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也可享受出口退税
一人公司也可享受出口退税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12366接到韩先生的咨询电话,他说他想成立一个一人公司,可否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另外,他还想问一下,如果成立新办对外贸易公司,出口业务可否退税?如果成立新办商贸企业,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咨询员小张首先告诉韩先生,一人公司是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目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2.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3.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但其第(二)项规定: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又规定,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一条第(一)项所称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是指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由于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尚未进行正常经营,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经营才能审核认定。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同时说明: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因此,一人公司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是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
其次,关于新办对外贸易公司,出口业务可否退税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第二条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该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企业若要经营进口业务或内贸业务要求使用专用发票,则需重新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作为申请认定的必报资料。对认定为上述类型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出口企业,税务机关管理部门要在相关批文中注明不售专用发票,并将认定情况及时反馈给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办理出口退税。
因此,对于出口业务退税,一人公司要从事进出口业务,需要到所在地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办理进出口权手续,拥有进出口权后,需要到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之后发生的出口业务,可以给予出口退税。
小张同时告诉韩先生,一人公司新办贸易公司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从开业之日起也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的优惠。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994〕1号)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但所办企业要符合(财税〔2006〕1号)文件规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是怎么回事啊![](http://sto.chanapp.chanjet.com/4a47ecad-3fcd-422b-879b-b2df91606e00/img/2016/04/20/1461130252sHQL.png)
把快速录入勾选上试试不好用@王丽丽936:试过了 不好用@王丽丽936:电脑右下角的输入法都删除,把英文输入法改成中式键盘,默认是美式键盘
日记账与总账对账,发现科目金额多了,回去修改好凭证后,再对账,贷方发生额对上了,可是借方的那笔多的金额还在,怎么办,说要改后台数据库,具体怎么改,涉及到哪些表,急需,求解答,谢谢!!! 日记账与总账对账,发现科目金额多了,回去修改好凭证后,再对账,贷方发生额对上了,可是借方的那笔多的金额还在,怎么办,说要改后台数据库,具体怎么改,涉及到哪些表,急需,求解答,谢谢!!![]
涉及到修改数据库的问题需要您在支持网提交问题和帐套数据,具体分析然后再去修改。
用友U8V11.0是用友软件公司2013年发布的用友U8最新版的软件,在这之前的版本是用友U8V10.1,用友软件免费下载网站之前也发布过用友U8V10.1免费下载地址。U8V11.0和U8V11.1的图片一样,这里以U8V11.1的图片给大家介绍。![u8v11.png image](http://yun.kuaiji66.com/zb_users/upload/2016/1/2016010364856313.png)
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用友超客与优普联手打造社交化的U8+
近日,记者从用友超客了解到,企业空间已经完成与用友优普U8+ERP打通,推出企业空间社交化U8+服务。希望通过企业空间的平台能力,将用友优普U8+的应用输出给用户。双方将全面对接,携手推动中国企业管理变革,为企业用户提供更具价值的服务,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企业空间与U8+ERP的集成让企业移动业务再进一步
用友超客于今年年中成立,发力社交协同与移动CRM,致力于为中国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商业管理模式,企业空间作为全面覆盖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商业平台,在产品功能上延续用友在企业级市场多年的精益求精,在体验上结合互联网特色,同时注重企业需求与痛点,并发现企业在管理、业务整合方面存在一些短板。用友优普U8+作为中国最有代表性的ERP产品,拥有60万中型企业客户。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的联手合作,将为中国企业信息化带来新的想象力。
社交化的U8+,移动业务新境界
用友优普 U8+研发团队与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团队紧密合作,顺应时代与客户需求,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该产品具有如下特性:
