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基层税收工作怎么“变”
2016-1-18 0:0:0 wondial“新常态”下,基层税收工作怎么“变”
“新常态”下,基层税收工作怎么“变” 税务部门应与时俱进,科学分析“新常态”下税收领域的变化趋势,实现组织收入工作从“任务至上”向“税收法定”转变,依法治税从“纳税遵从”向“双向遵从”转变,征管改革从“各事统管”向“分级分类+专业协作”模式转变,核心业务从“管理纳税人”向“服务纳税人”转变,队伍建设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
经济“新常态”客观上决定了税收“新常态”。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认识、适应、引领税收“新常态”对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常态”下基层税收工作面临的挑战
组织收入工作面临新形势。当前税收计划与依法征税之间,还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需要”与“可能”之间存在矛盾。在编制收入计划时,政府出于“保盘子”的需要,往往是“以支定收”,而不是充分考虑现实的税源状况能否达到预期的收入目标,加上对各级政府确定税收指标的权限缺乏明确规定,容易出现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客观上妨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二是“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矛盾。在税收计划的制定方法上,基本上是采用“基数比例法”,即“基数+增长率”的方法确定的,而实际上税收收入来源的经济结构,包括税收来源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结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等都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仍沿用“基数比例法”来制订税收计划,显然是脱离实际和缺乏科学依据的。
另外,新的经济形势给组织收入工作带来压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税收收入始终保持相对较高的增幅,收入规模也不断扩大。但从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逐年增多,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经济增长拉动因素逐步减弱。完成指令性税收收入计划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
依法行政面临新任务。对于基层税务部门而言,落实依法行政的关键和难点都在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对取消审批事项、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程序负担和缩短办结时限等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税务机关保姆式管理太多,既管不好、管不了、浪费行政资源,还会带来不必要的执法风险。另一方面,税收执法监督比较乏力,存在多部门重复监督的现象,人人有权监督,结果人人走过场,对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大多是运动式的或者被动地进行,通常半年或者一年搞一次执法监督检查,没有形成层级监督与结构监督,即使事后发现问题,造成损失已难以挽回。
改革创新面临新挑战。一方面,基层税收征管制度长期实行“一人盯多户”模式,税收核定征收的随意化或情绪化特征明显。属地划片、固定管户的模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面对日益跨国化、跨区域化以及经营管理电子化、智能化的税源变化,传统征管方式已显得力不从心,征管资源等配套措施也明显滞后。另一方面,税制改革带来压力。自“营改增”工作推行以来,对税务机关在管理和规范上都提出了不小的挑战,从税法宣传指导、征收范围的划分、财务规范管理、执法风险规避、收入任务完成等方面,对干部的理解力、学习力以及执行力等方面都形成了压力。
管理与服务面临新课题。传统的税收工作思维以纳税人有罪判定为假设前提,以管理和监督纳税人为惯性思维,习惯于用对抗性的方法来解决税收执法中的问题。现在,在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引导纳税人,满足纳税人合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将是不可逆转的税收工作“新常态”之一。在提升税法遵从度上,落实法治要求,依法强化管理应当发挥基础支撑作用。特别是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后续管理的任务更重。而服务则为税法遵从提供有利条件,应在促进纳税人满意度上发挥更大作用。当前,随着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强化,一些税务干部瞻前顾后,管理失之于软,出现了怕得罪纳税人、不敢管、不便管的现象,有的还打着优化服务的旗号,将原则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出现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是对优化服务的曲解。
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税务干部晋升机会较少,特别是基层单位受自身级别限制,干部晋升机会明显不足,对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实现“五个转变”,推动税收工作新跨越
就税收工作而言,所谓税收“新常态”指在现代税收治理新理念和新规则的基础上构建的较稳固和可持续的新秩序、新态势和新状态。税务部门要与时俱进,科学分析“新常态”下税收领域的变化趋势,正确把握做好税收工作的新要求,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发挥好税收在“新常态”中的作用。
组织收入工作应从“任务至上”向“税收法定”转变。一是完善计划制定体系。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率”的计划编制方法已不能适应依法治税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地进行相应改革。计划编制由上级测算为主,逐步改变为上下共同预测,以下级预测为主。下级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行逐级上报建议计划,预测影响收入的主要增减因素。采取比较科学的“因素法”和“GDP税收负担率法”取代“基数法”。随时掌握税源动态,当税源发生大的变化时,要及时调整计划,使之与实际情况尽可能相符,逐步探索出一条“科学编制计划,适时调整计划”的新方法。同时转变各级政府“以支定收”的税收观念,走从经济到税收的良性发展之路。二是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从多角度、多方面分析思考问题,在地方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治理等制度设计和规划中,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的建言献策话语权和影响力。
依法治税应从“纳税遵从”向“双向遵从”转变。依法治税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让税收法治成为信仰,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作为基层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及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使征纳双方自觉形成“征税遵从”和“纳税遵从”,自觉履行税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而营造人人遵守税法的良好税收环境。建立健全严格的税收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控制监督体系,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四部分内容,并通过这四个环节明确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要求,告诉税收执法人员该“做什么”、“怎么做”、“应做到什么程度”、“做错了该怎么办”,以及什么是“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监督机制不完善,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难以显现的弊端。
征管改革应从“各事统管”向“分级分类+专业协作”模式转变。随着纳税户或税源户的大幅增长以及跨行业、跨区域企业集团的日益增多,关联交易、虚拟市场、电子商务等新兴经营模式蓬勃发展,税收征管制度必然需要升级换代或转型升级。要推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别税源按照管理事项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进行分解,实现税务人员与企业类型的“专业对口”,适当提升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执法督察等复杂管理事项的管理层级。要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不必要的调查、认定等事项,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使纳税人成为自主遵从税法的主体。对于征管改革推进过程取消和下放的审批、认定等事项,要有及时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管理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清晰界定权力、责任和义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完善纵向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
核心业务应从“管理纳税人”向“服务纳税人”转变。要通过强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广泛应用,逐步适应纳税人大量增加、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和纳税人应税收入多样化的新形势,依托当前全面开展的征管改革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实施,逐步实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由单纯执法者向执法服务者角色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按照“服务+执法=遵从”的理念,越是优化服务,越要严格执法;软的要更软,硬的要更硬。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或者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引导他们更加愿意遵从。对不遵从特别是故意不遵从的纳税人,一定要通过强化管理和严厉的打击威慑让他们不敢不遵从,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维护税法刚性。
队伍建设应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树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坚持“用人所长,能级匹配”的原则,理顺干部能力与岗位匹配,征管改革和人员素质,人力资源数量和工作量的关系,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由单纯的、相对静态的“人员管理”,向前瞻性的、动态的“人力资源开发性管理”的职能转变,实现管理成本的最小化和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让信息化给管理会计的推广插上双翼2019-4-23 8:0:0
- 用友t3账套每月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t3账套自动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t3资料导出导入2019-4-23 8:0:0
- 用友t3软件怎么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t3软件怎样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t3软件数据备份2019-4-23 8:0:0
- 用友t3输出和备份区别2019-4-23 8:0:0
- 用友t6 互斥2019-4-23 8:0:0
- 用友t6 备份2019-4-23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