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出租在产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016-1-21 0:0:0 wondial

出租在产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出租在产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用于短期的经营性出租,租期结束,继续对该在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制造成产成品后对外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那么,企业这种将在产品用于短期出租的行为是否属于税法中规定的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因为,如果在出租环节将在产品视同增值税销售,会造成在产品租期结束收回后被继续加工成产成品对外销售时又形成增值税销售,导致企业重复纳税。下面通过案例对这种短期的出租在产品行为是否视同增值税销售作如下分析:

  案例
  A公司是一生产加工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游艇、帆船等产品。2008年奥帆赛期间,该公司按照政府的要求提供一批还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未安装发动机的船身,给有需要的参赛队伍(安装上自己携带的发动机)进行训练使用。A公司在奥帆赛期间共租赁船身20余艘,租赁期限为1-2个月,共收取租赁费人民币200万元。租赁结束,参赛队伍拆除其自带的发动机,A公司收回这些船身后继续用于生产加工并销售,该公司已经按租赁收入申报缴纳了营业税。2010年A公司接受国税部门的稽查,税务稽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就其租赁的这些船身按增值税的规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其理由如下: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租赁,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因此,A公司需按在产品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金。
  但A公司不能够接受,该公司认为租赁结束后,公司对收回的这些船身继续进行生产加工,安装上发动机后用于销售,如果在租赁环节对该产品按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则其以后销售该产品时还要再次缴纳增值税,导致一件产品形成两次销售而重复征税。对于A企业这种将处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在产品出租后继续加工成产品对外销售行为,是否应该视同增值税销售问题近来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对本案例的业务处理目前有以下两种观点:
  观点一、在产品租游艇、帆船对外租赁时应视同增值税销售
  根据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A公司的游艇、帆船对外租赁业务是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需按在产品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金。

  观点二、租赁业务不应视同增值税销售
  根据营业税及增值税的规定提供租赁劳务取得的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销售成品游艇、帆船收入缴纳增值税,在产品租赁业务不应视同增值税销售。因为,该公司在租赁业务结束后继续对收回的船身进行生产,安装上发动机后用于销售,如果在租赁环节按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则其以后销售时还要再次申报缴纳增值税导致重复征税。

  这是个发生在原增值税体系下的一个特殊案例,原税法与现行税法在对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的规定上没有什么差异,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本文对此案例引发的观点依据现行税法结合本人的见解分析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此处的“用于”是指货物 “最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还是“非最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货物“部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还是“全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这对确认本案例中用于出租的游艇、帆船是否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视同销售有一定的意义。
  本案例中用于出租的游艇、帆船为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在产品,由于在产品具备了一定的使用功能而被用于出租(即: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租赁结束后,该企业继续对其进行生产加工成产成品并出售,这是一个完整的生产制造、销售过程,整个过程中增值税应税产品没有脱离增值税环节,仍然处在增值税链条之中并保持了链条的完整,在产品的价值除出租部分(租赁使用产品的折耗)外并没有因出租而损失,相反在产品的增值税法定附加值在最终的产品销售中得以充分实现。条例“第四条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中的“用于”应该是一种最终行为或全部行为,也就是说将原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货物由于改变了用途,把增值税应税货物 “最终用于”或“全部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得原来的增值税应税产品脱离了增值税环节,而导致已抵扣了进项税的货物在最终环节无法实现增值税金。因此,为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税法规定,这种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行为视同增值税销售。
  综上所述,A公司将在产品游艇、帆船对外租赁业务,没有突破增值税链条的完整,不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那么,A企业的出租在产品游艇、帆船业务如何缴纳流转达税呢?
  现行税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处在增值税环节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第一,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金;第二,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第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当月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计算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 A公司的出租业务只是出租了游艇、帆船等短期的使用权(游艇、帆船等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是将游艇、帆船的部分价值用于非应税项目,而这部分价值应该在营业税上得以清楚的体现,即: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本案例中的游艇、帆船虽然在制造过程中取得了在产品租赁收入,但它从原料购入到产品制造、出售是一项完整的经济行为,并没有完全脱离增值税环节,也没有最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这是该企业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兼营行为。
  租赁业务是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税范围,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因此,A公司应就游艇、帆船对外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缴纳营业税,并在取得租赁收入的当月计算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企业的经济业务是多样的,A企业取得的出租在产品收入只不过是企业的一项边际收入,它并没有因为出租而改变原产品的最终用途,如果在此环节将在产品因短暂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视同销售,导致该企业重复纳税,则有违税法的公平性原则,对企业来讲是不公平的。此外,本文仅从理论上作一些探讨,现行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用于”是指“最终用于”还是“非最终用于”,这是需要税法进一步明确的,以减少税企之间不必要的争议。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相关阅读

最新信息

U8.50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

U8.50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U8.50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


U8.50-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

自动编号:14422产品版本:U8.50
产品模块:工资管理所属行业: 通用
适用产品:8.5关 键 字:工资发放签名表金额错误
问题名称: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
问题现象:在工资发放签名表中,设“养老险”为“养老险”与“补扣养老险”的合计数。后发现该合计数错误,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金额不一致。经检查后发现,工资发放签名表中,凡是“补扣养老险”无金额的,其“养老险”合计数也无金额显示,导致工资发放签名表中的“养老险”合计金额与部门工资汇总表中的不一致
原因分析:经过检查,在wa_gzdata中,对应“补扣养老险”的字段有“NULL”值,因此不相加。
解决方案:将WA_gzdata中,对应“补扣养老险”字段中的“NULL”改为“.00”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T+12.1安装的时候,一直停留系统配置80%,这是怎么回事?