通过U8+云应用中心的简单配置,实现U8+移动应用及数据服务向企业空间应用中心推送,企业空间成为U8+社交化移动门户。
将U8+升级为数据服务中心,根据不同角色需要,跨帐套、按需定制移动应用图标,并实现移动业务处理和数据查询。
将U8+移动端升级为社交化门户,借助企业空间强大的社交能力和多空间机制,实现社交化沟通、业务协同及产业链协同,实现面向经销商、客户、供应商及伙伴等的移动数据服务。
将U8+ ERP从单项功能的部门级应用转变为全员级,实现员工移动化的需求。
推动企业空间进一步与业务系统整合,提升企业社交价值,帮助伙伴聚合更多用户。
此次打通之后,在功能上,用友超客已经实现U8+ ERP中单据审批、财务报表、业务报表、请假、薪资查询等ERP应用的集成,后续还会有打卡、考勤、表单等应用。对于U8+用户来说,可以直接从企业空间直接进行相关操作,未来这一便利也将会拓展到U8+和企业空间的所有用户。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应用都是“可插拔”模式,用户可以自主选配适合自己的应用,不会出现产品臃肿的现象。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社交化U8+云服务实现了扁平化沟通、实时化协同、移动化业务、社交化经营,让组织更加智慧、让协作更加高效、让管理更加便捷,企业移动业务得以升华,达到新境界。
构建企业应用入口,内部先行
事实上,用友超客企业空间研发之初,便已确定了企业应用入口的定位,并早已为伙伴集成做了充足的准备。企业空间基于自身的Ybase平台快速开发构建各类社交型SaaS应用与服务,同时通过OPEN API开放接口集成外部应用,能够做到平台上应用的深入整合,保证后台数据的网状协同。
在这样的准备下,企业空间在平台的路上已经取得了斐然的进展,用友集团体系下的嘟嘟通话、微超客、畅捷支付,外部的超客头条、超跑等应用都已经完成与企业空间的整合。此次与U8+联合发布社交化U8+云服务产品,更是一次大规模的整合,为企业空间的平台之路树立了一项里程碑。
据悉,之所以选择与U8+集成,首先是用友超客考虑到企业客户对于打通ERP数据的迫切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ERP已经融入企业管理的血脉之中,但反观企业应用市场,定位于企业应用入口、企业应用平台的产品尚未有一家完成ERP的打通。
其次,U8+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ERP产品,目前面向的60万中大型企业用户,代表了中国企业的中坚力量。小企业考虑的是生存,能用即用,大企业因为企业需求,更多会选择私有云部署,而U8客户代表的这类企业是信息化发展最快,也是最能接受新事务的力量。
其三,U8+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实现产业链协同,拓展企业社交化应用,推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变革,与用友超客的理念不谋而合。二者联手,也将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其四,用友超客和用友优普U8+同属用友集团旗下,内部联手降低整合难度,利于全面的打通。同时,用友超客与用友优普原本即是一体,两方团队有着非常好的协同和合作基础。
联手U8+,只是用友超客企业应用入口道路上的第一步,未来还将会有更多产品加入进来,用友超客将以完全开放的心态,联手伙伴推进中国商业管理变革。
一起听用友NCV6.5的故事:让大型企业信息化走向轻量化一起听用友NCV6.5的故事:让大型企业信息化走向轻量化
向企业互联网化市场进军,两年前的用友是一个“保守派”,王文京并未把公司所有业务一次性抛入汹涌澎湃的互联网激流中,而是选择用一小部分业务去试水,这可能也是大型集团公司必须要走的路线。所谓“船小好调头”,“开大船”的策略是首要确保整个航线的安全和平稳。
如果说,主打中小企业市场的畅捷通,是用友企业互联网化的第一块“试验田”;那么致力于中大型企业业务的用友NC,是用友一直保留到最后的“王牌”。而当用友NCV6.5即将高调亮相,整装待发,代表着用友的“大部队”开始全力挺近企业互联化市场。
转向轻量化, NCV6.5“让大象也能跳舞”
了解用友的人都知道,NC是用友面向集团型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推出的高端ERP产品,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企业机构庞大,业务种类繁多,对信息系统要求高,企业互联网化转型起步较晚。但如果集团型企业一旦转型成功,创造的社会价值也非常惊人。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用友网络将在2015年年底推出NCV6.5版本,该产品无论是从性能还是从技术创新角度看,都有很大的提升。但总体的设计理念是让集团信息化应用走向“轻量化”。
那么,新版NC到底有哪些创新点?用友网络NCV6.5平台产品总监李惠苹,用“技术重构”四个字来整体概括用友NC的最新变化。NCV6.5嵌入了美观易用的客户端,更多应用转为了轻量化、整合了社交化,更多地融入了互联网应用体验。
具体而言,NCV6.5有如下四个特征:
第一, NCV6.5以人、财、物、客管理以及电子商务应用为核心,与移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最新技术进行集成。秉承过去精华,新版NC仍然主打平台化战略,基于开放的iUAP互联网平台构建。新技术的引入带来了丰富的应用创新,比如共享服务、数字营销、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这些新模式;移动应用加速推进,比如移动HR、微招聘、掌上协同、智慧资产管理、项目现场管理等;包括前台、中台、后台架构的电商平台也支持了B2B应用的完善。
第二、以混合云模式支撑大型企业的互联网化转型。为了满足用户多样性需求,NCV6.5可支持用户ERP应用的混合云部署。用友内部已经对很多应用进行了对接,包括用友惠商云,畅捷支付、UAP IM等。NCV6.5可将企业关键业务应用分别部署在公有云和私有云上,既保证了企业重要数据的安全性,又满足了企业应用的灵活性需求。
第三,加入社交化元素。我们都知道,NC已经足够复杂和沉重,所以NCV6.5的技术突破和创新点是在前端,而社交可以让企业的应用变得轻量化,能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为此,NCV6.5融合了工作圈、有信、电话会议等应用。比如, NCV6.5集成了有信以后,就让NC具备了IM的所有功能。首先,有信与NC企业通讯录打通,让用户可以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互动,包括企业员工、领导、供应链伙伴和客户等。用户可以直接用网络的方式发语音、文字、图片,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另外,NC打通了企业上下游供应链上的所有数据,用户还可以在基于单据的业务流转中发起讨论,类似于企业业务中基于一个单据的群聊,这等于企业把非结构化的数据和结构化的单据数据进行了关联。NCV6.5一改过去冷冰冰的单线、命令式系统架构,让系统变得更人性,更温暖,企业员工、客户、供应商像进入一个社交网站一样,愉快工作,高效协同。
第四、提升系统对大并发、高效运维能力的支持。集团型企业向互联网企业转型,安全和稳健是第一位。从底层的网络到上层的数据库,以及所有前后端的关键应用,NCV6.5全部做了安全和性能测试。为了给用户提供高质量的运维服务,新版NC还配套推出了互联网化运维服务产品:NC运维云管家、iSM服务台、在线咨询系统,与用友客户服务云平台连接,构成了全新的客户服务体系。借助这一体系,NC的运维服务变传统的被动响应模式为主动服务模式,同时提供了知识库和服务社区,方便客户自助与他助,构建客户服务新生态。
