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1、原材料科目设置了存货辅助核算项,在录期初余额提示“存在相同辅助核算项+币种的辅助核算期初数据,请检查录入数据”-2、怎么设置把存货的规格显示 出来(录入期初或查询明细帐、余额表)-有点儿急,帮帮忙

2018-4-11 0:0:0 wondial

1、原材料科目设置了存货辅助核算项,在录期初余额提示“存在相同辅助核算项+币种的辅助核算期初数据,请检查录入数据”-2、怎么设置把存货的规格显示 出来(录入期初或查询明细帐、余额表)-有点儿急,帮帮忙

1、原材料科目设置了存货辅助核算项,在录期初余额提示“存在相同辅助核算项+币种的辅助核算期初数据,请检查录入数据”2、怎么设置把存货的规格显示 出来(录入期初或查询明细帐、余额表)有点儿急,帮帮忙

1、不能设置相同行的,同一个存货只能录入一行。
2、显示不了规格型号的哦。
那有没有什么表格可以看到存货规格的,不然还没办法核对呀
@丁红梅252:财务中没有报表能显示规格型号的。
那你们干嘛要加这个存货辅助核算项嘛,都没办法检查
@丁红梅252:一般都直接根据存货进行检测就可以的。
存货名称相同规格不一样的,怎么弄
@丁红梅252:这个同一个存货的话就没办法进行区分了。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相关阅读

最新信息

t3怎样删除账套

t3怎样删除账套

1、点击系统管理。

2、点击系统--注册。

3、用系统管理员admin登录。

4、点击帐套-备份(在删除一个删除时要先备份)。

5、选择要操作的帐套,在“删除当前输出帐套”前打上对勾。点击确定。

6、选择备份路径并确定。

7、接着弹出是否真的要删除帐套,点击“是”。到此,帐套删除完成。

严格把握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劳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适用条件

严格把握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劳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适用条件 严格把握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劳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适用条件 不久前,某报发表署名文章,就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如何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从代扣代缴法律依据及如何计算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全面介绍了非居民企业取得咨询服务所得时的业务的处理。   文章在对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上,主要介绍了和的代扣代缴情况,并且通过以提供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进行例举,明确其代扣代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同时全文还就非居民企业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政策进行了具体介绍。   笔者对于原作者在增值税的代扣代缴情况的介绍上是没有争议的。不过,对于国内企业支付给非居民企业的咨询劳务费,是否直接适用代扣代缴,需要有全面的前提条件的清晰交代。   对于我国居民(包括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支付或负担的)支付给境外非居民企业的咨询服务费进行代扣代缴,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的规定,其实质就是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即在支付环节由境内支付人实行源泉扣缴。   其法律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部分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尽管源泉扣缴明确,只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才适用源泉扣缴,那么,是否符合此项前提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有所得都适用源泉扣缴呢?由于一方面为避免各国人为扩大自己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造成频繁的重复征税,国际经济组织在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范文中对实行预提征税设定了限制条件。另一方面,各国为了使国内税法尽可能与协定相关规定减少冲突,能够与税收协定相协调的则尽可能协调,以减少两套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矛盾和冲突。为此,国家总局于2009年1月9日发布了国税发[2009]3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可见对非居民企业适用源泉扣缴的所得主要集中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和转让财产所得,一般不适用营业利润。在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营业利润征税上,如果非居民企业是与我国有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则应视其在我国境内有无设立常设机构为准,设立常设机构并且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营业利润,我国就可以征税,但不适用源泉扣缴办法。如果没有设立常设机构,就不能在我国境内取得营业利润,也就不能征税。只有非协定国的非居民企业,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境内外所得的认定标准,凡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就可以按我国税定直接征税。   此外?适用源泉扣缴的还有一种特殊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上述到期未支付的所得款项,不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而是计入相应资产原价或企业筹办费,在该类资产投入使用或开始生产经营后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年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计入相关资产的年度纳税申报时就上述所得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上述所得款项的?应在实际支付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顺便多交代一句,对非居民源泉扣缴在操作中要实施合同备案制度。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译。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上文中提到,非居民在我国境内提供咨询服务的代扣代缴问题,在境内企业与非居民签订的合同中规定,外国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为扣除中国境内的税款(费)后的净所得。   境外非居民企业向中国境内提供咨询服务,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源泉扣缴,代扣代缴,前面已经做了明确,即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同时其所得主要为股息、利息、特许权适用费、租金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从上面的分析看,咨询服务能够适用代扣代缴的所得项目最接近的所得性质是特许权适用费。咨询服务能否构成特许权适用费,一方面取决于税收协定对特许权适用费的定义。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9月14日发布的国税函【2009】5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特许权适用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中新税收协定为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二条特许权适用费第三款,本条“特许权使用费”一语是指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也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根据协定定义,只有非居民企业提供包括设计、咨询等符合特许权适用费条款定义范围的服务,才适用源泉扣缴的做法。一般的咨询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费,也就基本上不适用源泉扣缴规定了。国税函【2009】50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了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而应为劳务活动所得的情形。因此,非居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项取得的所得,除少部分符合特许权使用费外,大多数属于提供劳务活动所得。   对于非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属于劳务所得的范围,凡属于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企业(从我国的视角就是非居民企业),则看其在中国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如果设立机构场所并通过机构场所取得劳务所得,其所得并入常设机构利润征税。没有通过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劳务所得,则不能征税。对于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企业,其咨询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并且通过机构场所取得劳务所得的,并入机构、场所的营业利润征税。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劳务所得的,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的其他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10%预提征税。因此对非居民提供咨询劳务适用预提征税适用范围很窄,同时有许多限制。   对于协定国居民,一项咨询服务本身有无构成常设机构,则根据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范围的规定进行。通常协定中以提供咨询服务的时间长度为判定标准。以中新税收协定第五条常设机构三、“常设机构”一语还包括:(二)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为同一个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为限。   另外,在非居民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服务的税收征收管理上,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事项按该暂行办法执行。  

