。现探矿厂的拨款是先拨给装备中心,再转给探矿厂,这样还能免土地使用税吗? _0
财政拨款单位免征土地使用税,税务局认为其不是全额拨款不能免。现探矿厂的拨款是先拨给装备中心,再转给探矿厂,这样还能免土地使用税吗?[]如果税局说您单位不符合免征条件那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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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设立办事处不用办理工商登记
2?可以在本公司记账@谭Tracy:那太好了,谢谢老师那怎么才是设点经营呢?

用友u8v10.1是用友财务软件公司于2011年发布的一款全新的用友U8erp财务软件,上前从国内的财务软件应用量来看,用友U8应该是用户量最大,应用最全面,行业实践最丰富的一款ERP企业管理软件了;从用友U8MERP811到用友U8V10.1,用友软件公司的用友U8序列财务软件都是一直本着“精细管理,敏捷经营”的设计理念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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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雄安新区建设的过程中,离不开会计的支撑,会计服务行业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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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企管通材料出库单导出无法进行保存用友T3企管通材料出库单导出无法进行保存
在材料出库单列表界面,按“导出”按钮,弹出的界面一直停留在“文件下载”的那个界面,无法弹出保存路径的界面,导致无法导出材料出库单,其他单据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IE自定义级别设置有问题。进入IE工具的“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将所有项目全部设置为“启用”即可,“使用窗口弹出阻止程序”除外。如有其它问题,请在下面回复。也可以联系用友畅捷服务联盟用友4S店-用友天龙瑞德软件有限公司。用友天龙瑞德软件专业销售,维护用友T3、用友T3软件、用友T3报价、用友T3价格。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010-59798025。网址:http://yun.kuaiji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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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普及版升到T3 标准版数据库升级出错 如何解决 T3普及版升到T3 标准版数据库升级出错 如何解决
是数据库字段有问题,先做好账套备份,尝试用T3升级问题工具之降级处理工具,对报错年度执行后,再重新升级试试,工具下载:http://service.chanjet.com/too ... 6caa3
如果仍有问题,请在支持网提交问题和账套进一步分析和处理出错呀我原来是T3 普及版数据库是2000 现在是T3标准版 数据库是2005 备份文件恢复后,数据库升级就出现一开始的错误本地这测试工具可以打开,输入sa和sa口令,选择账套登录我输入了出错呀
怎么回事需要查看数据来判断原因了,请在支持网提交问题和账套由总部查看数据分析原因和处理如何提交问题和账套在哪里操作。请告知谢谢如果您是客户,需要联系服务商来提交问题,服务商都会有支持网的帐号和密码。由服务商点击社区-支持网提交问题

我各部门设的累计公式-为什么累计金额生成的数各部门的都一样 我各部门设的累计公式为什么累计金额生成的数各部门的都一样[]
您检查公式单元当中是否有设置不同的部门编码呢?这个是根据公式里面的部门编码来取数的。部门编码 不同您检查下本月数取数是否正确,如果本月数正确的话,您把本月数的公式复制粘贴到本年累计当中,然后,把公式当中的fs修改为lfs。@服务社区刘小艳:部门编码设的不同啊@服务社区刘小艳:本月去不出来@cxjMfq:凭证记账了吗?
勾上包含未记账凭证来取数;@服务社区刘小艳:本月取不出数 但累计能取出数 并且各个部门的数都一样@cxjMfq:把您的公式截图看下。。@服务社区刘小艳:LFS("66010203","","年","月","借","","","",[部门="10202"])@服务社区刘小艳:@服务社区刘小艳:@cxjMfq:直接复制累计数的公式到本月数,修改为FS取数也取不到本月数的吗?@服务社区刘小艳:我设的这是费用类 但是收入的各个部门就不是一样的@cxjMfq:公式里有的方向的,收入类科目是贷方科目,那您要选为贷方进行取数。@服务社区刘小艳:嗯@服务社区刘小艳:但是取出数了 是怎么回事啊

以前年度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本年度发现的以前年度的记账错误,因发生年度的账目已结,无法在发生年度进行更正,所以只能在本年度相关账户中进行调整。 企业本年度发生以前年度调整损益事项,应在损益类科目中单独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期末,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企业由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影响企业交纳所得税的,可视为当年损益,按前面所述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办法进行会计处理。

