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个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2018-1-5 0:0:0 wondial股东是个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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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四误区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四误区 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误区一:只有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另《国家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没有限定只是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只限定了“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即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误区二:小微企业不可以同时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另《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即时企业已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纳应纳税所得并按20%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同时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误区三: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因此,亏损企业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时会“增大”亏损额,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的所得弥补。 误区四:未形成“成果”研究开发费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也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通俗的说没有形成“成果”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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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1A-打印
自动编号: | 18109 | 产品版本: | U8.51A |
产品模块: | 销售管理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1A----销售管理 | 关 键 字: | 打印 |
问题名称: | 打印 | ||
问题现象: | 在单据格式设置的普通发票,显示模板中的表体设置了两个自定义项为单价和合计,公式定义为合计=价税合计+折扣额,单价=合计/数量。在打印模板中表体设置了这两个自定义项,但是在打印模板中,表头的价税合计(大写)和价税合计取出的数字为显示中的价税合计,而不是自定义的合计,而且不可以象表体一样做公式。 | ||
原因分析: | 使用问题 | ||
解决方案: | 在单据设置中的显示---销售普通发票模板,点击鼠标右键,选择表体项目后,在表体自定义项中选显示名称为"合计"的自定义项,在该窗体的往下部位有个合计:后面有选择列表,里面有合计或不合计两个选项,请选合计. 然后在打印中------销售普通发票模板打印,在上面的工具按钮有个叫固定文本的,图形是个A型的,点击后找到该文本,把它拖动到适当的位置,点击右键选属性,进入高级属性页签,右边有个文本选项请钩上活动文本,在表体项目中选择您的自定义项,且显示名为合计的那个.然后选合计行.在左边打印设置中右个打印大写请钩上,下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