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差额征税相关政策亟需完善
2016-2-22 0:0:0 wondial融资租赁差额征税相关政策亟需完善
融资租赁差额征税相关政策亟需完善 “营改增”主要是为了解决增值税链条断裂重复征税的问题,但目前进行的“营改增”只是在部分地区的部分服务中试点,并没有在全国全行业铺开,在这种情况下的“营改增”试点,是无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根据“营改增”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纳税人负担不增加或者略有下降的指导精神,原来在营业税中采用差额征税的,在“营改增”后无法通过税制因素解决的,可以继续实施差额征税。
基于上述理论基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11号)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在差额征税的扣税凭证方面,财税[2011]111号也作出了规定,这与原来营业税中的差额征税扣税凭证的管理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在“营改增”前,融资租赁行业涉及到的差额征税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财税[2003]16号)中。财税[2003]16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在营业税制度下,基本的征收规则是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原则上是不得扣除其他成本支出的,当时在设计营业税税率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这个因素了。但是,随着一些新经济业务的出现,全额征税的办法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甚至成为经济业务开展的桎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基本的征收规则之外出现了很多例外,这些例外基本都是通过一事一议、单独发文的形式明确的,使得营业税体系显得非常凌乱且不规范。实践中,在征收融资租赁业务的营业税的时候,一些地税机关监管不严,很多与融资标的物相关的费用都从租金收入中扣除了,相关企业以扣除后的余额来申报缴纳营业税,这种做法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默认。
不过,“营改增”后,征税机关由地税改为国税,且国税机关要求企业在差额征税抵减销售额时提供凭证,并将每一张扣税凭证作为附列资料报给税务机关,这就加强了税收征管。那么,这些受默认却未曾明确列入到相关税收政策中的费用是否可以继续差额抵扣呢?
例如,支付的车购税、支付给银行的各种管理费、融资安排费、财务顾问费、保理手续费等,这些费用都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在原来的营业税环境之下都可以从营业税中扣除。
笔者认为,当年财税[2003]16号规定的扣除项目中的购入价、利息等均应该是一个大概念,只要是这个范围之内的与融资标的物直接相关的都是可以作为差额征税的抵减项目的。车购税应该属于成本的一部分,会计核算上也是作为资产原值的组成部分的,因此,车购税应该能够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项目,但是车船税则不能,主要因为车船税是在保有环节征收的财产税,不属于资产的成本组成部分,属于期间费用的范畴;银行为了减少社会压力,变相地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规模,减少授信业务利差收入,人为地把本来属于利息的部分给拿出来一部分作为各种名目的费用来处理,但财税[2003]16号中并没有列举这些费用,从业务实质的角度来说,这些与融资相关的费用都应该计入“利息”的范畴,同时也包括保理利息,《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都是这样认定的,所以说财税[2003]16号的利息应该是一个“大利息”的概念,否则狭隘地去理解的话,则会与业务的本来面目脱钩,也变相增加了行业的税负,因此,增值税也同样应该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处理原则。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支付的这些费用应该作为差额征税的抵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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