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t3新建的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如何录入
2018-1-31 0:0:0 wondial用友t3新建的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如何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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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商品导入提示条码相同,但是客户的商品有很多是不同名,条码相同的。类是于有十元类商品,都是同一个码。商品就是有 碗 花瓶等。这个怎么办?在线等,急。谢谢 客户商品导入提示条码相同,但是客户的商品有很多是不同名,条码相同的。类是于有十元类商品,都是同一个码。商品就是有 碗 花瓶等。这个怎么办?在线等,急。谢谢[]
维护中心,系统配置,业务设置,将商品条码不允许重复取消掉即可@服务社区李珊:谢谢。@NONONO:不客气的,祝您工作愉快![/微笑]

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 近日,记者从用友超客了解到,企业空间已经完成与用友优普U8+ERP打通,推出企业空间社交化U8+服务。希望通过企业空间的平台能力,将用友优普U8+的应用输出给用户。双方将全面对接,携手推动中国企业管理变革,为企业用户提供更具价值的服务,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企业空间与U8+ERP的集成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用友超客于今年年中成立,发力社交协同与移动CRM,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商业管理模式,企业空间作为全面覆盖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商业平台,在产品功能上延续用友在企业级市场多年的精益求精,在体验上结合互联网特色,同时注重企业需求与痛点,并发现企业在管理、业务整合方面存在一些短板。用友优普U8+作为中国最有代表性的ERP产品,拥有60万中型企业客户。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的联手合作,将为中国企业信息化带来新的想象力。 社交化的U8+,移动业务新境界 用友优普 U8+研发团队与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团队紧密合作,顺应时代与客户需求,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该产品具有如下特性: 通过U8+云应用中心的简单配置,实现U8+移动应用及数据服务向企业空间应用中心推送,企业空间成为U8+社交化移动门户。 将U8+升级为数据服务中心,根据不同角色需要,跨帐套、按需定制移动应用图标,并实现移动业务处理和数据查询。 将U8+移动端升级为社交化门户,借助企业空间强大的社交能力和多空间机制,实现社交化沟通、业务协同及产业链协同,实现面向经销商、客户、供应商及伙伴等的移动数据服务。 将U8+ ERP从单项功能的部门级应用转变为全员级,实现员工移动化的需求。 推动企业空间进一步与业务系统整合,提升企业社交价值,帮助伙伴聚合更多用户。 此次打通之后,在功能上,用友超客已经实现U8+ ERP中单据审批、财务报表、业务报表、请假、薪资查询等ERP应用的集成,后续还会有打卡、考勤、表单等应用。对于U8+用户来说,可以直接从企业空间直接进行相关操作,未来这一便利也将会拓展到U8+和企业空间的所有用户。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应用都是“可插拔”模式,用户可以自主选配适合自己的应用,不会出现产品臃肿的现象。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社交化U8+云服务实现了扁平化沟通、实时化协同、移动化业务、社交化经营,让组织更加智慧、让协作更加高效、让管理更加便捷,企业移动业务得以升华,达到新境界。 构建企业应用入口,内部先行 事实上,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之初,便已确定了企业应用入口的定位,并早已为伙伴集成做了充足的准备。企业空间基于自身的Ybase平台快速开发构建各类社交型SaaS应用与服务,同时通过OPEN API开放接口集成外部应用,能够做到平台上应用的深入整合,保证后台数据的网状协同。 在这样的准备下,企业空间在平台的路上已经取得了斐然的进展,用友集团体系下的嘟嘟通话、微超客、畅捷支付,外部的超客头条、超跑等应用都已经完成与企业空间的整合。此次与U8+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更是一次大规模的整合,为企业空间的平台之路树立了一项里程碑。 据悉,之所以选择与U8+集成,首先是用友超客考虑到企业客户对于打通ERP数据的迫切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ERP已经融入企业管理的血脉之中,但反观企业应用市场,定位于企业应用入口、企业应用平台的产品尚未有一家完成ERP的打通。 其次,U8+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ERP产品,目前面向的60万中大型企业用户,代表了中国企业的中坚力量。小企业考虑的是生存,能用即用,大企业因为企业需求,更多会选择私有云部署,而U8客户代表的这类企业是信息化发展最快,也是最能接受新事务的力量。 其三,U8+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实现产业链协同,拓展企业社交化应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革,与用友超客的理念不谋而合。二者联手,也将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其四,用友超客和用友优普U8+同属用友集团旗下,内部联手降低整合难度,利于全面的打通。同时,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原本即是一体,两方团队有着非常好的协同和合作基础。 联手U8+,只是用友超客企业应用入口道路上的第一步,未来还将会有更多产品加入进来,用友超客将以完全开放的心态,联手伙伴推进中国商业管理变革。

用友财务通标准版2005财务通821,辅助核算的项目核算...财务通标准版2005财务通821,辅助核算的项目核算...
