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源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2016-1-1 0:0:0 wondial东莞市源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公司名称: 东莞市源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电池 ag3 ag10 ag13 cr2032 cr2016 cr2025 cr927 cr1220 ag1 ag8 ag5 纽扣电池 充电电池 镍镉电池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和代理三菱电池的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追求品质卓越,信奉“质量是企业的立命之本”材料全部采用高品质原辅材料,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严格遵守完善的生产工艺,以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为保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振安中路352号东润大厦10 电子邮件: 联系人: 尹献华先生 手机: 13790346114 电话号码: 0769-82280785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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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一般纳税人因迁移未抵完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因迁移未抵完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提问:
我单位属一般人企业,最近经营地点从武汉市搬迁到了另一个县市。请问,我单位是否要重新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调整。因此,上述单位经营地点迁移后如果仍继续经营,其增值税相务事宜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文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