如何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如何正确理解不征税收入
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征管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项原则,仍然值得探讨。
例1:企业2012年取得政府补助100万元(企业盈利,适用税率25%,下同),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当年全部支出。则2012年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0(万元)。
例2:企业2012年取得政府补助10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当年全部支出。则2012年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政府补助)-100(成本费用)-100(不征税收入调减)+100(支出调增)=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并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收益。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的过程为:先在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24行“政府补助收入”填入100万元,再在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行次填入100万元,最后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4行“不征税收入”调减100万元,第38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调增100万元。
但税务机关经常在不征税收入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政府补助对应的支出100万元已在相关成本费用中体现,企业一般会在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4行调减100万元,第38行调增100万元,而政府补助100万元却没有计入收入总额。这样处理是不正确的。税务机关会要求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对此问题,不少财务人员不理解。他们认为,不征税收入怎么还征税?实际上,企业本身就少计了收入,导致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成本费用)-100(不征税收入调减)+100(支出调增)=-100(万元)。税务机关调增100万元,该政府补助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仍为零,但由于是查补收入,所以看起来像是对不征税收入征了税。
经与企业约谈发现,笔者发现产生错误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补助对应的支出混杂在成本、费用中,不容易看出来,而政府补助收入、不征税收入调增、调减都有单独行次列示,有的企业在一开始填表时都填对了,但申报表表面给企业的印象是政府补助100万元(附表一(1)第24行)-不征税收入100万元(附表三第14行)+支出调增100万元(附表三第38行)=100(万元),然后企业误以为自己填错了,删除附表一(1)第24行金额,这样申报表变成:不征税收入-100万元(附表三第14行)+支出调增100万元(附表三第38行)=0(万元)。另一种是企业误把不征税收入当成一种税收优惠,认为既然收入不征税,那么肯定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计入收入总额。
总之,不征税收入不是免税收入,免税收入由于对应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征税收入不会产生实质利益,所以企业一定要走出这个误区,避免税务风险。

什么是动态安全库存?用友U8+ 的动态安全库存是如何实现的? 什么是动态安全库存?用友U8+ 的动态安全库存是如何实现的?
传统的安全库存是一种静态的安全库存,但实际情况中,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物料需求往往并不稳定,存在较大波动,或者有的品种有着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在这种情况下用静态安全库存就可能在旺季供应不足,而淡季又出现库存积压。针对这样的情况,推荐使用动态安全库存,所谓动态安全库存,就是考虑未来某个时间段的需求,根据一定的计算模型自动计算出在这个时间段内的安全库存。这个安全库存是随着时间的滚动和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称之为动态安全库存。
???用友U8+ 的提供了基于覆盖天数和覆盖比例两种计算方法供企业选择,并由MPS/MRP/SRP自动根据未来需求计算出覆盖期间的安全库存。
????覆盖天数:安全库存=(期间类型×期间数)时间段内的需求×覆盖天数/总天数
????百分比:安全库存=(期间类型×期间数)时间段内的需求×百分比
其中,期间类型有天/周/月三个选项可选择。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咨询。用友云基地

升级到U8普及版,总账非套打问题升级到U8普及版,总账非套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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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志诚设备有限公司电话号码公司名称: 东莞市志诚设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简介: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温塘工业区 电子邮件: 联系人: 高兴 手机: 13148810713 电话号码: 0769-22742175

