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员工工伤补助费可以税前列支吗?
2016-3-1 0:0:0 wondial支付给员工工伤补助费可以税前列支吗?
支付给员工工伤补助费可以税前列支吗?纳税人咨询:我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工伤,由于是新来的员工公司尚未缴交社保,9月份由法院判定我公司支付一次性补助费57435元,请问这笔支出我公司可以在今年做所得税税前列支吗?
厦门国税答复:您好!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实际负担的工伤补助支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项支出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实际发生的、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于补助中属于医疗费用的,应该福利费中列支,其他补助类支出,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
听说在税务机关提示我单位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后,在自行补税并加收利息时,在一定情况下可不另加收5个百分点,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杭州国税答:纳税人在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阶段按照规定提供同期资料等有关资料的,不需要另加5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阶段按照规定提供同期资料等有关资料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自行补税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收利息,不再另加收5个百分点。同期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章内容。
企业去年是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但是今年变更为按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季度预缴时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北京国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因此,对于2013年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在2014年季度预缴申报时,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2019-4-23 8:0:0
-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电算化审计2019-4-23 8:0:0
- 浅议电算化会计中若干会计方法2019-4-23 8:0:0
- 用友软件年度结转操作步骤2019-4-23 8:0:0
- 新成立公司期初余额2019-4-23 8:0:0
- 新账本期初余额填写2019-4-23 8:0:0
- 期初余额试算不平2019-4-23 8:0:0
- 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 将2019-4-23 8:0:0
- 现金日记账无期初余额2019-4-23 8:0:0
- 现金日记账期初余额2019-4-23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