NCV6.5可以更好地满足千亿级企业应用效率的要求,是大型企业快速实现互联网化转型的利器。NCV6.5的研发历时近3年实现了NC发展的重大跨越,代表着用友NC向互联网化转型的决心和力度。
梳理NCV6.5背后的故事,近20年的厚积薄发
我们都知道,NC1.0于1998年推出,发展到后来的NC2.0、NC3.0、NC5.0等,NC与中国集团型企业并肩走了近20年。如今,NC的业务已经涵盖到集中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人力资源、商业智能等全面应用,拥有金融、烟草、电力、传媒、出版、医药、电子、大型连锁流通等二十多个专业化的行业解决方案。要问谁最懂集团型用户业务,NC曾经的辉煌依然在闪烁,但当企业互联网化时代来临,NC开始重新审视自己,进行了自我革命式的改变。
2014年,NC开启了6.5版本的研发征程。以财务共享产品研发为例:2014年12月,NCV6.5首先解决的是费用共享问题,建立共享平台。在这一阶段,要实现网上报账(即原来的网上报销+费用管理)共享服务,在即将开发的共享服务任务作业平台,实现按需定义共享服务委托关系、岗位结构、作业派单分配等。另外,还要具有OEM影像伙伴的服务能力,支持网报领域产品的单据都可以扫描影像和(双屏)查看影像 。最重要的是,全方位提升客户的协同能力,包括开发门户的协同,建立报账人门户、审批人门户等,支持支持手机拍照制单,实现“NCV6.5共享服务系统+NC5总账”集成。
2015年8月底,NCV6.5财务共享产品进入第二阶段, NCV6.5不仅实现应收、应付、资金、固资共享,还可以建立“影像管理”独立领域,实现可方便与第三方影像伙伴集成,具备完整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共享服务中心绩效分析、更广义业务的共享或异构系统集成,也都能轻松实现。
在2015年11月NCV6.5推出前,共享服务专版的水平产品集成测试已经完成,正式推向用户。
财务共享产品的研发,才只是NCV6.5的冰山一角,对于整个版本的研发,用友到底动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我们可想而知。
所以, NCV6.5绝对是用友面向集团型企业的呕心沥血之作。当企业互联网化进程加速,NC必将为集团型客户的业务创新带来蝴蝶效应。
T+12.1什么时候发版? T+12.1什么时候发版?[]
还在温火慢炖。 预计春节前后。@畅捷支持侯椿寳:体验地址有吗?登录http://demo.chanjet.com/tplus121, 账号使用 11,密码空。
采购发票审核后怎么挂应付单呢,怎么查看 采购发票审核后怎么挂应付单呢,怎么查看[]
采购发票复核之后生成应付账款,什么业务,为什么要挂应付单呢?
政策性搬迁收入及成本扣除争议处理问题 政策性搬迁收入及成本扣除争议处理问题
1. 《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政府对相关土地进行拆迁赔偿,无法开具发票,无法取得赔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回复: 对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县级以上(含)国土资源部门报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也不需要开具发票,拆迁单位可凭拆迁协议作为入账凭证。 代垫拆迁补偿款如何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国税函[2009]52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服务业—代理业”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2, 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1) 计税依据。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函[2009]118号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118号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5)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的审核要点。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和原厂土地转让收入加强管理。重点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 3,拆迁 《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搬迁企业资产损失扣除问题 浙江: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因已得到补偿,不得再税前扣除。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企业拍卖机器设备等发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 青岛国税问:企业在政策性搬迁过程中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00万元,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1亿元,购建同类固定资产等符合条件的搬迁支出7000万元,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3000万元,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期满后,应当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因搬迁拆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000万元,如果已经计入损失年度成本费用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进行纳税调增。
用友U8.52852存货档案代码不能重复的问题U8.52852存货档案代码不能重复的问题
U8.52-852存货档案代码不能重复的问题
自动编号: | 12436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企业文化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2----企业门户 | 关 键 字: | 852存货档案代码不能重复的问题 | 问题名称: | 852存货档案代码不能重复的问题 | 问题现象: | 我有一用户之前用的是U851版本,现在升级为U852版本。升级后出现问题。 存货档案增加时存货代码在851版本里面是可以重复的,我的用户便把存货代码 设置成了产品的大类货号比如DL-94121 而存货名称和规格型号是不同的。 然而升级到852之后,存货代码不可以重复,导致现在客户无法增加档案。 | 原因分析: | 同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 已有补丁请下载。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