财务通标准版2005-财务通821,辅助核算的项目核算...
自动编号: | 82 | 产品版本: | 财务通标准版2005 |
产品模块: | 总账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关 键 字: | 启用 | |
问题名称: | 财务通821,辅助核算的项目核算... | ||
问题现象: | 财务通821,辅助核算的项目核算不能模糊查询。 | ||
原因分析: | 参见答案 | ||
解决方案: | 可使用通配符%进行模糊查询。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U6普及版3.2采购入库单参照不到到货单U6普及版3.2采购入库单参照不到到货单
U6普及版3.2-采购入库单参照不到到货单
自动编号: | 18618 | 产品版本: | U6普及版3.2 |
产品模块: | 库存管理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关 键 字: | ||
问题名称: | 采购入库单参照不到到货单 | ||
问题现象: | 3.0升级到3.2后, 有部分到货单采购入库单参照不到 | ||
原因分析: | 3.2新加上质量模块,升级后bGsp列(是否质检)的值可能会影响采购入库单的参照 | ||
解决方案: | 执行语句select bGsp,* from PU_ArrivalVouchs可以看到很多升级前的数据bGsp列的值为1。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把升级前的不需要质检而bGsp列为1单据值改为0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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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
- 希望T+的下个补丁能够处理下面一些需求:(1)存货中心——业务情况没有“出入库流水账”,查询比较麻烦,还有返回去 存货核算——出入库流水账 那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出该存货然后查询流水账,操作麻烦,12.1(包括12.1)之前的版本也是,希望以后改进。(2)系统之间ctrl+c和ctrl+v不能好好实现,而且没有右键的复制和粘贴的,操作麻烦,希望能改进。
- vtop vm-1 收银机 现在零售POS软件 顾显在扫商品的时候会显示单价 在结算的时候不会显示总价,结完账又可以显示找零金额。打了400说在这边提交一下问题,求解决中,急急急。货都订了要开业了就差这个不行。
- 为什么每次打了最新补丁都会出现一些问题,昨天晚上更新了84号补丁,现在全部不能用了!!!1-所有的业务单据,选单生成的时候都报错!!!
- 材料出库单制单时参照入库单可以自动带出入库单单价,因为是食品行业,所以调料上是先从调料仓调拨到现场仓,在从现场仓做材料出库单时,就不能参照的功能,也不能自动找到入库单的单价,所以客户需要是材料出库自动带出入库单的单价。有点急。
- 这个在哪儿设置呀?
- T66.1产品,1-4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正常,5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时,固定资产中原值和累计折旧均为0,服务工程发一个“t6按照折旧信息表重算fa_total”语句,执行后固定资原值数是对的了,但累计折旧仍为0,并且本月结帐后下月计提折旧后发现本月折旧与累计折旧均为同一个数(一个月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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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工资的时候个税金额算不来,请教怎么回事,公式没设置错啊 急……

收客户1025元,其中25元是手续费 -想生成以下会计科目怎么做业务单?-借:银行存款 1000- 销售费用--手续费 25-贷:应收账款 1025 收客户1025元,其中25元是手续费 想生成以下会计科目怎么做业务单?借:银行存款 1000 销售费用--手续费 25贷:应收账款 1025[]
做销货单时可以点击工具下的费用单填写费用。做收款单的时候表头折让中录入25元,到科目设置中现金折扣科目设置为销售费用科目。@服务社区刘小艳:但生成的是红字 我想是蓝字的@杨森VFn:正数的折让就是借方蓝字的啊。@服务社区刘小艳:类似这种手续费的科目有很多 不能都在折扣里输入哦 怎么办@杨森VFn:要不然就做费用单,折让里的话就是要按折扣科目带出。@服务社区刘小艳:我试了做完25元费用单后,收款单是在我1025的基础上加了25元,如果带过来是-25就对了,因为我要冲应收 应收总额是1025元@杨森VFn:费用要冲应收账款的话就这么做:
(1)、增加一个费用档案,隶属于“其他费用”。
(2)、科目设置中,该费用对应的科目为“现金”。
(3)、发生该代垫费用时,填制一张红字费用单,冲减某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4)、该费用单生成凭证的时候,把现金借方红字修改为贷方蓝字。
(5)、查看供应商往来明细账,一条红字记录,应付余额减少。之后按照余额付款核销即可。@杨森VFn:应收1025,收款是、金额录入1000,折让录入25.

