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志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2016-1-2 0:0:0 wondial东莞市志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公司名称: 东莞市志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荧光粉、电子粉;其他绝缘材料;劈刀; 银胶; 绝缘胶; 翻晶膜; 营光粉; 金线 公司简介: 东莞市志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主营劈刀,银胶,绝缘胶,翻晶膜,营光粉等等等。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惠顾! 地址: 广东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一纺路 电子邮件: huajing-2006@qq.com 联系人: 李小姐 手机: 13790526363. 电话号码: 0769-85376763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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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中礼品支出的财税处理 业务招待费中礼品支出的财税处理
【问】公司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消费的物品,根据原《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视同销售处理的,但根据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用于交际应酬的费用是不可以进项税抵扣的,那么是根据新条例的规定进项税转出还是视同销售?如果是进项税转出是否就不再视同销售?如果视同销售适用什么税率?是否可以象售旧固定资产那样给一个优惠税率?
【解答】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个人消费,包括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的交际应酬消费中的礼品支出,其进项税额应予转出,不得抵扣,也不视同销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