热点文章

新闻资讯

  •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新年首签】天津用友&通广集团签署战略协议

    天津用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用友)和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广集团)就企业信息化建设事宜进行战略签约。

    参加此次会议有天津用友总经理赵永春,天津用友副总经理王成岩、通广集团副总经理马严、通广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尹刚、七一二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门国梁、七一二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黄建尧等。

    image

  •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会计职场堪比宫斗剧

     近几年,各种宫斗剧火爆,《甄嬛传》《芈月传》等等都脍炙人口,许多人经常打趣自己像某个人物,若是在古代能活到第几集。让人不禁想起,会计职场又何尝不是一场宫斗,每天要察言观色,明了领导的内心,就像后宫谁也不敢惹皇后一样。但当你坐上领导位置的时候,盯着你的眼睛就会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被取代。就像后宫的嫔妃一样,就算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也要时刻担心有没有人觊觎。

    image

知 识 库

  •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用友软件凭证填制环节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用友软件的账务处理采用放射式数据处理流程,对业务数据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共享的操作方法,凭证数据库既是数据归集的“信息仓库”,又是后续业务处理的“信息源泉”。因此,凭证填制数据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账表及相关业务信息的准确性。
      在用友软件中,其基础设置及凭证管理模块为我们提供了凭证类别控制、受控科目控制、制单序时控制、支票控制、制单权限控制等功能,加强了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却常因用户不理解各项控制参数的含义,以及对后续操作的影响;没有准确无误地设置相关控制参数及基础信息;没有正确完整地录入凭证辅助信息等原因,使先进的控制工具无法充分发挥效用,损失了部分数据信息,降低了软件的使用效能。对此,笔者将以用友ERP-U8.72软件为例,总结凭证填制环节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追根寻源,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解决。一、凭证类别设置时常见问题
      出错信息描述:“不满足借方必有条件”,“不满足贷方必有条件”,“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不满足凭证必有条件”。
      典型案例剖析:2009年8月16日,总经理办公室支付业务招待费1 200元,转账支票号ZZR003。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660205)1 200
      贷:银行存款/工行存款(100201)1 200
      当凭证保存时,弹出出错信息框,提示“不满足借贷必无条件”。此信息说明用户之前为不同类别的凭证设置了限制条件,指定了相应的限制类型和限制科目。这样,当凭证填制时,系统就会根据所设置的凭证类别判断凭证内容是否符合限制条件,不相符时就会出现类似的出错信息。对于此类问题,用户首先应根据提示信息,认真查对所选凭证类别与所录入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然后进一步判断究竟是凭证类别设置错误,还是会计科目选择错误?
      此案例中的凭证类别选择的是“转账凭证”,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应为“凭证必无”,限制科目为“1001,100201,100202”,即在凭证借贷方不能出现这三个科目。而该凭证的贷方却出现了100201科目,显然违背了所设置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判断可知,此问题是因凭证类别设置错误所致的。根据业务内容该凭证类别应为“付款凭证”,而非“转账凭证”。当更正凭证类别后,问题即得到解决。经进一步分析得知,用户在填制凭证时,因为看到在业务中用到了转账支票,就认为这应该是一张转账凭证,从而导致凭证类别判断错误。而追根寻源是由于用户对业务的凭证类别判断不准,不明白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甚至于不清楚什么是收、付、转凭证。当问题出现时,就会因不理解凭证类别限制条件的含义而找不到问题解决的方向和方法。
      此外,对于此类问题,如果用户在认真查对后,发现凭证类别与凭证内容匹配,但仍出现出错信息,则应考虑可能是因用户粗心将凭证类别的限制条件设置有误。常见的错误有将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限制类型设反了,或将转账凭证的限制类型设为“凭证必有”,或未写全限制科目。

  •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电算化审计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电算化审计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电算化审计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电算化审计

            摘要:地区,电算化审计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文章分析7会计电算化发展对审计造成的影响,列举了电算化审计的内容,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电算化审计的方法。

      关键词:电算化审计  审计软件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展了会计数据,但对审计工作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管理软件

  •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T3卸载就会跳到安装界面去,用360工具也卸载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哪位老师遇见过,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在线等。[]

    备份好账套,这种情况只能强制删除了,请备份好账套之后,停止数据库服务和T3产品服务,自动备份服务;然后删除T3安装路径以及C盘下ufcomsql文件夹,然后使用360清除无用注册表,最后重启电脑即可;

  • #财务软件#下载了一个金蝶软件,入科目时一直显示占用怎么办?

    #财务软件#下载了一个金蝶软件,入科目时一直显示占用怎么办?

    #财务软件#下载了一个金蝶软件,入科目时一直显示占用怎么办? #财务软件#下载了一个金蝶软件,入科目时一直显示占用怎么办?[]

    用这里免费的易代账可完美解决
    这个问题不太清楚,用友软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遇见过这个问题。应该是你添加科目的上级科目已经在使用了。
    左下角 点 开始 程序 金蝶 ,然后在里面找到 工具 选择网络清除工具 即可!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