请问下T1客户端老是弹出这个是什么原因呢 请问下T1客户端老是弹出这个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您将服务器和客户端电脑的电源休眠,待机和屏保全部取消,设备管理器中的鼠标,硬盘,网卡都取消允许休眠节电,将时间改为0.
其次下载服务社区,更多,工具下载,公共中的加密狗不稳定工具,将无驱转换成有驱,然后下载产品线,加密锁中的精锐系列加密锁驱动程序安装。
加密狗不稳定工具:http://service.chanjet.com/too ... 96982
精锐系列加密锁驱动:http://service.chanjet.com/pro ... b46e4@服务社区李珊:下载完这两个之后要怎么做呢@用友998:安装@服务社区李珊:不知道是安装那个呢@用友998:先安装加密狗不稳定工具,再安装精锐系列加密狗驱动@服务社区李珊:是装哪一个,都找不到@用友998:无驱转有驱工具,安装setMode下的setMode.exe@服务社区李珊:好的,谢谢@用友998:不客气的。[/微笑]@服务社区李珊:你好,想请问下安装这些一定要在服务器上安装吗,还是在有问题的其中一个客户端上安装@用友998:服务器上安装

如何理解“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如何理解“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问:增值税暂行条列规定,赊销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日期,这个“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是必须约定为年、月、日还是可以约定为条件式的付款时间就可以?如“约定货物收到后60天内付款”,纳税义务时间是发出货物当月还是在60日内实际收到货款的当月?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书面合同注明约定的收款日期,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约定货物收到后60天内付款”属于没有约定收款日期。

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提折旧满1年后能否继续提折旧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提折旧满1年后能否继续提折旧
问:暂估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提取折旧满一年后是否可以继续提取折旧?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对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发票的,折旧如何处理,各地口径不一,在公开渠道上未查询到陕西的规定,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不得继续计提折旧,已计提的折旧额应当在12个月期满的当年度全额进行纳税调增。
《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金融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规定:
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12月前、12个月后)
在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针对此项规定明确以下问题:(1)企业因工程款项尚未结清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暂估价计提折旧从税前扣除。(2)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可以调整投入使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数,其以前年度按暂估价计提的折旧也应做相应调整。(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算扣除的折旧额,其以后年度的折旧按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减已提取折旧额后的资产净值计算。
18、提取折旧满一年的暂估固定资产能否继续计提折旧?