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带薪缺勤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新《企业第9号——职工薪酬》与旧准则相比,增加了带薪缺勤等新型职工薪酬的处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与新《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带薪休假等规定相协调,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历史性突破。 一、带薪缺勤的分类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 1.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2.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如果本期的权利没有用完,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缺勤的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义务,应当予以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带薪缺勤计划予以支付。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会计规定: 非累积带薪缺勤,诸如婚假、产假、丧家、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职工提供的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一般是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因此,会计期末勿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 但是,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规定: 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家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所得额时扣除。 例1、惠民公司2008年10月有2名销售人员放弃15天的婚假,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月工资为6000元。 1、假设该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 2、假设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2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2×15×200×2) 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2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12000 贷:库存现金24000 注:对于企业支付员工的按照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若超过税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则应作为永久性差异,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在企业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三、既定累积带薪缺勤的财税处理 既定累积带薪缺勤是指有些累积带薪缺勤在职工离开企业时,对未行使的权利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企业必须支付的、职工全部累积未使用权利的金额。企业在确认职工现金补偿时,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成本费用,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计带薪休假”科目。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2、华达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制度规定,该公司每名职工每年有权享受12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休假权利可以向后结转2个日历年度。该公司带薪休假是以先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上年结转的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在2年末,公司将对职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按日工资支付现金。以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为例,其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每月有20个工作日。假设率为25%。 ①假定2009年1月,该名职工没有休假。公司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并做如下账务处理: 分析:该管理人员每月享受一个带薪休假日,本月该职工没有休假,企业就产生了一项支付义务,应当确认一项负债,但是税法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未享受的带薪休假不予确认,即由累积带薪缺勤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00元,计税基础为0,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6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 ——累积带薪缺勤 3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300×25%) 贷:所得税费用 75 ②假定2009年2月,该名职工休了1天假。公司应当确认2月份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当月,累积相当于1个工作日工资的带薪休假义务,反映职工使用累积权利的情况,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6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 ——累积带薪缺勤 300 同时确认2月份累计带薪缺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300×25%) 贷:所得税费用 75 另外,公司带薪休假实行先进先出原则,该职工2月份享受的1天休假为1月份累计的假期,所以应当作转销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300 贷:管理费用 300 同时转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③假定第2年末(2010年12月31日),该名职工有5个工作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公司以现金支付了未使用的带薪休假。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500 贷:库存现金 1500 借:所得税费用 375 (15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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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通2005升级问题_2通2005升级问题
通2005-升级问题
自动编号: | 6006 | 产品版本: | 通2005 |
产品模块: | 系统环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1 | 关 键 字: | 12 |
问题名称: | 升级问题 | ||
问题现象: | 通2005升级到10.2标准版是否需要更换加密盒?加密盒号:11003158 | ||
原因分析: | 产品编号为11**2000至11**5000的用户,升级用友通标准版10.2,升级费按市场报价的差价收取,代理与集团公司按协议扣率结算,只需更换新的产品光盘。 加密盒需要重新注册. | ||
解决方案: | 产品编号为11**2000至11**5000的用户,升级用友通标准版10.2,升级费按市场报价的差价收取,代理与集团公司按协议扣率结算,只需更换新的产品光盘。 加密盒需要重新注册.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营改增”税收管理风险需重视“营改增”税收管理风险需重视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营改增”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使国税机关的税收执法面临风险和挑战。
“营改增”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主体不明确。实际工作中,由于纳税人经营模式的多元化等原因,存在纳税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如目前交通运输业采取的挂靠经营方式,挂靠车辆大都在注册登记地以外从事运输业务,现行税制对挂靠车辆的纳税主体及纳税地点等还不明确。再如,工程监理企业成立的跨地区分公司,由于没有相应等级资质条件,在异地承接业务时,大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证明,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业务合同,结算时从总公司出具发票,款项也直接汇到总公司账户,但业务的承揽和施工作业,实际上是以分公司来实施的。由于发票是总公司开具的、款项直接汇到总公司,导致分公司所在地无税款申报,长期增值税零负申报。由于总分机构的业务划分不清,使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产生了财政利益在总分机构之间转移,给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带来不便,也不利于税收的日常监控。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核查项目流于形式,给审批人员带来执法风险。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新办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的两个认定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就应审批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规定比较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交通运输业企业虚开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来看,大都是简单租赁几间办公用房、虚假骗取资格认定后,领取发票进行虚开。在会计账目的核查上,由于新企业在正式经营之前,没有实质性业务发生,账册中仅仅反映注资信息,税务人员核查看到的仅是企业的空账本,无从掌握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核查流于形式,实际意义不大,还徒增审批人员的审批风险。
发票后续管理有待加强。新的纳税服务规范对纳税人申请领用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事前核查为事后监管,取消了实地核查程序,仅需提供相关书面合同,即可审核办理。由于“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具有“无形”的特点,加上一些纳税人规模不大,行业类型繁多,会计核算不规范,备查的合同单据不完整不齐全等,使税务机关事后监控的难度增加。部分“营改增”纳税人受利益驱动,极易诱发虚开虚抵专用发票的行为。
混业经营不同税率项目,收入难以有效划分,增加税收日常监控难度。“营改增”后,混业经营比较普遍,纳税人的同一笔经营业务,可能会属于不同税目,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由纳税人自行核算不同税目应税服务收入的比例,计算缴纳税款。目前在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定价标准的情况下,划分不同项目收入仍是纳税人的自律行为,那么就很难保证混业项目收入划分的准确性,给日常税收监控带来一定难度。
另外,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项目不完整,增加纳税人增值税税负。“营改增”税收超税负返还无法真实反映试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