T+12.1安装的时候,一直停留系统配置80%,这是怎么回事? T+12.1安装的时候,一直停留系统配置80%,这是怎么回事?[]

存在系统库的问题,您到数据库中把系统库uftsystem分离之后重新安装或者重新配置数据库。

热点文章

新闻资讯

  •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用友)和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就企业信息化建设事宜进行战略签约。

    参加此次会议有天津用友总经理赵永春,天津用友副总经理王成岩、通广集团副总经理马严、通广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尹刚、七一二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门国梁、七一二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黄建尧等。

    image

  •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image

知 识 库

  •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的账务处理采用放射式数据处理流程,对业务数据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共享的操作方法,凭证数据库既是数据归集的“信息仓库”,又是后续业务处理的“信息源泉”。因此,凭证填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账表及相关业务信息的准确性。
      在用友软件中,其基础设置及凭证管理模块为我们提供了凭证类别控制、受控科目控制、制单序时控制、支票控制、制单权限控制等功能,加强了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常因用户不理解各项控制参数的含义,以及对后续操作的影响;没有准确无误地设置相关控制参数及基础信息;没有正确完整地录入凭证辅助信息等原因,使先进的控制工具无法充分发挥效用,损失了部分数据信息,降低了软件的使用效能。对此,笔者将以用友ERP-U8.72软件为例,总结凭证填制环节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追根寻源,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解决。一、凭证类别设置时常见问题
      出错信息描述:“不满足借方必有条件”,“不满足贷方必有条件”,“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不满足凭证必有条件”。
      典型案例剖析:2009年8月16日,总经理办公室支付业务招待费1 200元,转账支票号ZZR003。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660205)1 200
      贷:银行存款/工行存款(100201)1 200
      当凭证保存时,弹出出错信息框,提示“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此信息说明用户之前为不同类别的凭证设置了限制条件,指定了相应的限制类型和限制科目。这样,当凭证填制时,系统就会根据所设置的凭证类别判断凭证内容是否符合限制条件,不相符时就会出现类似的出错信息。对于此类问题,用户首先应根据提示信息,认真查对所选凭证类别与所录入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然后进一步判断究竟是凭证类别设置错误,还是会计科目选择错误?
      此案例中的凭证类别选择的是“转账凭证”,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应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01,100202”,即在凭证借贷方不能出现这三个科目。而该凭证的贷方却出现了100201科目,显然违背了所设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判断可知,此问题是因凭证类别设置错误所致的。根据业务内容该凭证类别应为“付款凭证”,而非“转账凭证”。当更正凭证类别后,问题即得到解决。经进一步分析得知,用户在填制凭证时,因为看到在业务中用到了转账支票,就认为这应该是一张转账凭证,从而导致凭证类别判断错误。而追根寻源是由于用户对业务的凭证类别判断不准,不明白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甚至于不清楚什么是收、付、转凭证。当问题出现时,就会因不理解凭证类别限制条件的含义而找不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对于此类问题,如果用户在认真查对后,发现凭证类别与凭证内容匹配,但仍出现出错信息,则应考虑可能是因用户粗心将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设置有误。常见的错误有将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设反了,或将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设为“凭证必有”,或未写全限制科目。

  • 12.1用友 备份

    12.1用友 备份

    12.1用友 备份

    用友软件提供两种备份方式:手工备份和自动备份,下面我们讲解这两种方式的备份账套数据操作步骤(T6和U8与T3备份恢复方法相同,此处以T3为例):

    ㈠、手工备份

    1、先在硬盘上建立一个空文件夹

    打开我的电脑(双击)D(或E、F)盘,(空白处右击右键)新建文件夹,把这个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如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双击)打开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右击)出现新建文件夹,把所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当天的备份日期如2016-12-16后退出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管理软件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备份好账套,这种情况只能强制删除了,请备份好账套之后,停止数据库服务和T3产品服务,自动备份服务;然后删除T3安装路径以及C盘下ufcomsql文件夹,然后使用360清除无用注册表,最后重启电脑即可;

  • 用友T3无法补录现金流量项目,流量按钮为灰

    用友T3无法补录现金流量项目,流量按钮为灰

    用友T3无法补录现金流量项目,流量按钮为灰 用友T3无法补录现金流量项目,流量按钮为灰

    指定了现金流量科目,增加了项目大类,想补录现金流量项目,点开凭证,流量按钮为灰色,无法补录。反记账之后没有反审核,从审核凭证的界面点开,流量按钮就为灰色,只能点退出。1.反记账后的凭证还要反审核,用审核人的操作员重新登录软件;2.总账-凭证-审核凭证-选中月份,点确定-随意双击点开一张凭证-审核-成批取消审核;3.再用记账人的操作员重新登录软件,点开填制凭证,“流量”按钮就可以点了。如有其它问题,请在下面回复疑问,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帮助您解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联系用友畅捷通专业服务商-用友天龙瑞德。用友天龙瑞德专业销售用友软件用友财务软件,维护用友T3用友T6用友U8畅捷通T+。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010-59798025。网址:http://www.kuaiji66.com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