其以后年度的折旧按调整后的计税基础减已提取折旧额后的资产净值计算。
注意: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且在12个月内跨年的,还应调整前一年度的申报。

新增的工资项目不能在部门工资汇总表中体现 新增的工资项目不能在部门工资汇总表中体现
问题号: | 38945 |
---|---|
适用产品: | T3系列 |
软件版本: | T3-用友通标准版10.8plus1 |
软件模块: | 工资管理 |
问题名称: | 新增的工资项目不能在部门工资汇总表中体现 |
问题现象: | 工资模块中新增加了一个实际应发的工资项目,新增的工资项目不能在部门工资汇总表中体现 |
问题原因: | 见问题答案 |
关键字: | 新增的工资项目不能在部门工资汇总表中体现 |
解决方案: | 点击“统计分析”–“账表”–“我的账表”–“部门工资汇总表”–“重建表”,重建部门工资汇总表,上面显示实际应发项目 |
行业: | 通用 |
补丁编号: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 存货总帐重算工具下载
- T6/T3行业性质与科目分类不符工具下载
- 登录T3提示运行错误48 无法找到文件 getAccossmode 卸载软件重新安装 T3卸载不掉怎么办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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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0年结后不能查询自定义项目U8.50年结后不能查询自定义项目
U8.50-年结后不能查询自定义项目
自动编号: | 11369 | 产品版本: | U8.50 |
产品模块: | 固定资产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850 | 关 键 字: | 年结后不能查询自定义项目 |
问题名称: | 年结后不能查询自定义项目 | ||
问题现象: | 固定资产 年结后 在卡片管理中自定义查询中条件中 不能选自定义项的项目 | ||
原因分析: | 数据问题,可能是年结时部分数据结转不正确造成的。 | ||
解决方案: | 将2003年的fa_itemofquery表导入到2004年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正确认识地方税:应可以带来自主性的收入 正确认识地方税:应可以带来自主性的收入 对于地方税的建设来说,是进一步强化分权的趋势,给予地方更多的税权,或是仅仅解决营改增所带来的地方主体税种缺位,还是从事权、财权、财力三要素的再次组合上来重新考虑,这关系到改革的大方向,至关重要。 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改征在全国试行。增值税的扩围改革不再局限于区域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进,这项改革明显提速。随着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步伐加快,社会各界对地方税的关注度也与日俱增。营业税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旦被增值税全面取代之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收入大幅减少,这将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如何完善地方税体系也就随之成为当前探讨的一个热点话题。 完善地方税,需要先正确认识地方税;不然,将会陷入盲动状态。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地方税?是指独享的税种,还是指地方入?是体制规定下的地方税,还是法定意义上的地方税?是现实中可行的地方税,还是理论意义上的地方税?地方税和国家公共治理是什么关系?与事权划分改革的趋势和要求又有何关联?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若是这些问题弄不清楚,完善地方税很可能误入歧途。 “地方”和“地方税” 地方税是和国家治理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的话语体系中,“地方”是指中央以下的政府总称。尽管地方仍有多个层级,但相对于“中央”而言,地方是指一个整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包含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而不是指其中的某一级政府。即使是把地方最高一级政府——省级政府单独拿出来,也不能等同于“地方”。从我国的国家治理结构来观察,尽管有五级政府,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层次:中央与地方。地方内部是四级还是两级,是地方内部的治理结构问题,与国家治理结构不可同日而语,其性质完全不同。把地方治理结构与国家治理结构并列是一个严重的误区。用“政府间关系”来泛指从中央到地方乡镇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不恰当的。这样就会把“中央与省级政府、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这样的级次链条来认识国家治理结构。显然,在这样的层级逻辑中,“地方”是不存在的,人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级一级的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主体意义上的地方则被解构了。正是因为把国家层面的治理结构与地方层面的治理结构混为一谈,从而才有了政府级次过多、税不够分之说。自从新中国建立之后,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是国家治理的主线,地方被视为一个具有整体性质的政治单元和法律主体。所谓分税制,也是指中央与地方之间,至于地方内部各层级之间是否实行分税制,则属于另一个层次的问题。不言而喻,“地方税”是基于国家治理结构而言的,而不是针对哪一级政府来说的。 在联邦制国家,“地方”是指州或省以下政府的总称,与我国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仅是指称对象的不同,而是反映出国家治理结构的差异。