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企业是做贵金属的业务,想核算各个客户在企业库房里的结存量是多少,准备给所有的存货进行自由项核算,在存货进行出入库时,填入自由项(客户),这样可以算出客户的结存量,现在是有这样一个问题:客户的结存量可能会转化为企业的结存量,在不做出入库单据的情况下,自由项之间的结存量怎样可简单进行转化?谢谢!
2018-4-15 0:0:0 wondial你好,我想咨询下,企业是做贵金属的业务,想核算各个客户在企业库房里的结存量是多少,准备给所有的存货进行自由项核算,在存货进行出入库时,填入自由项(客户),这样可以算出客户的结存量,现在是有这样一个问题:客户的结存量可能会转化为企业的结存量,在不做出入库单据的情况下,自由项之间的结存量怎样可简单进行转化?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下,企业是做贵金属的业务,想核算各个客户在企业库房里的结存量是多少,准备给所有的存货进行自由项核算,在存货进行出入库时,填入自由项(客户),这样可以算出客户的结存量,现在是有这样一个问题:客户的结存量可能会转化为企业的结存量,在不做出入库单据的情况下,自由项之间的结存量怎样可简单进行转化?谢谢![]数量的变化肯定要涉及到出入库单的,考虑下形态转换单您好!您的意思是说,最后所有客户的结存数据就是企业的结存数据?转化是什么意思?--就是客户的结存数量有2种存在方式:1、订做:针对合同采购,确定为客户的结存数量,下次这个客户加工继续使用这个料 2、原料为客户提供的,企业加工收取加工费,但是需要反映料在企业的进出,加工完后,若有剩余的原料,协商后可归为企业。想着自由项里把客户和自己的企业名称都建进去,可以区分哪些是自己的料,哪些是客户的,各结存量还有多少?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希望T+的下个补丁能够处理下面一些需求:(1)存货中心——业务情况没有“出入库流水账”,查询比较麻烦,还有返回去 存货核算——出入库流水账 那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出该存货然后查询流水账,操作麻烦,12.1(包括12.1)之前的版本也是,希望以后改进。(2)系统之间ctrl+c和ctrl+v不能好好实现,而且没有右键的复制和粘贴的,操作麻烦,希望能改进。2019-5-22 8:0:0
- vtop vm-1 收银机 现在零售POS软件 顾显在扫商品的时候会显示单价 在结算的时候不会显示总价,结完账又可以显示找零金额。打了400说在这边提交一下问题,求解决中,急急急。货都订了要开业了就差这个不行。2019-5-22 8:0:0
- 为什么每次打了最新补丁都会出现一些问题,昨天晚上更新了84号补丁,现在全部不能用了!!!1-所有的业务单据,选单生成的时候都报错!!!2019-5-22 8:0:0
- 做材料出库单时,无法更改里面的明细,有修改的办法吗。2019-5-22 8:0:0
-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2019-5-22 8:0:0
- T66.1产品,1-4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正常,5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时,固定资产中原值和累计折旧均为0,服务工程发一个“t6按照折旧信息表重算fa_total”语句,执行后固定资原值数是对的了,但累计折旧仍为0,并且本月结帐后下月计提折旧后发现本月折旧与累计折旧均为同一个数(一个月的折旧)2019-5-22 8:0:0
- 固定资产披露表里的累计折旧跟总帐里的数据不符合,总是比总帐里的数据多一个月的,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2019-5-22 8:0:0
- 材料出库单制单时参照入库单可以自动带出入库单单价,因为是食品行业,所以调料上是先从调料仓调拨到现场仓,在从现场仓做材料出库单时,就不能参照的功能,也不能自动找到入库单的单价,所以客户需要是材料出库自动带出入库单的单价。有点急。2019-5-22 8:0:0
- t3业务通第一次打开提示正在进入请等待2019-5-13 9:0:0
- T3财务报表模块点不开,第一次双击没有反应,第二次双击提示演示版,软件已经重装过,还是无法解决,怎么处理2019-5-10 7:0:0
最新信息

开发产品完工后未取得合法凭证如何计算成本 开发产品完工后未取得合法凭证如何计算成本 近日,某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实行查账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由于不能取得全部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无法准确计算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对于这种情形,如何计算企业开发产品成本进而计算企业年度应所得额,税企之间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的观点如下: 一、企业实际发生的开发产品成本,应取得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不能估计计税成本。待后期实际取得合法凭证时,再进入计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二、后期取得成本时不追溯调整。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二十八条关于“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中第三项规定,对期前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在当期纳税申报时扣除,未销开发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个开发产品项目2011年完工,项目总可售面积10000平方米,2011年已售4000平方米,2012年已售2000平方米。合计销售6000平方米,剩余4000平方米。在计算2011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开发成本对象,有200万元建筑施工成本发票,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分歧未及时开具取得,不能计入该项开发产品成本。2012年7月,企业取得该项开发产品结余成本费用发票200万元。 开发产品成本计算分析: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2012年取得的成本200万元,可以计算分配至已销售和未销售产品中。未销售的剩余开发产品分得40%的费用,即80万元。2011年~2012年已销开发产品,按面积分摊60%的费用120万元,这部分成本全部在2012年销售当期申报扣除。 三、有些无法取得合法凭证的成本,可以按规定范围预提。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1.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3.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除上述三项成本费用外,企业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且取得有效凭证的成本项目,才能进入计税成本税前扣除。 四、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的制度方法核定企业的计税成本。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上述确定或核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时,税务机关应在充分调查了解的情况下,根据开发产品地理位置、产品结构、产品类型、装修水平和配套设施等不同情况,制定较为合理的计税成本核定制度或方法,而不可随意确定计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