为什么“州”不属于“地方”?这与联邦制国家的形成历史有关。州(state)在英语的语境中同时具有“国家”的含义,在美国,联邦和州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等的主体契约关系,故而“地方”是在州以下,“州”并不属于“地方”的范畴。因此,在税收上分为国税、州税和地方税三个层次。这与美国的国家治理结构是相吻合的。而在单一制国家,不论有几级政府,税收上只有国税和地方税两个层次,如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泰国等。税权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权力,通常是与国家治理的层次相对应,而不是与政府层级相对应。对于这一点,我们长期以来在认识上是模糊的。把分税制误以为是按照政府层级来划分税权,这显然是一个严重的误解。 在传统概念中,联邦制是分权国家,而单一制都是中央集权国家,这种区分过于简单化。从税收这个视角来观察,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国税都占大头,地方税都是占小头。在“税收国家”这个意义上,所有的国家都是集权国家,美国也不例外。但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接近50%;而中央税收收入比重是不断下降的。若是用“收入”来衡量,地方的比重已经超过50%.就此而言,1994年的分税制只是替代了过去的财政包干制,并未在财政上形成真正的中央集权。从“财政支出”来衡量,地方支出占到85%,在这个意义上,我国是一个高度分权的国家,其分权程度超过美国。这无论是从效率、公平,还是从国家长治久安来分析,国家治理上的过度分权隐藏着巨大的公共风险,可能成为发展不可持续的首位风险。对于地方税的建设来说,是进一步强化分权的趋势,给予地方更多的税权,或是仅仅解决营改增所带来的地方主体税种缺位,还是从事权、财权、财力三要素的再次组合上来重新考虑,这关系到改革的大方向,至关重要。 “地方税”究竟是什么 前面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分析了“地方”和“地方税”的关系,但还没有回答什么是地方税。这个概念大家都在用,但有各自心目中的理解和定义。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地方税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独享的地方税种。就此而言,我国地方税共有11个税种: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烟叶税、土地增值税。其实,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和资源税并非地方完全独享,实际上也属于共享税,只不过是按照税目来划分的。铁道、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建税,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属于中央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个税目,是按照比率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在严格的意义上,完全独享的地方税是7种。由于共享税通常是指按照比率共享税基,而按照税目划分的共享税税基是分开的,共享一个税种,独享税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视为独享的地方税。从这里可以看出,标准不同,地方税的口径也会不同。二是指独享的地方税收入。除了上述税种给地方提供收入之外,共享税的分享部分也是地方自主性的收入。增值税的25%、和个税的40%属于地方税收收入。从税收收入的角度来观察,地方税有14个税种,这是更宽口径的地方税概念。 如此一来,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就会因目标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思路。如果把目标定位在地方税收入上,则有两个路径:一是重新划分共享税的比率,二是重新界定地方独享税种的范围。这两个路径是可以选择的,或者并用,或者偏重于某一个路径。如果把目标定位在地方独享的税种上,则只有一个路径,即上述第二个路径。在这种情况下,则没有选择的空间,只能是重新确定地方税。在讨论完善地方税体系时,这两种目标定位是并存的,有的强调地方自主性的税收收入,有的更重视地方独享的税种。这种差异的存在,实际上隐藏着对地方税的不同理解。不同的地方税定义,就会产生不同的目标定位和具体路径。 如何定义地方税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情。其核心实质上是税权。税权既可以是财权意义上的,即可以带来自主性的收入,也可以是法律意义上,拥有某种法律权限,比如自主地决定税率、税目、减条件、征收的具体办法,甚至决定某个税种开征或停征。这包括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从财权意义上来看税权,地方税权大小的标志是地方自主性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法律权限来看税权,地方税权大小的标志是地方是否拥有税收立法权。这两种意义上的税权构成了两种地方税定义的内涵。以财权为内涵的地方税定义,侧重于地方税收入,至于是共享还是独享,则不是问题的关键。以法律为内涵的地方税定义,侧重于税种,侧重于地方的法律权限,强调独享,排斥共享。所谓的税权划分,不少观点是从法律权限这种认识出发的。对财政分权的理解,相当多的观点也与此相联系。但从世界上地方税的实践来观察,即使是独享的税种,其立法权并不完全归地方。实行两级治理的国家,多数归中央;实行三级治理的国家,多数归州或者省。这说明税权的划分并不是以征税权为基础,而是以税种的归属为核心。基于税种归属来定义地方税,实质上已经接近于以财权为内涵的地方税定义,即看重地方的自主性税收收入。 那么,根据我国的情况应当采用哪一种地方税定义呢?我认为,应当是以财权为内涵的地方税定义为基础,按照两级治理架构来完善地方税。就此而言,地方自主性税收收入比地方独享税种的界定更重要。由此看来,营改增之后,寻找地方主体税种的思路可能是一个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